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怎样,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位书记的任命是非法的,违反了公务员法.
小 小荷 学前班 注册 2010-01-24 帖子 57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0-04-24 #27 QUOTE(法者 @ 2010年04月24日 Saturday, 01:15 PM) 无论怎样,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位书记的任命是非法的,违反了公务员法. [snapback]2956227[/snapback] 两条有效的途径去告状,去吧! 1:到北京去告,纪委欢迎你! 2:到天堂去告,阎总欢迎你!
QUOTE(法者 @ 2010年04月24日 Saturday, 01:15 PM) 无论怎样,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位书记的任命是非法的,违反了公务员法. [snapback]2956227[/snapback] 两条有效的途径去告状,去吧! 1:到北京去告,纪委欢迎你! 2:到天堂去告,阎总欢迎你!
西 西湖人 学前班 注册 2005-11-27 帖子 34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0-04-24 #31 法者,你真懂法吗?还是别有用心,还在说邵书记任用非法的事,邵书记是树仔人,但户籍不是树仔的。
小 小荷 学前班 注册 2010-01-24 帖子 57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0-04-24 #32 QUOTE(法者 @ 2010年04月24日 Saturday, 03:29 PM) 小荷如果你是这位书记家属的话,可悲. [snapback]2956275[/snapback] 法者早就该看红杉去,打雷天出去走走试试看。
QUOTE(法者 @ 2010年04月24日 Saturday, 03:29 PM) 小荷如果你是这位书记家属的话,可悲. [snapback]2956275[/snapback] 法者早就该看红杉去,打雷天出去走走试试看。
小 小荷 学前班 注册 2010-01-24 帖子 57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0-04-25 #34 QUOTE(法者 @ 2010年04月24日 Saturday, 11:59 PM) 别扯远了 [snapback]2956557[/snapback] 那就做本地个吧!
天 天线 高中二年级 注册 2010-02-25 帖子 602 反馈评分 1 点数 0 2010-04-25 #36 天妒英才,英年早逝,让人扼腕叹息! 一路走好! 家属节哀! 这么也告诫我们,珍惜自己的身体,身体才是革命的基础。 保重啊!还在世的人们。
白色孔布 博士生 注册 2006-03-29 帖子 1,226 反馈评分 1 点数 61 2010-04-26 #39 因工作和时间关系,去不了殡仪馆,唯有在论坛上为邵书记送行: 邵书记,天堂的路更加平坦,天堂的生活更精彩,天堂的工作更舒心,没有压力,没有烦恼,您一路走好! 您一声不响的丢下了年迈的父母,丢下妻儿而去,为公殉职。妻儿失去了顶梁柱,希望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能兑现对您妻儿的抚恤。 您是我们的好领导、好公仆、好朋友! 我们会把您记在心上,永远怀念您! [mp3]http://www.jidianol.com/UserCenter/jPlayerV2.0/mp3/哀乐.mp3[/mp3]
因工作和时间关系,去不了殡仪馆,唯有在论坛上为邵书记送行: 邵书记,天堂的路更加平坦,天堂的生活更精彩,天堂的工作更舒心,没有压力,没有烦恼,您一路走好! 您一声不响的丢下了年迈的父母,丢下妻儿而去,为公殉职。妻儿失去了顶梁柱,希望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能兑现对您妻儿的抚恤。 您是我们的好领导、好公仆、好朋友! 我们会把您记在心上,永远怀念您! [mp3]http://www.jidianol.com/UserCenter/jPlayerV2.0/mp3/哀乐.mp3[/mp3]
飘 飘落的黄叶 论坛荣誉主席 注册 2008-11-24 帖子 9,250 反馈评分 70 点数 71 2010-04-26 #41 不了解邵远见先生,不了解树仔。作为对逝者的最根本尊重,有什么疑问,等事情告一段落,再行讨论。 沉痛哀悼!
A abc777 小学一年级 注册 2009-10-02 帖子 124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0-04-26 #42 QUOTE(法者 @ 2010年04月23日 Friday, 03:22 PM) 树仔镇书记任命非法.公务员有关法律规定.县市镇的书记政府负责人检查院法院院长公安局局长等不能由本地方人担任.树仔镇书记是本镇人已违法. [snapback]2955818[/snapback] 邵书记会请你帮他纠正!
QUOTE(法者 @ 2010年04月23日 Friday, 03:22 PM) 树仔镇书记任命非法.公务员有关法律规定.县市镇的书记政府负责人检查院法院院长公安局局长等不能由本地方人担任.树仔镇书记是本镇人已违法. [snapback]2955818[/snapback] 邵书记会请你帮他纠正!
A abc777 小学一年级 注册 2009-10-02 帖子 124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0-04-26 #43 QUOTE(法者 @ 2010年04月23日 Friday, 10:38 PM) 公务员法规定.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不得由本地方人担任。 [snapback]2955942[/snapback] 如果有得选择邵书记不会去树仔那样的地方做个官,他是带着重托和重负走马上任,又带遗憾离开人世
QUOTE(法者 @ 2010年04月23日 Friday, 10:38 PM) 公务员法规定.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不得由本地方人担任。 [snapback]2955942[/snapback] 如果有得选择邵书记不会去树仔那样的地方做个官,他是带着重托和重负走马上任,又带遗憾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