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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 茂名市委干部 <冯照年> 兄弟侵占集体土地建豪宅,干预村 (2人在浏览)

平民被人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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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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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 茂名市委干部 <冯照年> 兄弟侵占集体土地建豪宅
干预村级第四届换届行径

尼乔村委会第四届换届选举在市委冯照年等违法行径的干预、操纵下,于2008年5月26日举行,在冯照年的引诱欺骗、施压各级领导下使其兄冯国年登上了尼乔村委会主任的宝座。因第一次选举没有产生副主任、委员一职,于5月30日进行第二次选举,第二次选举按得结果,冯庆年当选为村委副主任,冯俊强当选为村委委员,但身为村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的冯国年,得出选举结果完成选举程序上报后,却否认选举结果,通过在市委做官的兄弟冯照年对镇施压在2008年11月11日进行第三次选举,但因第三次选举不合乎法定程序以失败告终。按法定程序,新当选的村委干部当选后,上报民政部门给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但由于冯国年当时是选举委员会主任,当选后他只上报他一人,其他俩人却不上报,当选的三人只有他自己领到当选证书。冯庆年、冯俊强选举至今将近两年仍未能得到法律认可。

冯国年为什么不把冯庆年、冯俊强上报使其合法呢?因为冯国年在村中无恶不作与冯庆年是同村,怕冯庆年揭他的臭老底,所以当冯庆年当选就予否认,为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于今年9月初自以为是村主任大于一切,不经群众选举,未经上级组织部门允许,非法组织以冯国年为主任,冯锡堂为副主任、冯臻(因诈骗被判刑7年)、杨超(六合彩赃家)、冯坤胜(涉黑成员已刑拘)、唐剑华、冯广年等人非法成立村委会并挂牌办公,我们也曾向区、镇领导反映无果、挂牌办公后与新一届的支委抗衡,刁难办事群众,排斥干部,制造事端,唆使社会上一些不正当的人对镇合法企业采取非法手段,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冯国年无德、无才,在当地可说是远近闻名的一霸,但为什么又能登上村委会的宝座?那归根全有赖于他有一个在市委当领导的兄弟冯照年关照和撑腰。

在第四届村级选举工作开始,冯照年想自己的兄弟独撑一方,但知道自己兄弟的品位,靠选举自己的兄弟能当官可说是民意无望,要想自己的兄弟当官,只有摆出市领导的架子,曾亲自多次出马到区、镇找领导,软硬兼施为兄弟的官途铺路,因冯照年曾当过市纪委书记的秘书,到区找与其臭味相投的领导,一拍即合,区领导再三做保,保证他的兄弟不光当选为主任还要当选为书记。

因冯照年的兄弟的群众基础差、选主任难度大,亲自出马到镇找领导,要确保他兄弟顺利登上村委主任的宝座,同时,组织所有的家庭成员挨家遂户买票,每户300元,部分群众不愿的就恩威并施和恫吓,说要怎样把人家搞掂。在选举会场为兄弟能争得一官半职,为兄弟摇旗呐喊、助威、拉票,当场村民送出:“为人无德,当官无品”八个字。此八个字冯照年兄弟再切实不过了。在冯照年多次向镇施压下,村支部委员原订5月20日选举的,却两次更期于6月16日进行,到会党员62人,冯国年得12票,最终因缺德与支委无缘,也可说尼乔支部的党员的眼光是雪亮的。

冯国年为什么当选后只有他一个人有当选证书呢?为什么其他当选的人就没有呢?难道说冯国年当选就合法,其他人当选就不合法吗?事后我们也曾走访了区民政局个别同志询问,他的回答是,明知有些事是不合法的,但区第二个土皇帝要我们怎样做即使是违法也不敢抗旨。

根据广东省村民选举办法的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选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在十日内进行另选,如果进行三次选举还未选出三人,无法组成新的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可以暂停,村委会的工作可由原村委会主持,也即是说尼乔村委会第四届领导班子未健全,当选村委会主任冯国年还未有行使职权的权力。”

自冯照年进入市委当官后,其家人、兄弟个个狗仗人势,特别是在当市纪委书记秘书后,家人更是称霸一方,在村中无恶不作,如其兄弟冯国年开车撞坍冯超凤在建的房屋,打伤冯东佑70多岁的妻子住院,指使他人强砍冯宁家的成龄果木,承包集体的土地不交承包金,占用集体6亩,其中建有豪宅的就4亩多,兄弟办企业应缴交的规费,如有关部门去收取,公开叫问他兄弟冯照年取,为其兄弟冯太年垄断茂名三市两区一县的网络市场,每个网点收取5万元以上的手续费。也曾因抗交矿产资源费冯国年经营砖厂的推土机被区国土资源局及区法院强制查扣。

早在5年前,市委、市政府就曾行文在市区禁用挖土烧红砖,并提出5年后取缔一切挖土烧砖生产,今年7-8月市又重申拆除砖厂的命令,冯照年长兄冯国年承包原七迳供销社的砖厂已于2006年已到期,停产几年,但在今年10月份,冯照年的二兄弟冯太年重新投资生产,如果不是冯照年在市委为官,七迳供销社砖厂如是一般的平民百姓有可能再生产死灰复燃吗?现在在生产的市委都三申五令拆除,为什么停产几年又能再复产呢?市委提出取缔红砖生产要到何年何月才能执行呢?那市委所出的报告,岂不是浪费那些纳税人的血汗钱吗?还是家中有人做官好办事呢?

我们上述所提及的都是事实,有待细查,当然,也有可能他是领导,如果查清更有碍领导颜面,但其他的就不用多说,侵占4亩多土地建豪宅一事,他一个市科处级干部都能占4亩,那一个厅级呢?部级呢?中国的土地就应由姓国改姓官了。如果说他冯照年办有土地使用证,按我们粗略了解有关农村人口的建房用地政策每人20平方计算,冯照年家占用的土地就应是22户,230人的用地面积。如果说他有证合法,那法从何来?我们以上所提的每一件事都是与政策党纪有关的,同时也涉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我党的威信和声誉,恳请领导组织认真查核,作出严肃处理,同时我们将其通过网络公诸于世,以昭后人。
 
太长了没心情看完,尼乔村委会是哪个镇的村委会?
 
QUOTE(蓝天碧海 @ 2009年12月12日 Saturday, 12:48 AM)
太长了没心情看完,尼乔村委会是哪个镇的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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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迳。
 
QUOTE(平民被人欺 @ 2009年12月12日 Saturday, 12:27 AM)
揭露 茂名市委干部 <冯照年> 兄弟侵占集体土地建豪宅
干预村级第四届换届行径

尼乔村委会第四届换届选举在市委冯照年等违法行径的干预、操纵下,于2008年5月26日举行,在冯照年的引诱欺骗、施压各级领导下使其兄冯国年登上了尼乔村委会主任的宝座。因第一次选举没有产生副主任、委员一职,于5月30日进行第二次选举,第二次选举按得结果,冯庆年当选为村委副主任,冯俊强当选为村委委员,但身为村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的冯国年,得出选举结果完成选举程序上报后,却否认选举结果,通过在市委做官的兄弟冯照年对镇施压在2008年11月11日进行第三次选举,但因第三次选举不合乎法定程序以失败告终。按法定程序,新当选的村委干部当选后,上报民政部门给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但由于冯国年当时是选举委员会主任,当选后他只上报他一人,其他俩人却不上报,当选的三人只有他自己领到当选证书。冯庆年、冯俊强选举至今将近两年仍未能得到法律认可。

冯国年为什么不把冯庆年、冯俊强上报使其合法呢?因为冯国年在村中无恶不作与冯庆年是同村,怕冯庆年揭他的臭老底,所以当冯庆年当选就予否认,为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于今年9月初自以为是村主任大于一切,不经群众选举,未经上级组织部门允许,非法组织以冯国年为主任,冯锡堂为副主任、冯臻(因诈骗被判刑7年)、杨超(六合彩赃家)、冯坤胜(涉黑成员已刑拘)、唐剑华、冯广年等人非法成立村委会并挂牌办公,我们也曾向区、镇领导反映无果、挂牌办公后与新一届的支委抗衡,刁难办事群众,排斥干部,制造事端,唆使社会上一些不正当的人对镇合法企业采取非法手段,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冯国年无德、无才,在当地可说是远近闻名的一霸,但为什么又能登上村委会的宝座?那归根全有赖于他有一个在市委当领导的兄弟冯照年关照和撑腰。

在第四届村级选举工作开始,冯照年想自己的兄弟独撑一方,但知道自己兄弟的品位,靠选举自己的兄弟能当官可说是民意无望,要想自己的兄弟当官,只有摆出市领导的架子,曾亲自多次出马到区、镇找领导,软硬兼施为兄弟的官途铺路,因冯照年曾当过市纪委书记的秘书,到区找与其臭味相投的领导,一拍即合,区领导再三做保,保证他的兄弟不光当选为主任还要当选为书记。

因冯照年的兄弟的群众基础差、选主任难度大,亲自出马到镇找领导,要确保他兄弟顺利登上村委主任的宝座,同时,组织所有的家庭成员挨家遂户买票,每户300元,部分群众不愿的就恩威并施和恫吓,说要怎样把人家搞掂。在选举会场为兄弟能争得一官半职,为兄弟摇旗呐喊、助威、拉票,当场村民送出:“为人无德,当官无品”八个字。此八个字冯照年兄弟再切实不过了。在冯照年多次向镇施压下,村支部委员原订5月20日选举的,却两次更期于6月16日进行,到会党员62人,冯国年得12票,最终因缺德与支委无缘,也可说尼乔支部的党员的眼光是雪亮的。

冯国年为什么当选后只有他一个人有当选证书呢?为什么其他当选的人就没有呢?难道说冯国年当选就合法,其他人当选就不合法吗?事后我们也曾走访了区民政局个别同志询问,他的回答是,明知有些事是不合法的,但区第二个土皇帝要我们怎样做即使是违法也不敢抗旨。

根据广东省村民选举办法的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选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在十日内进行另选,如果进行三次选举还未选出三人,无法组成新的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可以暂停,村委会的工作可由原村委会主持,也即是说尼乔村委会第四届领导班子未健全,当选村委会主任冯国年还未有行使职权的权力。”

自冯照年进入市委当官后,其家人、兄弟个个狗仗人势,特别是在当市纪委书记秘书后,家人更是称霸一方,在村中无恶不作,如其兄弟冯国年开车撞坍冯超凤在建的房屋,打伤冯东佑70多岁的妻子住院,指使他人强砍冯宁家的成龄果木,承包集体的土地不交承包金,占用集体6亩,其中建有豪宅的就4亩多,兄弟办企业应缴交的规费,如有关部门去收取,公开叫问他兄弟冯照年取,为其兄弟冯太年垄断茂名三市两区一县的网络市场,每个网点收取5万元以上的手续费。也曾因抗交矿产资源费冯国年经营砖厂的推土机被区国土资源局及区法院强制查扣。

早在5年前,市委、市政府就曾行文在市区禁用挖土烧红砖,并提出5年后取缔一切挖土烧砖生产,今年7-8月市又重申拆除砖厂的命令,冯照年长兄冯国年承包原七迳供销社的砖厂已于2006年已到期,停产几年,但在今年10月份,冯照年的二兄弟冯太年重新投资生产,如果不是冯照年在市委为官,七迳供销社砖厂如是一般的平民百姓有可能再生产死灰复燃吗?现在在生产的市委都三申五令拆除,为什么停产几年又能再复产呢?市委提出取缔红砖生产要到何年何月才能执行呢?那市委所出的报告,岂不是浪费那些纳税人的血汗钱吗?还是家中有人做官好办事呢?

我们上述所提及的都是事实,有待细查,当然,也有可能他是领导,如果查清更有碍领导颜面,但其他的就不用多说,侵占4亩多土地建豪宅一事,他一个市科处级干部都能占4亩,那一个厅级呢?部级呢?中国的土地就应由姓国改姓官了。如果说他冯照年办有土地使用证,按我们粗略了解有关农村人口的建房用地政策每人20平方计算,冯照年家占用的土地就应是22户,230人的用地面积。如果说他有证合法,那法从何来?我们以上所提的每一件事都是与政策党纪有关的,同时也涉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我党的威信和声誉,恳请领导组织认真查核,作出严肃处理,同时我们将其通过网络公诸于世,以昭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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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肯定是收到什么好处了。这简直无中生有,颠倒是非。本人生为此管区的人,看到如此家丑外扬的事,实在气愤在心。公道自在人心,此管区的农民就是最好的见证者了!
 
看来楼主未喝就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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