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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举报前单位领导被以“中纪委”名义拘禁审讯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这个‘中纪委’不是你以为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而是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纪委的简称。
谁是“中纪委”?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中国人而言,这都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然而对于49岁的上海商人季嘉凡来说,这一无庸置疑的问题,却代表了他一段充满恐惧、伤痛和荒谬的经历。
2002年11月8日,一批人冲入季的办公室,以“中纪委双规”的名义把他从上海抓到南京,在南京梅园饭店将其拘禁审讯75天后释放。这期间他的家属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也不知道他身处何处。
其后,季嘉凡到北京中纪委有关部门查询,发现中纪委对他的这次“双规”根本不知情。
季嘉凡称,他的被拘是因为举报了前单位--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江苏”)领导受贿而遭受的迫害。
两年多来,他向南京和上海的多个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申诉反映,可是依然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说法,相关的责任人也未受到任何处理。而有关方面的一个解释是:“这个中纪委不是你以为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而是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纪委的简称。”
“中纪委对你进行双规”
几个人轮番从走廊的另一端冲过来撞击樱桃木做的大门,巨大的撞门声震动了整幢大楼。四五十分钟后,门撞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带着两个人冲进来
“嘭、嘭、嘭!”
直至今日,季嘉凡的耳边还常常回响起那个晚上剧烈的撞门声。
那是2002年11月7日晚上,上海哈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季嘉凡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准备材料,这是一家港资公司,位于浦东茂兴路88号仁恒广场5楼。23时左右,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从公司大门处响起,副总经理梁凤鸣从“猫眼”中看到门外站着一群人,其中几个穿着公安制服,可是询问中,他们不肯表明身份。
季嘉凡立即给刚聘请的南京律师荆全生打了电话。荆全生后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我当时告诉他,如果是不明身份的人,应该报警,最好立即请一个律师到场,弄明白他们的身份。”
随后,梁凤鸣给公司法律顾问、沪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盈东打了电话。张盈东在一份书面材料中写道,当时他接到电话后就赶到哈德公司门外,碰见三四个穿公安制服的人,张出示律师证,询问对方什么事。其中一人对他说:你叫里面的人开门,然后再告诉什么事。
张盈东和季嘉凡沟通,季嘉凡怀疑是为了500万元的债务找他,拒绝开门。张盈东写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对民警说,即使不涉及经济纠纷,你们也应该持有效的法律手续叫他开门,否则不能破门而入。”说完,他离开了。
季嘉凡回忆:“张盈东是11月8日凌晨2时左右离开的,接着门内门外僵持了一个小时。直到3时左右,他们开始撞门,后来我才知道,是南京的人赶来了。”
几个人轮番从走廊的另一端冲过来撞击樱桃木做的大门,巨大的撞门声震动了整幢大楼,在夜深无人的大楼里更是显得异常震撼。“当时我们的脑子都木了,连报警都想不起来,就那样呆呆地等着。”
四五十分钟后,门撞开了,季嘉凡回忆当时情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带着两个人冲进来,喝问:“你叫季嘉凡吗?”他还没开口,那两个人就把他摁住,男子说:“中纪委对你进行双规。”季说:“我不是党员。”男子接口:“那是双指。”
后来季嘉凡才知道,这个男子叫陈义涛,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
梁凤鸣后来在证明材料中写道,在当时的一片混乱中,她打了110,负责该地段的塘桥派出所回了一个电话给她:“叫你们开门为什么不开?这个事情我们知道。”材料中还写到,11月6日陈义涛两次到公司找季嘉凡,季都不在,其中一次有塘桥派出所的民警陪同,还带着她去塘桥派出所了解情况。
而当时塘桥派出所的副所长,现已调任杨思派出所所长的费翔2005年2月23日对记者说:“当时我们接到报案,就出警了,到现场发现是南京的人在办案,手续都有,别的你不要问我,我没在现场。”
被带到楼下,季嘉凡看到很多警车,他记得陈义涛问他:“你知道今天多少人抓你吗?”他说:“我不知道啊。”陈义涛说:“原来上海警方不配合,后来我们中纪委发了明码电报要他们配合,现在是刑侦总队队长带了20多人来的。你小子很有面子,不得了啊。”季嘉凡说:“你们犯不着啊,你要是说中纪委的,你们给我发个函,我就过来了。”
他们上了一辆旧的帕萨特,车开上了沪宁高速,向南京方向驶去。看气氛有点缓和了,季嘉凡问:“你们是中纪委的,怎么来抓我?”陈义涛说:“你举报房林、钱伟是不是?这样子,房林、钱伟我都抓了,一共抓了27个,所以把你也抓了,一起过去,你配合我们。把这个事说清楚就可以了。”
一下子,季嘉凡的心落下来了。
七年的诉讼纠葛
离开中化江苏后没多久,季嘉凡开始不断地举报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房林贪污、受贿。
到被抓的那一天,季嘉凡和他的原单位中化江苏的诉讼纠纷,已经持续了7年。
按照季的说法,1987-1994年间,他在中化江苏做业务员,1994年3月辞职。辞职的原因是季嘉凡的弟弟季嘉瑞在江苏丹阳开办尤尼克化工公司,与中化江苏有贸易往来,当时中化江苏浦东分公司副总经理钱伟向季嘉瑞索贿被拒,钱伟要求季嘉凡出面干涉也被拒绝,钱于是扣发了季嘉凡上一年度奖金和当月工资。
而中化江苏一位副总经理则称:“据我了解是季嘉凡担任浦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把公司资产转移到其弟开的另外一个公司经营,盈利由其弟的公司获取,亏损则由中化公司承担。后来我们把浦东分公司停了,还一直和他在打官司。”
离开中化江苏后没多久,季嘉凡开始不断地举报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房林私设小金库、受贿和钱伟索贿。而1994年10月,中化江苏公司在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告季嘉凡的弟弟季嘉瑞在丹阳开办的化工公司,要求赔偿贸易上480万的欠款,1997年5月,又追加季嘉凡作为连带被告。
2000年初,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季嘉凡承担连带责任,要他赔偿欠款加利息共40万。判决下来后,季开始申诉。2002年8月,江苏省高院对他的申诉举行了第一次听证会,询问双方能否和解,季嘉凡表示不能。
2002年11月7日,也就是被抓走的前一天,季找到了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的荆全生律师,荆全生后来对记者说:“我看他这个案子可以办,就原则上定了,并要他把更多的材料拿给我看。”
而在被送往南京的车上,当季嘉凡被告知此事跟举报房林、钱伟有关时,他的心情是轻松的。当天早上6时多,当南京的荆全生律师拨通了他的手机后,他告诉荆:“我很高兴,我举报的中化江苏公司老总贪污受贿案,中纪委终于立案了,现在要带我到南京协助调查,没事。”
公安部十大英模?
陈义涛对季嘉凡讲:“我代表中纪委对你进行刑事调查,这里我说了算。我是公安部十大英模,曾经主办过成克杰、徐其耀、马向东的大案,对你判刑10年还是20年,由我决定”
到南京中央门后,陪同的两个人下了车,陈义涛一个人带着季嘉凡去了梅园街道派出所,“陈义涛进去了一刻钟就出来了,说‘走’。”这一次他们去了离派出所50米左右的梅园饭店,一直住了70多天。
到了饭店,季嘉凡乘独处时打手机告诉家人:“好消息,现在房林、钱伟已经被抓起来了,中纪委把我带到梅园宾馆108房间了解情况。”于是亲戚就送衣服过来,陈义涛很吃惊,马上换了房间,先到107房,第二天又换到109房,还让季交出手机。
根据季嘉凡在梅园饭店偷偷记下的日记,换到107房以后,陈义涛对季嘉凡讲:“我代表中纪委对你进行刑事调查,这里我说了算。”
而换到109房后,陈义涛又讲了很多“自杀无用”的例子。“你给我老实点,告诉你,很多大人物都是我办下来的,沈阳的慕马案是我负责的,你们江苏建设厅长徐其耀是我办的,他的情人王小曼是我带人到加拿大抓捕归案的。”
另外一次陈则是这样介绍自己:“我是公安部十大英模,曾经主办过成克杰、徐其耀、马向东的大案,也办理过中化华东公司总经理顾绍喜的案子,我们中纪委出去办案,全国的公检法都会配合,对你判刑10年还是20年,由我决定。”
109室里的审讯、挨打
审讯集中在三个方面。这是季嘉凡后来认为对方抓自己的三个目的:销毁证据、找他的犯罪材料和侵吞他的财产
季嘉凡说:“陈义涛雇用了几个人来做看守。”先是有两个保安来看守,来了一天半陈义涛就不满意了,嫌他们睡觉。后来雇用了四个下岗工人,给他们20块钱一天,“出来那天,我看到他们结账的。四个工人看我看得形影不离,连上厕所都跟着。”
换到109室后,审讯开始了。根据季嘉凡的记忆,一共有4个人审讯过他,一个是陈义涛,“第二个姓宋,问了一个小时就走了,后来就再也没出现。一个姓王的,人家叫他王检,玄武区检察院反贪二科的,审了我接近40天。他走后,来了一个叫蔡文沛的,说是玄武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审了30多天,直到我被放出来。”
对他的审讯集中在三个方面:他举报房林、钱伟的材料,他个人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以及他名下的财产。这是他后来认为对方抓自己的三个目的:销毁证据、找他的犯罪材料和侵吞他的财产。
季嘉凡回忆说:“陈义涛说:‘不用我说了,你举报房林,举报钱伟,都举报了什么内容,写下来吧。’我说‘我不是都给你们了吗?’陈义涛回答:‘那是过去时,现在重新写。’他还说:‘房林和钱伟,就关在隔壁的楼里。’”
在季嘉凡的日志中,一共记了四次被“王检”和陈义涛要求写详细的举报材料。他说:“我写的什么事情,第二天他们就来讲了:‘你讲的那个房林拿红木家具的事情,查实了,82500元,房林跪下来了。’我听了心里很高兴,后来才知道全是假的。”
季嘉凡说:“王检审讯我,问:‘你曾经担任过国企的什么职务?’我说:‘没有,我当时是业务员。’他说:‘你担任过总经理的吧,还是副总经理?’我说:‘你这么说是不是逼供?诱供?’他一个巴掌打过来,我说:‘你怎么打人呢?’接着他用膝盖骨顶我小腿胫骨,一顶,我马上痛得抱着就躺下来。他审我的时候一个人,把看守叫到对面去,他一打,我就喊,看守跑过来问什么事,一看我躺在地上,就又退回去。”
季嘉凡说:“陈义涛也会问一些别的问题,比如‘你嫖娼吗?’我说:‘中纪委管这个事吗?’他说:‘我们闲聊。’我说:‘我不好色’。”还有一次陈称:“你们有一个女会计,小姑娘告你。”季说,我们公司没有女的会计。陈顿时不说话了。
季嘉凡认为,这些问题是别有深意的,“陈义涛经常讲‘顾绍喜就是我抓的,中化公司抓任何人都不会错,我们抓你,我不相信你没事’。顾绍喜就是这样被他搞掉的。”
顾绍喜1993年至1996年曾任中化华东公司总经理,因为贪污和生活作风腐败,被中化公司纪委宣布实行“双规”,最后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季嘉凡说:“我的一位老同事跟我说,顾绍喜的问题都是被陈义涛关起来以后审出来的,而公司为了奖励陈义涛,把顾绍喜的一套房子给他了。”
“不要恨我,我是奉命行事”
2003年1月,律师鲁民多方查询,得到的回复都是:查无此案。事情在1月22日急转直下,当天陈义涛突然宣布,考虑到春节将至,准备将季放回家过年
季嘉凡被换到109房间后,家人失去了他的消息,于是在上海和南京四处寻找他,他的弟弟季嘉荣说:“我们几乎找遍了南京的公安局和检察院,其结果均无人承认,无人知晓。”
荆全生律师说:“我曾去过梅园饭店,总台说他们是部队招待所,部分房间领导掌握,没有在总台登记,我敲了108房间和相邻房间、对面房间,均无人应答。”
季嘉凡在南京的另一位律师鲁民也曾陪同季嘉凡的家属寻找季嘉凡,“我和他们去过白下区公安分局和白下区检察院,公安说没有这个案子,而检察院则不承认也不否认。后来陈义涛给我打电话了,说季嘉凡的问题是公司要调查,可能涉嫌经济犯罪,我说那应该出示程序和文件,还有应该见面谈,他不回答,只是说季嘉凡问题很大。”
2002年12月25日,鲁民和季嘉凡家属到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询问,分管纪检的田丹副总经理接待了他们,鲁民对记者说,“田丹表示有一个专案组在办这个案子,但他们公司没有参与,如果有衣物什么的,他可以转交。”
与此同时,季嘉凡的家属找到了江苏省人大,在人大法工委张东海主任出面后,12月26日,鲁民接到玄武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蔡警官的电话,说:“我们参与了,可以叫他家属来谈。”而第二天,季嘉凡的家属接到了经侦大队刘杰大队长的电话,“我们没有参与抓捕,也没有参与关押,但是我们确实介入了,其他无可奉告。”
2003年1月,鲁民还向南京市纪委和江苏省纪委查询此事,得到的回复都是:查无此案。21日,鲁民到北京去查询此事,中纪委中央企工纪委表示查无此案,而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主管纪检的曹晓刚也说:“闻所未闻,查无此案。”
与此同时,季嘉凡的命运也发生了很多转折。他的日志中写道:“2002年12月20日,陈义涛对我说:‘对你的逮捕决定已经批下来了,你准备一下,转移到看守所去。’12月31日,陈义涛带着镇江中院执行庭庭长王政兴和女书记员到109房间,宣布对我名下的上海房产强制执行,在我的要求下,书记员同意做了一个笔录。”
2003年1月8日,季嘉凡被拘的第60天,他宣布绝食。“四个看守先是劝,后来说:‘你不吃是你的事,不关我们事。’我说:‘是啊。’他们就到走廊上打电话给陈义涛,陈义涛跟我说:‘我在张家港呢,有什么事?’我说:‘没什么事‘,他说:‘你要绝食,那我马上送你到派出所。’我说:‘那你送我去派出所好了。’他又说:‘你听我一句,不要绝食。’”
1月12日,日志这么写:“陈义涛通知季嘉凡:你的罪行严重,可能将你转移到北京关押。”
然而事情在1月22日急转直下,当天陈义涛突然宣布,考虑到春节将至,准备将季放回家过年,但年后还要回来接受调查。他并且要了季嘉凡律师的联系方式。
季嘉凡说:“这一天,他要求我写了一份保证,随叫随到,不对外讲。还对我说‘你不要恨我,我是奉命行事,以后有什么事找我,比律师有用多了’。”
当天,鲁民接到陈义涛的电话,让他把季嘉凡带回。当晚10时,匆忙从北京赶回南京的鲁民在梅园饭店接到了季嘉凡,“在大厅里第一次见到了陈义涛,他说:‘人我交给你了。’那天老季头发中间秃着,两边又很长,样子很不好看。”
季嘉凡说,走出梅园饭店,“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到理发厅剪了头发、刮了胡子”。
“中纪委”是谁?
自称“中纪委工作人员、公安部十大英模”的陈义涛,其真实身份只是中化江苏聘请的一名法律顾问。他承认当时是代表中化江苏纪委对季嘉凡实行“双规”
2003年3月,季嘉凡到了北京,他要到中纪委询问到底自己为什么被“双规”。他对记者说,“7月份,终于找到了中纪委主管华东的工作人员,他说:‘每年,每个省都有几宗以我们中纪委名义来做这个事,我们叫当地的纪委来查。’我说:‘我能怎么配合?’他说:‘你就等消息,会有人来找你的。’”
2004年初,江苏省纪委一室王元德处长打了电话给季嘉凡,要他写个材料寄给省纪委。
2004年底,江苏省纪委王元德处长又给了他消息:“南京市纪委报上来说,这个中纪委是中化江苏进出口纪委的简称,这是一个公司的行为,他们是没有这个权限的。”
因为是在塘桥派出所的辖区被带走的,季嘉凡还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举报了这件事,2004年5月,浦东公安分局纪委的黄先生给季嘉凡打了电话,做了解释:“我们经过调查,有三点:1.这个是我们塘桥警署的公务;2.你说陈义涛是绑匪,不是,他代表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中纪委有文件给我们,但是这个中纪委不是你以为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而是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纪委的简称;3.费翔同志和陈义涛没有经济上的往来。”
而自称“中纪委工作人员、公安部十大英模”的陈义涛,其真实身份只是中化江苏聘请的一名法律顾问。2004年底,季嘉凡的律师到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询问,找到了2002年时分管纪委工作的田丹副总经理,他说陈义涛2002年7月被中化江苏公司聘为法律顾问,现在已经离开了。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反贪局郭副局长说:“2000年陈义涛作为中化江苏纪委的工作人员和我们合作办过顾绍喜的案子,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
而据记者调查的情况,陈义涛自称江苏省盐城市东台人,一份陈义涛身份证的复印件显示:陈1957年生,汉族,现住南京市玄武区。2005年3月16日,记者拨通了陈义涛的手机,他表示当时是代表中化江苏纪委对季嘉凡实行“双规”。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时,他说:“我不会接待你的,你去找中化江苏公司。”记者随即找到了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前台小姐说2002年分管纪委工作的副总经理田丹出国了,另一位副总经理接待了记者,他说:“我们和季嘉凡的官司还没完,我现在说的成为白纸黑字或许会对我们不利,所以不能说,请你谅解。”
而季嘉凡在四处申诉的同时,也开始找律师为自己打这个官司,2004年底,北京德山律师事务所的李凤玲和石剑锋律师愿意代理他的案子。经过一番取证后,2005年1月7日,他们递交了控告书,控告的人包括陈义涛、王检、蔡文沛等。
3月7日,两个月过去了,按照程序,接受控告书的部门应该给他们一个回复。记者陪同两位律师去了南京市检察院、公安局和玄武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询问这一控告书的反馈。
玄武区检察院控申科冯科长对律师说:“这个案子我们问了,市检察院纪检组和渎职侵权处联合调查过,而且你们控告的人里有我们的干警,我们自己不能查自己呀,你们去那里问吧。”
而反贪局郭副局长说,“陈义涛抓人前就向我们报案,我们觉得证据不充分,就没有受理,后来他又来找我们,说人已经控制住了,问我们是不是可以过去看看材料,梅园饭店是我们的一个办案点,我们派人去看了,发现公安在那里办案,而看案情又不是我们管的范围,就又回来了。”
南京市检察院纪检组赵处长向律师很细致地陈述了他们调查得到的结果:“这个事情我们调查过很多次,省纪委和市纪委也向我们了解过情况。这个案子,玄武区检察院的干警确实参与了,可是参与的程度还不深。玄武区检察院派了两个干警去过梅园饭店,其中有一个姓王的,叫王松涛。他们前后看了12天的材料,和季嘉凡见了十几分钟面,谈了谈,发现这个案子不该我们管,就撤回来了。但是季嘉凡材料里提的干警打人,根据我们的调查,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这件事,我们确实有做得不慎重的地方,陈义涛和干警一起办过案的,他们都以为陈义涛就是代表中化江苏了,以为像上次一样有手续。这个程序上的问题是我们以后要注意的。至于你们控告书里提到的公安局干警,他们自己纪委的人查过,调查的情况我们就不了解了。”
律师随即来到玄武区公安分局,接待员说:“其实这个事公安局里都知道了,我在食堂一说,每个人都在笑,我说还就我不知道了。”
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陈定山从卷宗中找出一份季嘉凡的举报材料,说:“我们是协助检察院办案,纪委、检察院经常向我们经侦大队借派人手的。”当律师询问蔡文沛是大队派出去的还是私自去的,陈定山说:“如果是私自去,他蔡文沛现在还能好好的在这里做干警吗?”
在调查中,李凤玲和石剑锋在张家港还发现一份盖着玄武区检察院公章的公函,上面写着,因季嘉凡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要张家港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协助处理季在张家港的三套房子。而据两位律师了解,陈义涛正是凭着这一公函把原本季嘉凡1993年50万元购买的三套房子转移到自己名下,后又以30万的价格卖出,而当时这些房产的价格应该是200万左右。
两位律师把这一份公函的复印件提交给了南京市检察院和玄武区检察院,玄武区检察院控申科冯科长把复印件拿给检察长看后,带回检察长的意见,“不知道这件事,也没有立过函中所写季嘉凡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我们调查一下,有了结果告诉你们。”
在南京市检察院和公安局,石剑锋律师都提到一个问题,“如果检察院和公安在这里都没有责任,那么谁应该对季嘉凡被关押75天这件事承担责任呢?陈义涛又怎么处理呢?”
而检察院和公安局的接待人员都表示,这个不属于自己部门管理的范围。
2005年3月7日,南京市检察院纪检组赵处长打电话告诉季嘉凡,已经对涉及此案的公安、检察院人员作了内部处理,至于处理结果她没有透露。而直至今日,这一事件的主要责任人陈义涛仍然没有受到任何部门的任何处理。
石剑锋准备等一等,就像等着季嘉凡房产的结果一样,再等一等。
季嘉凡则说:“我相信这个社会是会进步的,一年两年解决不了不算什么。”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这个‘中纪委’不是你以为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而是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纪委的简称。
谁是“中纪委”?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中国人而言,这都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然而对于49岁的上海商人季嘉凡来说,这一无庸置疑的问题,却代表了他一段充满恐惧、伤痛和荒谬的经历。
2002年11月8日,一批人冲入季的办公室,以“中纪委双规”的名义把他从上海抓到南京,在南京梅园饭店将其拘禁审讯75天后释放。这期间他的家属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也不知道他身处何处。
其后,季嘉凡到北京中纪委有关部门查询,发现中纪委对他的这次“双规”根本不知情。
季嘉凡称,他的被拘是因为举报了前单位--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江苏”)领导受贿而遭受的迫害。
两年多来,他向南京和上海的多个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申诉反映,可是依然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说法,相关的责任人也未受到任何处理。而有关方面的一个解释是:“这个中纪委不是你以为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而是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纪委的简称。”
“中纪委对你进行双规”
几个人轮番从走廊的另一端冲过来撞击樱桃木做的大门,巨大的撞门声震动了整幢大楼。四五十分钟后,门撞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带着两个人冲进来
“嘭、嘭、嘭!”
直至今日,季嘉凡的耳边还常常回响起那个晚上剧烈的撞门声。
那是2002年11月7日晚上,上海哈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季嘉凡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准备材料,这是一家港资公司,位于浦东茂兴路88号仁恒广场5楼。23时左右,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从公司大门处响起,副总经理梁凤鸣从“猫眼”中看到门外站着一群人,其中几个穿着公安制服,可是询问中,他们不肯表明身份。
季嘉凡立即给刚聘请的南京律师荆全生打了电话。荆全生后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我当时告诉他,如果是不明身份的人,应该报警,最好立即请一个律师到场,弄明白他们的身份。”
随后,梁凤鸣给公司法律顾问、沪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盈东打了电话。张盈东在一份书面材料中写道,当时他接到电话后就赶到哈德公司门外,碰见三四个穿公安制服的人,张出示律师证,询问对方什么事。其中一人对他说:你叫里面的人开门,然后再告诉什么事。
张盈东和季嘉凡沟通,季嘉凡怀疑是为了500万元的债务找他,拒绝开门。张盈东写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对民警说,即使不涉及经济纠纷,你们也应该持有效的法律手续叫他开门,否则不能破门而入。”说完,他离开了。
季嘉凡回忆:“张盈东是11月8日凌晨2时左右离开的,接着门内门外僵持了一个小时。直到3时左右,他们开始撞门,后来我才知道,是南京的人赶来了。”
几个人轮番从走廊的另一端冲过来撞击樱桃木做的大门,巨大的撞门声震动了整幢大楼,在夜深无人的大楼里更是显得异常震撼。“当时我们的脑子都木了,连报警都想不起来,就那样呆呆地等着。”
四五十分钟后,门撞开了,季嘉凡回忆当时情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带着两个人冲进来,喝问:“你叫季嘉凡吗?”他还没开口,那两个人就把他摁住,男子说:“中纪委对你进行双规。”季说:“我不是党员。”男子接口:“那是双指。”
后来季嘉凡才知道,这个男子叫陈义涛,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
梁凤鸣后来在证明材料中写道,在当时的一片混乱中,她打了110,负责该地段的塘桥派出所回了一个电话给她:“叫你们开门为什么不开?这个事情我们知道。”材料中还写到,11月6日陈义涛两次到公司找季嘉凡,季都不在,其中一次有塘桥派出所的民警陪同,还带着她去塘桥派出所了解情况。
而当时塘桥派出所的副所长,现已调任杨思派出所所长的费翔2005年2月23日对记者说:“当时我们接到报案,就出警了,到现场发现是南京的人在办案,手续都有,别的你不要问我,我没在现场。”
被带到楼下,季嘉凡看到很多警车,他记得陈义涛问他:“你知道今天多少人抓你吗?”他说:“我不知道啊。”陈义涛说:“原来上海警方不配合,后来我们中纪委发了明码电报要他们配合,现在是刑侦总队队长带了20多人来的。你小子很有面子,不得了啊。”季嘉凡说:“你们犯不着啊,你要是说中纪委的,你们给我发个函,我就过来了。”
他们上了一辆旧的帕萨特,车开上了沪宁高速,向南京方向驶去。看气氛有点缓和了,季嘉凡问:“你们是中纪委的,怎么来抓我?”陈义涛说:“你举报房林、钱伟是不是?这样子,房林、钱伟我都抓了,一共抓了27个,所以把你也抓了,一起过去,你配合我们。把这个事说清楚就可以了。”
一下子,季嘉凡的心落下来了。
七年的诉讼纠葛
离开中化江苏后没多久,季嘉凡开始不断地举报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房林贪污、受贿。
到被抓的那一天,季嘉凡和他的原单位中化江苏的诉讼纠纷,已经持续了7年。
按照季的说法,1987-1994年间,他在中化江苏做业务员,1994年3月辞职。辞职的原因是季嘉凡的弟弟季嘉瑞在江苏丹阳开办尤尼克化工公司,与中化江苏有贸易往来,当时中化江苏浦东分公司副总经理钱伟向季嘉瑞索贿被拒,钱伟要求季嘉凡出面干涉也被拒绝,钱于是扣发了季嘉凡上一年度奖金和当月工资。
而中化江苏一位副总经理则称:“据我了解是季嘉凡担任浦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把公司资产转移到其弟开的另外一个公司经营,盈利由其弟的公司获取,亏损则由中化公司承担。后来我们把浦东分公司停了,还一直和他在打官司。”
离开中化江苏后没多久,季嘉凡开始不断地举报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房林私设小金库、受贿和钱伟索贿。而1994年10月,中化江苏公司在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告季嘉凡的弟弟季嘉瑞在丹阳开办的化工公司,要求赔偿贸易上480万的欠款,1997年5月,又追加季嘉凡作为连带被告。
2000年初,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季嘉凡承担连带责任,要他赔偿欠款加利息共40万。判决下来后,季开始申诉。2002年8月,江苏省高院对他的申诉举行了第一次听证会,询问双方能否和解,季嘉凡表示不能。
2002年11月7日,也就是被抓走的前一天,季找到了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的荆全生律师,荆全生后来对记者说:“我看他这个案子可以办,就原则上定了,并要他把更多的材料拿给我看。”
而在被送往南京的车上,当季嘉凡被告知此事跟举报房林、钱伟有关时,他的心情是轻松的。当天早上6时多,当南京的荆全生律师拨通了他的手机后,他告诉荆:“我很高兴,我举报的中化江苏公司老总贪污受贿案,中纪委终于立案了,现在要带我到南京协助调查,没事。”
公安部十大英模?
陈义涛对季嘉凡讲:“我代表中纪委对你进行刑事调查,这里我说了算。我是公安部十大英模,曾经主办过成克杰、徐其耀、马向东的大案,对你判刑10年还是20年,由我决定”
到南京中央门后,陪同的两个人下了车,陈义涛一个人带着季嘉凡去了梅园街道派出所,“陈义涛进去了一刻钟就出来了,说‘走’。”这一次他们去了离派出所50米左右的梅园饭店,一直住了70多天。
到了饭店,季嘉凡乘独处时打手机告诉家人:“好消息,现在房林、钱伟已经被抓起来了,中纪委把我带到梅园宾馆108房间了解情况。”于是亲戚就送衣服过来,陈义涛很吃惊,马上换了房间,先到107房,第二天又换到109房,还让季交出手机。
根据季嘉凡在梅园饭店偷偷记下的日记,换到107房以后,陈义涛对季嘉凡讲:“我代表中纪委对你进行刑事调查,这里我说了算。”
而换到109房后,陈义涛又讲了很多“自杀无用”的例子。“你给我老实点,告诉你,很多大人物都是我办下来的,沈阳的慕马案是我负责的,你们江苏建设厅长徐其耀是我办的,他的情人王小曼是我带人到加拿大抓捕归案的。”
另外一次陈则是这样介绍自己:“我是公安部十大英模,曾经主办过成克杰、徐其耀、马向东的大案,也办理过中化华东公司总经理顾绍喜的案子,我们中纪委出去办案,全国的公检法都会配合,对你判刑10年还是20年,由我决定。”
109室里的审讯、挨打
审讯集中在三个方面。这是季嘉凡后来认为对方抓自己的三个目的:销毁证据、找他的犯罪材料和侵吞他的财产
季嘉凡说:“陈义涛雇用了几个人来做看守。”先是有两个保安来看守,来了一天半陈义涛就不满意了,嫌他们睡觉。后来雇用了四个下岗工人,给他们20块钱一天,“出来那天,我看到他们结账的。四个工人看我看得形影不离,连上厕所都跟着。”
换到109室后,审讯开始了。根据季嘉凡的记忆,一共有4个人审讯过他,一个是陈义涛,“第二个姓宋,问了一个小时就走了,后来就再也没出现。一个姓王的,人家叫他王检,玄武区检察院反贪二科的,审了我接近40天。他走后,来了一个叫蔡文沛的,说是玄武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审了30多天,直到我被放出来。”
对他的审讯集中在三个方面:他举报房林、钱伟的材料,他个人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以及他名下的财产。这是他后来认为对方抓自己的三个目的:销毁证据、找他的犯罪材料和侵吞他的财产。
季嘉凡回忆说:“陈义涛说:‘不用我说了,你举报房林,举报钱伟,都举报了什么内容,写下来吧。’我说‘我不是都给你们了吗?’陈义涛回答:‘那是过去时,现在重新写。’他还说:‘房林和钱伟,就关在隔壁的楼里。’”
在季嘉凡的日志中,一共记了四次被“王检”和陈义涛要求写详细的举报材料。他说:“我写的什么事情,第二天他们就来讲了:‘你讲的那个房林拿红木家具的事情,查实了,82500元,房林跪下来了。’我听了心里很高兴,后来才知道全是假的。”
季嘉凡说:“王检审讯我,问:‘你曾经担任过国企的什么职务?’我说:‘没有,我当时是业务员。’他说:‘你担任过总经理的吧,还是副总经理?’我说:‘你这么说是不是逼供?诱供?’他一个巴掌打过来,我说:‘你怎么打人呢?’接着他用膝盖骨顶我小腿胫骨,一顶,我马上痛得抱着就躺下来。他审我的时候一个人,把看守叫到对面去,他一打,我就喊,看守跑过来问什么事,一看我躺在地上,就又退回去。”
季嘉凡说:“陈义涛也会问一些别的问题,比如‘你嫖娼吗?’我说:‘中纪委管这个事吗?’他说:‘我们闲聊。’我说:‘我不好色’。”还有一次陈称:“你们有一个女会计,小姑娘告你。”季说,我们公司没有女的会计。陈顿时不说话了。
季嘉凡认为,这些问题是别有深意的,“陈义涛经常讲‘顾绍喜就是我抓的,中化公司抓任何人都不会错,我们抓你,我不相信你没事’。顾绍喜就是这样被他搞掉的。”
顾绍喜1993年至1996年曾任中化华东公司总经理,因为贪污和生活作风腐败,被中化公司纪委宣布实行“双规”,最后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季嘉凡说:“我的一位老同事跟我说,顾绍喜的问题都是被陈义涛关起来以后审出来的,而公司为了奖励陈义涛,把顾绍喜的一套房子给他了。”
“不要恨我,我是奉命行事”
2003年1月,律师鲁民多方查询,得到的回复都是:查无此案。事情在1月22日急转直下,当天陈义涛突然宣布,考虑到春节将至,准备将季放回家过年
季嘉凡被换到109房间后,家人失去了他的消息,于是在上海和南京四处寻找他,他的弟弟季嘉荣说:“我们几乎找遍了南京的公安局和检察院,其结果均无人承认,无人知晓。”
荆全生律师说:“我曾去过梅园饭店,总台说他们是部队招待所,部分房间领导掌握,没有在总台登记,我敲了108房间和相邻房间、对面房间,均无人应答。”
季嘉凡在南京的另一位律师鲁民也曾陪同季嘉凡的家属寻找季嘉凡,“我和他们去过白下区公安分局和白下区检察院,公安说没有这个案子,而检察院则不承认也不否认。后来陈义涛给我打电话了,说季嘉凡的问题是公司要调查,可能涉嫌经济犯罪,我说那应该出示程序和文件,还有应该见面谈,他不回答,只是说季嘉凡问题很大。”
2002年12月25日,鲁民和季嘉凡家属到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询问,分管纪检的田丹副总经理接待了他们,鲁民对记者说,“田丹表示有一个专案组在办这个案子,但他们公司没有参与,如果有衣物什么的,他可以转交。”
与此同时,季嘉凡的家属找到了江苏省人大,在人大法工委张东海主任出面后,12月26日,鲁民接到玄武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蔡警官的电话,说:“我们参与了,可以叫他家属来谈。”而第二天,季嘉凡的家属接到了经侦大队刘杰大队长的电话,“我们没有参与抓捕,也没有参与关押,但是我们确实介入了,其他无可奉告。”
2003年1月,鲁民还向南京市纪委和江苏省纪委查询此事,得到的回复都是:查无此案。21日,鲁民到北京去查询此事,中纪委中央企工纪委表示查无此案,而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主管纪检的曹晓刚也说:“闻所未闻,查无此案。”
与此同时,季嘉凡的命运也发生了很多转折。他的日志中写道:“2002年12月20日,陈义涛对我说:‘对你的逮捕决定已经批下来了,你准备一下,转移到看守所去。’12月31日,陈义涛带着镇江中院执行庭庭长王政兴和女书记员到109房间,宣布对我名下的上海房产强制执行,在我的要求下,书记员同意做了一个笔录。”
2003年1月8日,季嘉凡被拘的第60天,他宣布绝食。“四个看守先是劝,后来说:‘你不吃是你的事,不关我们事。’我说:‘是啊。’他们就到走廊上打电话给陈义涛,陈义涛跟我说:‘我在张家港呢,有什么事?’我说:‘没什么事‘,他说:‘你要绝食,那我马上送你到派出所。’我说:‘那你送我去派出所好了。’他又说:‘你听我一句,不要绝食。’”
1月12日,日志这么写:“陈义涛通知季嘉凡:你的罪行严重,可能将你转移到北京关押。”
然而事情在1月22日急转直下,当天陈义涛突然宣布,考虑到春节将至,准备将季放回家过年,但年后还要回来接受调查。他并且要了季嘉凡律师的联系方式。
季嘉凡说:“这一天,他要求我写了一份保证,随叫随到,不对外讲。还对我说‘你不要恨我,我是奉命行事,以后有什么事找我,比律师有用多了’。”
当天,鲁民接到陈义涛的电话,让他把季嘉凡带回。当晚10时,匆忙从北京赶回南京的鲁民在梅园饭店接到了季嘉凡,“在大厅里第一次见到了陈义涛,他说:‘人我交给你了。’那天老季头发中间秃着,两边又很长,样子很不好看。”
季嘉凡说,走出梅园饭店,“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到理发厅剪了头发、刮了胡子”。
“中纪委”是谁?
自称“中纪委工作人员、公安部十大英模”的陈义涛,其真实身份只是中化江苏聘请的一名法律顾问。他承认当时是代表中化江苏纪委对季嘉凡实行“双规”
2003年3月,季嘉凡到了北京,他要到中纪委询问到底自己为什么被“双规”。他对记者说,“7月份,终于找到了中纪委主管华东的工作人员,他说:‘每年,每个省都有几宗以我们中纪委名义来做这个事,我们叫当地的纪委来查。’我说:‘我能怎么配合?’他说:‘你就等消息,会有人来找你的。’”
2004年初,江苏省纪委一室王元德处长打了电话给季嘉凡,要他写个材料寄给省纪委。
2004年底,江苏省纪委王元德处长又给了他消息:“南京市纪委报上来说,这个中纪委是中化江苏进出口纪委的简称,这是一个公司的行为,他们是没有这个权限的。”
因为是在塘桥派出所的辖区被带走的,季嘉凡还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举报了这件事,2004年5月,浦东公安分局纪委的黄先生给季嘉凡打了电话,做了解释:“我们经过调查,有三点:1.这个是我们塘桥警署的公务;2.你说陈义涛是绑匪,不是,他代表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中纪委有文件给我们,但是这个中纪委不是你以为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而是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纪委的简称;3.费翔同志和陈义涛没有经济上的往来。”
而自称“中纪委工作人员、公安部十大英模”的陈义涛,其真实身份只是中化江苏聘请的一名法律顾问。2004年底,季嘉凡的律师到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询问,找到了2002年时分管纪委工作的田丹副总经理,他说陈义涛2002年7月被中化江苏公司聘为法律顾问,现在已经离开了。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反贪局郭副局长说:“2000年陈义涛作为中化江苏纪委的工作人员和我们合作办过顾绍喜的案子,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
而据记者调查的情况,陈义涛自称江苏省盐城市东台人,一份陈义涛身份证的复印件显示:陈1957年生,汉族,现住南京市玄武区。2005年3月16日,记者拨通了陈义涛的手机,他表示当时是代表中化江苏纪委对季嘉凡实行“双规”。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时,他说:“我不会接待你的,你去找中化江苏公司。”记者随即找到了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前台小姐说2002年分管纪委工作的副总经理田丹出国了,另一位副总经理接待了记者,他说:“我们和季嘉凡的官司还没完,我现在说的成为白纸黑字或许会对我们不利,所以不能说,请你谅解。”
而季嘉凡在四处申诉的同时,也开始找律师为自己打这个官司,2004年底,北京德山律师事务所的李凤玲和石剑锋律师愿意代理他的案子。经过一番取证后,2005年1月7日,他们递交了控告书,控告的人包括陈义涛、王检、蔡文沛等。
3月7日,两个月过去了,按照程序,接受控告书的部门应该给他们一个回复。记者陪同两位律师去了南京市检察院、公安局和玄武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询问这一控告书的反馈。
玄武区检察院控申科冯科长对律师说:“这个案子我们问了,市检察院纪检组和渎职侵权处联合调查过,而且你们控告的人里有我们的干警,我们自己不能查自己呀,你们去那里问吧。”
而反贪局郭副局长说,“陈义涛抓人前就向我们报案,我们觉得证据不充分,就没有受理,后来他又来找我们,说人已经控制住了,问我们是不是可以过去看看材料,梅园饭店是我们的一个办案点,我们派人去看了,发现公安在那里办案,而看案情又不是我们管的范围,就又回来了。”
南京市检察院纪检组赵处长向律师很细致地陈述了他们调查得到的结果:“这个事情我们调查过很多次,省纪委和市纪委也向我们了解过情况。这个案子,玄武区检察院的干警确实参与了,可是参与的程度还不深。玄武区检察院派了两个干警去过梅园饭店,其中有一个姓王的,叫王松涛。他们前后看了12天的材料,和季嘉凡见了十几分钟面,谈了谈,发现这个案子不该我们管,就撤回来了。但是季嘉凡材料里提的干警打人,根据我们的调查,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这件事,我们确实有做得不慎重的地方,陈义涛和干警一起办过案的,他们都以为陈义涛就是代表中化江苏了,以为像上次一样有手续。这个程序上的问题是我们以后要注意的。至于你们控告书里提到的公安局干警,他们自己纪委的人查过,调查的情况我们就不了解了。”
律师随即来到玄武区公安分局,接待员说:“其实这个事公安局里都知道了,我在食堂一说,每个人都在笑,我说还就我不知道了。”
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陈定山从卷宗中找出一份季嘉凡的举报材料,说:“我们是协助检察院办案,纪委、检察院经常向我们经侦大队借派人手的。”当律师询问蔡文沛是大队派出去的还是私自去的,陈定山说:“如果是私自去,他蔡文沛现在还能好好的在这里做干警吗?”
在调查中,李凤玲和石剑锋在张家港还发现一份盖着玄武区检察院公章的公函,上面写着,因季嘉凡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要张家港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协助处理季在张家港的三套房子。而据两位律师了解,陈义涛正是凭着这一公函把原本季嘉凡1993年50万元购买的三套房子转移到自己名下,后又以30万的价格卖出,而当时这些房产的价格应该是200万左右。
两位律师把这一份公函的复印件提交给了南京市检察院和玄武区检察院,玄武区检察院控申科冯科长把复印件拿给检察长看后,带回检察长的意见,“不知道这件事,也没有立过函中所写季嘉凡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我们调查一下,有了结果告诉你们。”
在南京市检察院和公安局,石剑锋律师都提到一个问题,“如果检察院和公安在这里都没有责任,那么谁应该对季嘉凡被关押75天这件事承担责任呢?陈义涛又怎么处理呢?”
而检察院和公安局的接待人员都表示,这个不属于自己部门管理的范围。
2005年3月7日,南京市检察院纪检组赵处长打电话告诉季嘉凡,已经对涉及此案的公安、检察院人员作了内部处理,至于处理结果她没有透露。而直至今日,这一事件的主要责任人陈义涛仍然没有受到任何部门的任何处理。
石剑锋准备等一等,就像等着季嘉凡房产的结果一样,再等一等。
季嘉凡则说:“我相信这个社会是会进步的,一年两年解决不了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