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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被“招安”?
――村官当镇官的政治学含义
改革开放30年来,来自广东省的改革措施大多让人振奋而欣慰,不过这次村官当镇官的举措,初闻之欲放歌纵酒,细读之则沉吟不安。
据《南方日报》4月29日报道,经广东省委同意,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相关文件,决定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范围选拔15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录150名乡镇公务员。同时还要求,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5年内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10年内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不过,广东省此项政策,不仅吾道不孤,湖北、山东、新疆和重庆推波在先;而且谨遵天意,中组部于今年初根据中央精神,下发了《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
这当然是的仁政,工作辛苦,收入不高的村官受到关注和关怀,被纳入马走日象飞田兵过河的升官图,从此有了奔头,村官们闻此喜讯,口中应该念念有词:谢主隆恩。这当然也是良治,对于村官,激励他们向上发展,因此可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对于府官,鼓励他们到基层栽培,从陶醉椒房里的呻吟,到同情茅屋里的呻吟,让民间疾苦补一补血液里的盐分。
但这还不是宪政,也不是自治。宪政是从下面制约上面,仁政则是从上面关爱下面;自治是自己管好自己,良治呢,则是上面管好下面。所以,开始于1982年的乡村民主制度实验,才是最低一级的宪政,也是最低一级别的自治。从那时起,我国村镇政治就步入了双轨制:一轨是较低一级的“村”,实行直接选举的村政;另一轨是较高一级的“乡”或“镇”,仍然实行任命体制。这就是说,乡镇以上干部,仍然是“朝庭”命官,仍然拿“俸禄”,吃“皇粮”;村官则成了自己管自己的“江湖”中人,虽然党内职务(村委会主任通常兼任村支部书记)还像“黄马褂”一样维系着与“朝庭”的关系,但它的作用,不是登天的梯子,而是坐山的凳子,它可以巩固他的“江湖”地位,不惧怕黑恶势力。
从村镇政治双轨制出发,有两条变革思路,一条是中共13大厘定的政治体制改革思路,进一步减少吃“皇粮”的人,把村民自治推进到镇民自治,也就是从村民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到镇民直接或间接(视镇民数量来定)选举镇民委员会主任或镇长,官退民进,把“朝庭”政治的基础部分进一步退让给民间公民社会,也就是让镇政“朝政”旧轨并入村政“宪政”新轨。
另一种思路,就是打通村官升朝官的通道,把村政重新纳入朝纲体系,这有点像水浒里的“招安”,不同的是水浒里的好汉是造反起家,村里的首领是村民推选。当然,村委会主任顶多是个山寨版“大王”,并不真的觊觎金銮殿,从他个人的前途来说,被招为镇官是件好事;但对中国的政治发展来说,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民主,是邓小平倡导的整体改革的未竟事业。他心目中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是三项内容,一是党政分开,二是权力下放,三是精简机构。乡村自治,就是权力下放的一项措施。他说权力真正下放的目的,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共中央文献,1998,第355页);他还说,权力下放,要“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都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同上,第362页),可见,自治并不只是村一级的问题;他还展望说,“中国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现在我们县级以上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基层才是直接选举”(同上,第383页)。显然,他所说的基层,包括县、镇(乡)、村级。他所说的“现在”,是1986年,但直到2009年,中国还没有“回到”“现在”。
写完这篇短文,天已大亮,窗口吹进孟夏早晨的清凉微风。1998年5月,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西安,在兵马俑坑前喊了声“解散”之后,在演讲中将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称为“自由的微风”。“风继续吹”,张国荣唱道,“不忍远离……”
――村官当镇官的政治学含义
改革开放30年来,来自广东省的改革措施大多让人振奋而欣慰,不过这次村官当镇官的举措,初闻之欲放歌纵酒,细读之则沉吟不安。
据《南方日报》4月29日报道,经广东省委同意,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相关文件,决定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范围选拔15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录150名乡镇公务员。同时还要求,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5年内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10年内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不过,广东省此项政策,不仅吾道不孤,湖北、山东、新疆和重庆推波在先;而且谨遵天意,中组部于今年初根据中央精神,下发了《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
这当然是的仁政,工作辛苦,收入不高的村官受到关注和关怀,被纳入马走日象飞田兵过河的升官图,从此有了奔头,村官们闻此喜讯,口中应该念念有词:谢主隆恩。这当然也是良治,对于村官,激励他们向上发展,因此可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对于府官,鼓励他们到基层栽培,从陶醉椒房里的呻吟,到同情茅屋里的呻吟,让民间疾苦补一补血液里的盐分。
但这还不是宪政,也不是自治。宪政是从下面制约上面,仁政则是从上面关爱下面;自治是自己管好自己,良治呢,则是上面管好下面。所以,开始于1982年的乡村民主制度实验,才是最低一级的宪政,也是最低一级别的自治。从那时起,我国村镇政治就步入了双轨制:一轨是较低一级的“村”,实行直接选举的村政;另一轨是较高一级的“乡”或“镇”,仍然实行任命体制。这就是说,乡镇以上干部,仍然是“朝庭”命官,仍然拿“俸禄”,吃“皇粮”;村官则成了自己管自己的“江湖”中人,虽然党内职务(村委会主任通常兼任村支部书记)还像“黄马褂”一样维系着与“朝庭”的关系,但它的作用,不是登天的梯子,而是坐山的凳子,它可以巩固他的“江湖”地位,不惧怕黑恶势力。
从村镇政治双轨制出发,有两条变革思路,一条是中共13大厘定的政治体制改革思路,进一步减少吃“皇粮”的人,把村民自治推进到镇民自治,也就是从村民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到镇民直接或间接(视镇民数量来定)选举镇民委员会主任或镇长,官退民进,把“朝庭”政治的基础部分进一步退让给民间公民社会,也就是让镇政“朝政”旧轨并入村政“宪政”新轨。
另一种思路,就是打通村官升朝官的通道,把村政重新纳入朝纲体系,这有点像水浒里的“招安”,不同的是水浒里的好汉是造反起家,村里的首领是村民推选。当然,村委会主任顶多是个山寨版“大王”,并不真的觊觎金銮殿,从他个人的前途来说,被招为镇官是件好事;但对中国的政治发展来说,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民主,是邓小平倡导的整体改革的未竟事业。他心目中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是三项内容,一是党政分开,二是权力下放,三是精简机构。乡村自治,就是权力下放的一项措施。他说权力真正下放的目的,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共中央文献,1998,第355页);他还说,权力下放,要“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都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同上,第362页),可见,自治并不只是村一级的问题;他还展望说,“中国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现在我们县级以上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基层才是直接选举”(同上,第383页)。显然,他所说的基层,包括县、镇(乡)、村级。他所说的“现在”,是1986年,但直到2009年,中国还没有“回到”“现在”。
写完这篇短文,天已大亮,窗口吹进孟夏早晨的清凉微风。1998年5月,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西安,在兵马俑坑前喊了声“解散”之后,在演讲中将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称为“自由的微风”。“风继续吹”,张国荣唱道,“不忍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