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吴阳镇殡改众生相
南方周末 2007-12-06 10:27:40
□本报记者 何海宁 发自广东吴川市
■编者按:停土葬倡火葬,是一项移风易俗的好政策。但在吴阳镇,却成了殡改队某些人敛财的机会。土葬风盛的当地民众宁愿向殡改队送钱,以逃避火葬。
当地政府并非不反腐,4年来已有4名队长落马,数名工作人员获刑。但腐败依然前赴后继,村民负担不断加重。
除了监管制度失当,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腐败还深深根植于风俗、文化,以及当地村民对潜规则的习以为常,对道德底线的一再退让。他们既是腐败的受害者,又是腐 败的共谋者。
反腐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由此可见一斑。
我们选择这样一个乡村政治下的小样本,以供公众对反腐制度、文化以及社会土壤的思索。
3年前,村民林姨的婆婆去世,林姨借钱向广东吴川市吴阳镇殡改队(殡葬改革执法中队)送了2万元,“买”了一张火化证,然后在大白天将婆婆风光土葬。“大家都是这样做 的,尽管是打肿脸充胖子。”林姨回忆。
向殡改队送钱,使死亡的亲人避免火葬,实现土葬,在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远不只是林姨的秘密。已经因收钱被查处的原殡改队长林东晓向南方周末记者坦言,殡改队私下收钱默 许土葬,已成了当地公认的潜规则。
“如果你想赚,不到两年就可以赚一百多万。”林东晓说。
“殡改”敛财者
吴阳镇殡改队在2000年成立。在这近8年时间里,它都陷在被告状、被调查、被查处的漩涡里。
继2004年4名工作人员(包括一名原队长)获刑之后,今年8月,又有3名前殡改队长被查处:开除党籍、行政降级。还有一名镇主管官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这4名原队长的任期几乎囊括了殡改队的历史。殡改案波及到了政坛。镇党委书记因此被调离。
41岁的林东晓是任期最短的一名原队长,2005年初才任职70天,就被吴川纪委认定“在任职殡改队长期间,吴阳出现大批偷葬现象,曾收取两例丧属的钱,共5000元 ,不开单、不设账”。
11月底,记者见到林东晓时,他正在为不服处理结果而不断申诉。他说钱没有落入自己口袋,而是以“起尸火化押金”的名义被收归镇政府财政。
他展示了4张押金收据复印件,都盖有镇政府财务专用章,这种收据他一共有11张,其中两张是他所收。
他的申诉使殡改案有了“重大突破”。据悉,纪检部门从镇政府查获一份“殡葬收费专用账本”,案件已经交由上一级纪委调查。
“这次要比上次(指2004年)严重,上次是个人行为,这次是整个殡改队出现了问题。”一名官员透露。
生钱潜规则
这场风波揭示了吴阳镇殡改的乱象。实际上,在处理结果的背后,隐藏着多年来殡改队的潜规则。
1956年毛泽东在《倡仪实行火葬》上签字,火葬就被作为“平坟还耕”、“移风易俗的社会主义事业”在全国推广。目前,火化率成了基层工作的硬指标,直接影响官员的考 核。
吴阳镇殡改队是全国805个殡葬管理单位之一,职责是在农村宣传和监督火化。对于偷葬,它具有“起尸火化”的强制性权力,并要求丧属缴纳费用。
这只是字面规定,实际上收取押金后,等同于默许了偷葬。“对外我们就说不知道偷葬在哪,其实都是知道的。”林东晓说。而且押金只是明账部分,“有的队长实收五六千,只 开3000元的单子给你(意指余下的钱全部私吞)。”
2004年9月,曾任职3年多的原队长黄罗均、副队长和两名殡仪馆收殓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的达7年6个月。
他们的敛财途径之一,便是给丧属开假火化证明,达到“假火化真土葬”目的。
据林东晓介绍,“殡改队-殡仪馆”的利益链条应该没有死灰复燃,“现在吴阳没人敢做这种生意,告状的人太多了。”他笑称。
取而代之的是“棺材铺-殡改队”的利益链。
吴阳镇有10万左右人口,在未推广火化之前,棺材铺和仵工行业比较兴旺。
目前,在大街上已经看不到棺材铺。但这个行业并没有消亡,而是转入地下,暗中营业的还有5家棺材铺。
偷葬催生出棺材铺老板主导的地下“一条龙”服务:即丧属交钱给老板,后者提供从打通殡改队关系到偷葬入土的整套服务。
“老板都是跟队长有联系的。”原队长林东晓坦言,“由队长确定偷葬费多少钱,一般不低于5000块钱。再加上棺木、寿衣、做坟墓、石碑,要18000块钱才能搞定。”
“镇政府一年可能有四五十万,流入私人口袋的有一百多万。”林不假思索地说。
在民间,殡改队的隐性收入成了公开的秘密,一些消息灵通的村民能明确指出,哪户人家在何时送了多少钱。“商量钱都是很秘密的,事情一过就慢慢透露出来了。”一个村民神 秘地说。两年前他的舅父去世送了13000元,但殡改队只开了3000元收据。
行贿的村民
2006年,广东省下文明确规定,不准收费默许或批准土葬,持政府财务收据的偷葬行为才逐渐消失。
但林东晓称,“很有面子的人仍能开到单子(公开土葬)”,更多的丧属则靠打通社会关系偷葬。
村干部老林讲述了为村民偷葬当中间人的经过。
“三四年前,邻居老人死了。找到我,说‘你是村干部,去帮我说说,看看能不能少点钱’。”老林回忆。
他打电话给当时的殡改队长:“我有个熟人,他家很困难,能不能少收一点?”
当时“行情”是5000-7000元,队长答应只收3000元,并让丧属在当晚偷偷出殡。
中午,老林在邻居家拿钱送给了队长。他看着队长把钱递给另一个人,收入抽屉,没有开收据。
晚上11点钟,十几人组成的送葬队悄悄出发。老林看到巡夜的殡改队员站在路旁。“他们装作没有看到你,钻到店铺里面去了。”
在举报人眼中,殡改工作几近失控。他拿出一份“偷葬名单”,上面记载着从2004年到今年6月,共135名死者的原住址、性别、年龄、死亡时间,还有“殡改队索贿额” ,从3500元到10000元不等。
“名单上的人数只是实际的1/4。”举报人说。
民政局纪检人员核查了举报名单。令举报人兴奋的是,调查期间,他收到了一名办案官员发来的短信:“经过几周的调查了解,你反映的基本属实。”这个名单最后有十分之一被 调查组确认。
举报人握有一份“吴川市殡仪馆火化登记表”,里面登记了某村4年来火化54人。他称在村委会核实得知,属该村的死亡村民才8人,其他均为捏造。
“火化的大概有这几种人:医院死人、无名尸、疯子、死婴、交通事故、五保户、有工作单位的人,还有在社会上没有面子也没有钱的人家。”林东晓掰着指头说。
11月24日,南方周末记者在一些村庄看到,小山丘上密密麻麻都是坟墓,有不少是2006年建成的,其中夹杂着一些没有墓碑的坟,这是丧属为避免追查偷葬刻意留白的。
变异的风俗
极少丧属愿意承认送钱的行为。有一名被中间人证实送钱的丧属,也一直嘿嘿笑,只称自己是偷葬,没有送钱。只有不涉及自身的村民,在一旁发牢骚:“有钱人就能土葬,没钱 的就拉去火化了。”
这个丘陵地形的小镇位于珠三角发达地区以西,一些人闯荡珠三角发财后,成了村里令人敬佩的“老板”。大部分村民依然世代种植水稻、香蕉等营生,自成当地方言体系,普通 农民还听不懂普通话。
土葬风俗在潜规则下变异了。“火化的人家是没有钱,没有本事。这是很没有面子的。”举报人说。
不同村民惟一相同的回答是,只要可能,都愿意让亲人土葬。“老人都想留个全尸。”一个村民说。
村民接受了潜规则,风俗的惯力使丧属更愿意做“共谋者”。一些村民很气愤,因为潜规则成倍增加了丧葬成本,以前几千元
南方周末 2007-12-06 10:27:40
□本报记者 何海宁 发自广东吴川市
■编者按:停土葬倡火葬,是一项移风易俗的好政策。但在吴阳镇,却成了殡改队某些人敛财的机会。土葬风盛的当地民众宁愿向殡改队送钱,以逃避火葬。
当地政府并非不反腐,4年来已有4名队长落马,数名工作人员获刑。但腐败依然前赴后继,村民负担不断加重。
除了监管制度失当,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腐败还深深根植于风俗、文化,以及当地村民对潜规则的习以为常,对道德底线的一再退让。他们既是腐败的受害者,又是腐 败的共谋者。
反腐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由此可见一斑。
我们选择这样一个乡村政治下的小样本,以供公众对反腐制度、文化以及社会土壤的思索。
3年前,村民林姨的婆婆去世,林姨借钱向广东吴川市吴阳镇殡改队(殡葬改革执法中队)送了2万元,“买”了一张火化证,然后在大白天将婆婆风光土葬。“大家都是这样做 的,尽管是打肿脸充胖子。”林姨回忆。
向殡改队送钱,使死亡的亲人避免火葬,实现土葬,在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远不只是林姨的秘密。已经因收钱被查处的原殡改队长林东晓向南方周末记者坦言,殡改队私下收钱默 许土葬,已成了当地公认的潜规则。
“如果你想赚,不到两年就可以赚一百多万。”林东晓说。
“殡改”敛财者
吴阳镇殡改队在2000年成立。在这近8年时间里,它都陷在被告状、被调查、被查处的漩涡里。
继2004年4名工作人员(包括一名原队长)获刑之后,今年8月,又有3名前殡改队长被查处:开除党籍、行政降级。还有一名镇主管官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这4名原队长的任期几乎囊括了殡改队的历史。殡改案波及到了政坛。镇党委书记因此被调离。
41岁的林东晓是任期最短的一名原队长,2005年初才任职70天,就被吴川纪委认定“在任职殡改队长期间,吴阳出现大批偷葬现象,曾收取两例丧属的钱,共5000元 ,不开单、不设账”。
11月底,记者见到林东晓时,他正在为不服处理结果而不断申诉。他说钱没有落入自己口袋,而是以“起尸火化押金”的名义被收归镇政府财政。
他展示了4张押金收据复印件,都盖有镇政府财务专用章,这种收据他一共有11张,其中两张是他所收。
他的申诉使殡改案有了“重大突破”。据悉,纪检部门从镇政府查获一份“殡葬收费专用账本”,案件已经交由上一级纪委调查。
“这次要比上次(指2004年)严重,上次是个人行为,这次是整个殡改队出现了问题。”一名官员透露。
生钱潜规则
这场风波揭示了吴阳镇殡改的乱象。实际上,在处理结果的背后,隐藏着多年来殡改队的潜规则。
1956年毛泽东在《倡仪实行火葬》上签字,火葬就被作为“平坟还耕”、“移风易俗的社会主义事业”在全国推广。目前,火化率成了基层工作的硬指标,直接影响官员的考 核。
吴阳镇殡改队是全国805个殡葬管理单位之一,职责是在农村宣传和监督火化。对于偷葬,它具有“起尸火化”的强制性权力,并要求丧属缴纳费用。
这只是字面规定,实际上收取押金后,等同于默许了偷葬。“对外我们就说不知道偷葬在哪,其实都是知道的。”林东晓说。而且押金只是明账部分,“有的队长实收五六千,只 开3000元的单子给你(意指余下的钱全部私吞)。”
2004年9月,曾任职3年多的原队长黄罗均、副队长和两名殡仪馆收殓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的达7年6个月。
他们的敛财途径之一,便是给丧属开假火化证明,达到“假火化真土葬”目的。
据林东晓介绍,“殡改队-殡仪馆”的利益链条应该没有死灰复燃,“现在吴阳没人敢做这种生意,告状的人太多了。”他笑称。
取而代之的是“棺材铺-殡改队”的利益链。
吴阳镇有10万左右人口,在未推广火化之前,棺材铺和仵工行业比较兴旺。
目前,在大街上已经看不到棺材铺。但这个行业并没有消亡,而是转入地下,暗中营业的还有5家棺材铺。
偷葬催生出棺材铺老板主导的地下“一条龙”服务:即丧属交钱给老板,后者提供从打通殡改队关系到偷葬入土的整套服务。
“老板都是跟队长有联系的。”原队长林东晓坦言,“由队长确定偷葬费多少钱,一般不低于5000块钱。再加上棺木、寿衣、做坟墓、石碑,要18000块钱才能搞定。”
“镇政府一年可能有四五十万,流入私人口袋的有一百多万。”林不假思索地说。
在民间,殡改队的隐性收入成了公开的秘密,一些消息灵通的村民能明确指出,哪户人家在何时送了多少钱。“商量钱都是很秘密的,事情一过就慢慢透露出来了。”一个村民神 秘地说。两年前他的舅父去世送了13000元,但殡改队只开了3000元收据。
行贿的村民
2006年,广东省下文明确规定,不准收费默许或批准土葬,持政府财务收据的偷葬行为才逐渐消失。
但林东晓称,“很有面子的人仍能开到单子(公开土葬)”,更多的丧属则靠打通社会关系偷葬。
村干部老林讲述了为村民偷葬当中间人的经过。
“三四年前,邻居老人死了。找到我,说‘你是村干部,去帮我说说,看看能不能少点钱’。”老林回忆。
他打电话给当时的殡改队长:“我有个熟人,他家很困难,能不能少收一点?”
当时“行情”是5000-7000元,队长答应只收3000元,并让丧属在当晚偷偷出殡。
中午,老林在邻居家拿钱送给了队长。他看着队长把钱递给另一个人,收入抽屉,没有开收据。
晚上11点钟,十几人组成的送葬队悄悄出发。老林看到巡夜的殡改队员站在路旁。“他们装作没有看到你,钻到店铺里面去了。”
在举报人眼中,殡改工作几近失控。他拿出一份“偷葬名单”,上面记载着从2004年到今年6月,共135名死者的原住址、性别、年龄、死亡时间,还有“殡改队索贿额” ,从3500元到10000元不等。
“名单上的人数只是实际的1/4。”举报人说。
民政局纪检人员核查了举报名单。令举报人兴奋的是,调查期间,他收到了一名办案官员发来的短信:“经过几周的调查了解,你反映的基本属实。”这个名单最后有十分之一被 调查组确认。
举报人握有一份“吴川市殡仪馆火化登记表”,里面登记了某村4年来火化54人。他称在村委会核实得知,属该村的死亡村民才8人,其他均为捏造。
“火化的大概有这几种人:医院死人、无名尸、疯子、死婴、交通事故、五保户、有工作单位的人,还有在社会上没有面子也没有钱的人家。”林东晓掰着指头说。
11月24日,南方周末记者在一些村庄看到,小山丘上密密麻麻都是坟墓,有不少是2006年建成的,其中夹杂着一些没有墓碑的坟,这是丧属为避免追查偷葬刻意留白的。
变异的风俗
极少丧属愿意承认送钱的行为。有一名被中间人证实送钱的丧属,也一直嘿嘿笑,只称自己是偷葬,没有送钱。只有不涉及自身的村民,在一旁发牢骚:“有钱人就能土葬,没钱 的就拉去火化了。”
这个丘陵地形的小镇位于珠三角发达地区以西,一些人闯荡珠三角发财后,成了村里令人敬佩的“老板”。大部分村民依然世代种植水稻、香蕉等营生,自成当地方言体系,普通 农民还听不懂普通话。
土葬风俗在潜规则下变异了。“火化的人家是没有钱,没有本事。这是很没有面子的。”举报人说。
不同村民惟一相同的回答是,只要可能,都愿意让亲人土葬。“老人都想留个全尸。”一个村民说。
村民接受了潜规则,风俗的惯力使丧属更愿意做“共谋者”。一些村民很气愤,因为潜规则成倍增加了丧葬成本,以前几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