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楼上:国务院在1997年7月颁发过《殡葬管理条例》,但我有必要去问,全国人大通过的《刑法》大还是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大呢?是法律大还是行政规定大呢?但在现时中国的行政体制下,法律只是行政规定的附属,到最后就会使整个法律体系彻底的破坏,就变成了“人治”而不是“法治”。请大家看清楚这些行政规定是些什么东西?很明白有明显的倾向性,只有人民的义务而没有权利,请问有谁在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呢?那只能是法律了。我为什么说成地方的呢?因为地方政府重新制订了自己的条例,就算是国务院的行政规定一样是违法的。我可没有说政府偷了尸体,但已经是侮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