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何成华为茂名市公安局局长[attachmentid=222288],决定免去倪俊雄的茂名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任命杨华海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吴东明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免去陈克铁、谢琼进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会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杨敦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黄冠斌的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院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日清、范李刚的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杨敦辞去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吴玲河辞去茂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一、决定任命何成华为茂名市公安局局长[attachmentid=222288],决定免去倪俊雄的茂名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任命杨华海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吴东明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免去陈克铁、谢琼进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会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杨敦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黄冠斌的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院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日清、范李刚的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杨敦辞去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吴玲河辞去茂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