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灯光球场 @ 2013年05月25日 Saturday, 01:22 AM)
虽不与受害者有交往,但对于他们的情况,作为一名树仔人,还算了解。他们曾吃过“粉皮”这是事实(很多年前),但其他罪名却是你编造的,有失客观!如,受害者只带上五六名工地成员到梁文才家讨债发工资,且没有过激的行为,你却说带上几十人围攻。什么叫“围攻”你懂吗???这一点在梁家做客的副公安局长可作证。如此夸大,你居心何在?彭村“九金”与“吴严”事件中,你却发帖为打人黑手“九金“粉饰面目。你又居心何在?一个总站在邪恶一边的人,不配叫“勇敢的电白人”,“丑陋的电白人”最适合你不过了。改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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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