找找李颢同志谈谈吧!你的二世祖坟应该源于始祖李源芳吧?
两面针客房易耗品茂名总代理 酒店客房易耗品专家 注册 2009-03-24 帖子 1,904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0-05-11 #26 找找李颢同志谈谈吧!你的二世祖坟应该源于始祖李源芳吧?
B bcli88 幼儿园 注册 2007-10-17 帖子 13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0-05-11 #29 李书记,你应该站出来说话才能对得起列祖列忠,据说此坟是"李凤公"(俗称"李凤子")的第三个孙子.由于历史原因及祖坟的管理安排,所以此坟分配给李氏下海那尾山村人管理.
南海神灯 小学一年级 注册 2007-04-12 帖子 126 反馈评分 5 点数 1 所在地 电白树仔镇 性别 男 2010-05-11 #30 [attachmentid=236631]QUOTE(只因有您 @ 2010年05月10日 Monday, 10:26 AM) 干这种事情,相信他会有报应的 抬头三尺有神明 [snapback]2963541[/snapback] 建议政府把挖墓者严格处理!将他的不尊行为对社会公布,对镇的参与领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批评教育!号召全镇人民尊重先人,发扬前人的革命精神!把先人未完成的事业进行到底! 附件 共和国旗.gif 289.3 KB · 查看: 298
[attachmentid=236631]QUOTE(只因有您 @ 2010年05月10日 Monday, 10:26 AM) 干这种事情,相信他会有报应的 抬头三尺有神明 [snapback]2963541[/snapback] 建议政府把挖墓者严格处理!将他的不尊行为对社会公布,对镇的参与领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批评教育!号召全镇人民尊重先人,发扬前人的革命精神!把先人未完成的事业进行到底!
ttbtts 博士生 注册 2010-04-29 帖子 1,213 反馈评分 7 点数 61 2010-05-12 #31 严重表示同情,和愤慨。 挖人祖坟者,太阴公!!!! 不过此事似乎涉及民事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当事人比较直接。 .
B bcli88 幼儿园 注册 2007-10-17 帖子 13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0-05-14 #34 吴国文现承认有坟,但说赔1000元算了,你说他是何态度,应如何处理他,请社会各界出个主意,谢谢!
L lhmmg 小学三年级 注册 2005-05-25 帖子 225 反馈评分 3 点数 1 2010-05-17 #44 电白县现在的县委书记好像叫李日添吧,都是前面带个李字的,李字开头的都应该关心一下吧。
茂 茂名湾 小学一年级 注册 2009-03-06 帖子 118 反馈评分 0 点数 1 2010-05-18 #49 政府不是万能的,连谁挖你的坟墓都不清楚,你找政府有用吗?有的事要靠自己努力才能办好。出现这样的事向楼主提出二个建议: 一、如果不清楚是谁挖的,首先向公安派出所报告,事实查清楚之后由公安部门处理。 二、如果公安部门查清楚不处理的,建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坟墓”,作为埋葬死者遗体或者骨灰的特定建筑物,它同样存在于人体之外,能被民事主体所控制和支配(要建在什么地方,要什么时候迁走等,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决定。)能满足人们纪念、祭祀先人的精神需要,也是一种有体物。所以,从民法学上看,“坟墓”属于物的范畴,即“坟墓”也可看作是财产。既然财产被毁坏,当然可以起诉,法院不受理理由不足。
政府不是万能的,连谁挖你的坟墓都不清楚,你找政府有用吗?有的事要靠自己努力才能办好。出现这样的事向楼主提出二个建议: 一、如果不清楚是谁挖的,首先向公安派出所报告,事实查清楚之后由公安部门处理。 二、如果公安部门查清楚不处理的,建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坟墓”,作为埋葬死者遗体或者骨灰的特定建筑物,它同样存在于人体之外,能被民事主体所控制和支配(要建在什么地方,要什么时候迁走等,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决定。)能满足人们纪念、祭祀先人的精神需要,也是一种有体物。所以,从民法学上看,“坟墓”属于物的范畴,即“坟墓”也可看作是财产。既然财产被毁坏,当然可以起诉,法院不受理理由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