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め潴№ @ 2007年07月03日 Tuesday, 10:05 PM)
前言:当事人潘*晴,女,电城人,电白水东中学高一级班学生。其家境困难,,在电白四中读初中时靠学校免学杂费,提供宿舍和老师、同学的救助完成学业。她的眼睛患有严重的疾病,生了一层膜,一米范围内的事物仅能模糊看见,所以她走路时总是低着头,因为她要这样才能看见路,就是这样,这位女孩靠自己的坚强,仍在维系自己的学习生涯,她的成绩也优异,在高一级一直都名列前茅,老师安排她坐在靠窗边的第二位。但就是这样一位成绩优异的女孩,却因一些小事被水东中学政教处的某些人员、老师逼得精神失常。以下是潘*晴口述、家属转述,以及本人深入了解撰写成文,请大家来关注这位可怜的女孩:
6月22日上午,我感觉自己身体发烧,牙齿肿痛难忍,十一点五十分放学了,我忍不住了,由于我未带校卡,故借了同学的,快步走出去想去看医生。差不多到了校门我才戴上校卡,政教处的一位副主任和保安看见了就叫我过去,检查我的校卡。问我去那,我说我发烧,我牙痛要去看病,他们说我的校卡有问题,要带我回政教处,我再次要求去看病,他们竟说:“我第一次看你就觉得不顺眼,你那么横。”(天呀!一个女孩子怎么就令你们大男人看不顺眼,是因为她丑吗?)保安不由分说的把我拽回了政教处。
政教处李秋文副主任对我进行了问话,并叫我写检讨,我也写了,并再次强调我病了,要去看病,叫他们不要动我,此时李副主任拿着一支笔指向我,并不断挥动,说我诈病,戳我这戳我那,口里说哪里痛,你哪里病,谁知他的笔戳到了我发病的牙齿上,我一下子痛得要命,并蹲了下去,向他们求救我:“我好痛啊,要死了,你们快带我去看病啊、、、、、”但他们不理我,只是说:“你可以叫班主任带你去。”他们后来让我走。我走出去后打了电话给我姐,姐叫我快快去看病。我蹲在地上哭,一位男同学看见了,又问了我事情的经过,竟爱莫能助。我没人帮,不知怎么办,于是,我家里人报了警。我不知怎么才到了人民医院。据说当时是1:30分,后来我在打吊针,警察来做了问话,再后来,有好多位同学来看望我。(写到这,我要问一下:作为老师,学生犯病和犯错误了,我们是抓住他的错误不放,弄清他是真病假病,还是宁愿先相信他是病了,协助他们去看病?否则因我们的耽误而令学生的病情加重甚至于死亡,谁又负责得起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老师!)
接下来是周日了,我就也没去学校,在家休息。我姐打电话说算了,只要人没事就好了,大事化小,叫我周日晚回校。周日晚,我回校了,可级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谈话,说我说假话,报警侮辱了老师,要我还一个清白给李主任,要我去销案,否则就开除我等,他们问了我差不多两个小时,我没做过,不肯承认,他们就要我在第二天早上一定要给他们一个答覆,后来,在一位同学的陪同下,我恍恍惚惚地回到宿舍去了。(级主任谢*也承认有这么一次谈话,但说是如何教育,开导他的话,但据*姐说她打过电话给班主任,叫大家算了,让她回去读书,也不要找*晴谈话了,他也答应了,但为什么又要出尔反尔找她谈话,以致弄成这样呢?他们是不是想掩盖过错,却不想造成了更大的错,有可能会毁了一个孩子啊!我们也不能辨别谁真谁假,但第二天,潘*晴打电话给姐姐,说自已不舒服,其姐打电话给老师帮她请了一天假。据说她也不知怎么回到电城,也不知在电城那下了车,总之她不会回家了,据她妈妈说:“她一个人在圩里逛,还是她以前的同学见了她,问她为什么不上学,在逛街。后来才送她回家。在星期一上午,我们想到其宿舍看望她,她姐下来接我们,说*晴在房间里睡,但当我们上到宿舍一看,却不见人了,我们急忙去找,发现她独自一人坐在楼顶的楼梯上自言自语,双手拳头紧握,可以看出她的内心极其恐慌。后来,我们和她一起到教育局,在三楼找了一位副局长,局长很负责地听了我们的讲述,但在讲述过程中,潘*晴不自主地站起来,傻傻的要走。局长和我们安尉她,她才又坐下来。她坐下来后,手打椅边,头撞墙壁,口里自言自语说:“我没错,我不写检讨,老师你别逼我、、、、、、”据他妈妈说,她几天都是这样了,晚上睡觉时更是不停地说。看到这样情形,我一个大男人也哭了。局长也很同情,打电话叫水东中学一位副校长过来。写到这里,我不禁要说,你们学校说星期日即6月24日晚是一次教育性的谈话,那为什么这一次谈话后*晴就变得疯疯癫癫,情绪失常了?如果说这是一次教育性的谈话,那么谈话的内容,教育的方式,老师的为人,就值得我们去思考。谁说的真,谁说的假,不是一目了然了吗?潘*晴的妈妈星期五中午、星期一上午到他们政教处了解,但每一次梁军主任他们都是指责她妈妈,说她没事找事,叫他有本事就找校长告状,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领导,随时都可以开除*晴等恐吓性的语言,每次都把她妈骂得哭着走。开始,她妈这样讲,我还半信半疑,但6月25日星期一下午,我和叔叔等几个家属到了他们政教处,他们迟迟没人到来,后来他们几位主任才来了,我们首先表明我们我们不是要求赔偿,追究责任的,而是来了解事情经过,解决问题的。但在谈话过程中,他们的态度越来越恶劣,尤其是梁军主任和李秋文副主任更是蛮横,以致谈话无法下去。我想:他们对到访的家长尚且如此,那他们平时对待学生会如何呢?大家可以思考。)
这件事还在处理中,作为家属,我们不是存心找茬,想要学校的赔偿。如果*晴的精神不是被逼成这样的话,我们不会写这份材料,也不会去找上级领导的。我们作为平民百姓,无权无势,我们遇事无门时,我们只能报警求助,希望各级领导能谅解。作为家属,我们也向副局长和詹副校长表明了我们态度。我们不想去追究事实的经过和有关人的责任,我们只有两个要求:一是学校、老师协助我们把*晴的病治好,最好是做一次精神签定,看是否失常;二是给她换一间好一点的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千万不要就这样就毁了一个孩子啊!
我希望领导们能站在一介平民百姓的位置上,在维护好学校的前提下,帮帮我们,为我们作主。如果事态再继续恶劣下去,我们不知潘*晴还会发生什么事,真到出了人命那时,我们将追悔莫及啊!如果学校说我们的要求过分,(但这过分吗?)可以和我们谈,但如果想逃避,此事不能很好解决,我们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力包括赔偿。(我们已两次找教育局、三次找水东中学商讨解决的办法,但他们每次都只是在应付我,没有为我们解决一点问题。6月29日下午,我们再次来到水东中学,詹副校长再次听了我们的诉说,答应7月3日给我们一个处理决定,但7月3日我们来到水东中学,在等了一小时后,詹副校长说学校的决定意思是潘*晴可以回校,其它不理,任你自生自灭。这是人话吗?难道他们是铁石心肠吗?他们的良心那里去了?这个社会还有公理吗?谁能给我们作主、还我们孩子一个公道?)
公道自在人心,请大家评一评,论一论,给我们一个公道!
QUOTE(同道中人 @ 2007年07月05日 Thursday, 03:03 AM)
看了《无良水东中学逼得女学生精神失常》一文,我觉得有存在很多疑点,且与我所知道的很不相符,故写出来让大家知道得更清楚一些。事情是这样的:
第17周星期五上午11:50分,高一(18)班女生潘某佩戴假校卡(该校卡是高一(19)班程某的,下课后潘某到高一(19)与他聊天,后来拿他的校卡换上自己的相片)在校门口被值日领导李某拦住,并让一位校警将其带回政教处处理。
政教处李主任叫她登记好姓名、班别。潘某问:“要不要处分?”李说:“依情况按校规处理。”于是她就用手捂住嘴巴,说:“我牙痛,快点让我出去。”李说:“牙痛也要了解清楚情况,你这像什么样子呢?”潘某就说:“我要去校长室告你!”李一听就说:“你为什么要告我?”潘某说跑出政教处。
到了校门口,潘某遇到值日的级长,就向级长说:“政教处主任侮辱我的人格,我要告他。”级长问清楚情况,就说:“你先去看好牙痛,下午来校再找校长调查处理。”她就回到校外租住的宿舍。
中午1:20分,潘某打电话给级长,说政教处处理此事耽误时间,让她的牙痛加重,要学校派老师去看她。级长说老师休息了,并让她先去买点牙痛药吃,至于派不派老师待将情况向校长室反映后再答复她,于是她就挂机了。
到1:40分左右,她又打电话给级长,说她现在正和家人在人民医院门口,要学校派人去看她。级长就说,既然在医院门口,就先到医院看,学校会作出处理的。她说学校不派老师去看她,她就报警。于是又挂机了。
下午2:30分,潘某的家长不是与学校联系如何解决问题,而是直接报警由派出所处理。报警理由不是说李主任侮辱她,而是说李主任用铅笔戳中她发病的牙齿,导致发炎,引起发烧。派出所同志出警调查,认为老师戳学生牙齿事无根据。并叫其家人立案,让法医检查,她们不敢让法医检查。派出所进行调解,由其家属来学校了解情况,学校将具体情况详细地向潘某的母亲及姐姐说明。到下午5:30分,潘某的姐姐打电话给其班主任,说这件事她们不再追究学校,学校也不再追究潘某的责任,就算解决了。学校依其所言,准备大事化小。
第18周星期日潘某回校自修。出于对学生的关心,班主任和级长在下第二节自修(晚上9:40分)后,叫她到级室坐下倾谈。级长说:“牙痛好了吗?发烧好了吗?”她回答说:“牙不痛了,也退烧了。”级长说:“病情好了,大家总算放心了。”并问:“此事你对学校有什么要求?”她说:“一是学校不报复她,并写保证书;二是李主任向她道歉、认错。”级长就针对她的要求,引导她分析:“学校是不会报复学生的,学校是依法依规管理,而且对学生的教育都是反复给机会,引导学生改正,处分不是目的,请你放心。再说,你弟弟在18班,纪律散漫,理应处分,但学校仍是由班主任找他谈话解决。对于你的第二个要求,我难以答复,而且事情焦点也在此,请你回去后认真思考。”班主任接着也说:“你认真想一下,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尽快处理好,安心读书。”此次谈话大约是50分钟,都是说些安慰、开解的话,而且谈话期间一直有同班同学何美娜、杨青秀在场,谈话完后并由这两位同学送她回宿舍,当时情绪稳定,无任何异常现象。
但是第二天风波又起,星期一早上8:02分,潘某的姐姐打电话给级长,说昨晚不应找她谈话,给她这么大的压力,要帮潘某请一天假,让她回家,级长同意了。8:30分,其母来到政教处,要学校找回其女儿潘某,说她已离家出走了。学校向其母说明情况,说是其姐姐已请假让她回去了。当天下午,其家人又带一伙人到学校闹事,说学校对此事不认真处理,导致其女儿离家出走。到下午3:30分,其家人接到电话说是找到了,但理由又换成是潘某已精神失常,老是在说一句:“我不说谎。”并说记忆力消退了,什么事情都记不清了。学校再向其家人摆清事实,其家人说回去了。
第二天(星期二),其家人再将事情扩大化,不顾事实真相,只听信其女儿一面之词,叫茂名电视台记者调查,学校以及教育局再将情况向记者说明。
第三天(星期三),潘某的姐姐再来学校同校长商量解决,提出其目的要求:转到另外一所学校去,学校不准对潘某作出处分。学校本着教育学生,并营造一个好的气氛让潘下台阶。认为学生是会犯错误的,但学校仍大度作出承诺,既往不咎,并提供条件,帮助她解决问题。但转学的事由其姐姐去教育局联系办理。
然而,星期五下午,其家人再度到学校闹事,纠集十几人到学校,喊打喊杀。学校质疑,不是同潘某的姐姐谈好了吗,为何还来闹事?其家人说转学的事情达不到她们的要求,因为转达不到她们想去的学校,这怎么行?并要学校带潘某到高州看病。听说潘某病了,同班的同学很想去看望她,但联系不上,打通电话却没人肯接。
此事给学校的反思:
一、学生的素质令人担忧。该生一向以来未表现出较大偏差。但为人不够老实,诚信意识差,抗挫折能力欠缺。表现在:一是校卡不见,不是向老师、领导报告,而是企图用假手段蒙混过关。二是夸大事实真相,即同李主任之事。三是班主任、级长与其倾谈时间只是50分钟,但却说成是两个小时,内容是开解、引导,但她却向家人说谎,说是给压力,并让她写检讨在早操时当着全校学生检讨。可见,该生综合素质仍需提高。特别是在爱面子以及虚荣心的驱使下,步步为自己设绳,将自己牢牢套住,导致不敢回校上课,只能转学。
二、当前的家庭教育让人担忧。学生家长在处理事情时,不作全面调查分析,只听信子女的片面之词。在处理问题的方法上不是与学校商量解决,而是先通过社会给学校施压,然后再找学校商谈达到自己的目的。方法、手段给学校的工作带来巨大的冲击,也给其子女带来巨大的伤害。如此表率,给子女树立了什么样的榜样呢!这不能不让人深思!
QUOTE(关心下一代 @ 2007年07月05日 Thursday, 09:59 AM)
听说水东中学新调来的校长在学校管理方面抓得很严。管理严格对学校、学生、家长来说是好的。试问,如果一所学校如果能随便出入校门,那么,学校的安全如何能得到保障?我们作为家长的把子女送到学校,无非是希望他们能健康成长。如果校庆门形同虚设,那么我们如何放心让孩子留在学校?
希望双方能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学生和学校任何一方受到伤害都不是我们想见到的。
QUOTE(关心下一代 @ 2007年07月05日 Thursday, 02:57 PM)
看了两篇关于事件情况的具体报道,我个人有些感想要说。
首先,从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今的学校教育处于两难局面。一方面,如果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出现,那么学校的麻烦就大了,特别是电白三中事件后,所有的学校都是把安全放在首位,绝不敢怠慢。另一方面,在广大人民的法制意识逐渐增强的背景下,很多人在很多时候遇到一些自己不想见到的事情时,不是先冷静下来了解、分析事情的因果,而是动不动就上访、告状。特别是在独生子女家庭,很多家长认为,我就这么一个孩子,在家里我都舍不得骂他一句,现在你老师竟然敢如此对待他。于是就容易意气用事,冲动之下容易酿成大错,给孩子和学校造成伤害。多年前,我曾听到这样一件事情,我有一位在电白当教师的朋友,他后来调到东莞的一所贵族学校当老师,但很快他就又待不住跑回电白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你不知道呀,我在东莞才彻底明白什么是“猪”,那些学生简直不是人,他们上课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不能说他,一说你就失业了。因为学校有一条规定,老师被学生家长投诉到一定的次数,学校就要跟你解除合约。
当然,这位朋友的话有点过分,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学生和家长的观念与素质,这的确值得我们思考。
学校有学校的管理制度,作为学生要遵守。违反了就要受到处分,这无论在哪一个时候,哪一个单位都是如此。这对个人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既然你做错了事,就得承担责任。我个人还是比较赞同学校做到严管理的。因为,我们也想自己的子女在一个有纪律,有秩序的环境下学习、成长。俗话说,无规矩则无以成方圆。谁还愿意把自己的子女送到一所管理混乱的学校呢?
在此次事件中,虽然我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但我不相信潘某所说的政教处主任拿笔刺她的牙齿一事,我想,大家都不想把事情闹僵,只有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其次,从事件中我们还看到当今的家庭教育确实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当我们的子女受到委屈时,我们心里的确也难受,毕竟他们是我们的心头肉呀。心疼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处理的方法上我们是否可以先问清楚情况,待了解真相再作打算?如果在没有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去找对方“算帐”,这无疑就给子女一个误导:无论如何,父母还是站在自己这一方,还是维护自己的。那么,当他做错事时,他就会想方设法地去编理由,去撒谎,让父母相信自己是对的。这对子女的成长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这也是父母对子女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在无形中影响着孩子,这个表率做得如何会影响子女的一生,这个影响如果是负面的,那么很有可能会毁了孩子的一生。我们做父母的也要慎思呀!
但不管如何,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大家只有积极去面对,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这才是明智之举,否则,就算潘某转学了,问题还是依然存在,类似的事情有可能会再次发生。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以上只是我作为一个家长的一些个人看法,不代表所有人的意见。
在水中事件一贴于7月3日发出之后,今日有一貌似水中校方马甲“同道中人”及疑为校方
委派但自称为一家长之马甲“关心下一代”迅速于今日注册上来进行所谓澄清或为校方辩
驳。争辩双方所述事情经过大同小异,此事因一张带错的校卡而起。
从第一贴发贴时间“2007年7月3日”不难看出,学生一方因不满意校方对此事件的处理
结果而于获知结果的第一时间将贴发出声讨校方处事不公。
一个为自认受害者的家庭,一个为偌大一个县级学校管理方,强弱可见。
在此作一大胆假设,假设以上点名两马甲为校方委派,则得以下看法:
水中于此事情处理中有失去公允,诚信不足。通篇辩言看似中规中距,实则是遮遮掩掩,
意图瞒天过海,一味推卸和逃避责任,丝毫没有把握住事情处理的重点所在。
事情的重点和家长关注的重点还有我们关注的重点是“该女生现是否已经精神行为有障
碍”,鄙人觉得校方更应该放下姿态,把谁是谁非先放一旁,尽快配合家长给该女生做一
精神病征检测,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也是最符合“以人为本”的一贯教育原则的做法。
如果女生方不存在所谓精神病征上的问题,则应就此事对该高一豆蔻年华的一位心智尚未
完全成熟的学生做相应心理辅导,以扫除其心理阴影。以尽快让该生再次重返校园,得到
应有的教育。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谨请校方三思。
前言:当事人潘*晴,女,电城人,电白水东中学高一级班学生。其家境困难,,在电白四中读初中时靠学校免学杂费,提供宿舍和老师、同学的救助完成学业。她的眼睛患有严重的疾病,生了一层膜,一米范围内的事物仅能模糊看见,所以她走路时总是低着头,因为她要这样才能看见路,就是这样,这位女孩靠自己的坚强,仍在维系自己的学习生涯,她的成绩也优异,在高一级一直都名列前茅,老师安排她坐在靠窗边的第二位。但就是这样一位成绩优异的女孩,却因一些小事被水东中学政教处的某些人员、老师逼得精神失常。以下是潘*晴口述、家属转述,以及本人深入了解撰写成文,请大家来关注这位可怜的女孩:
6月22日上午,我感觉自己身体发烧,牙齿肿痛难忍,十一点五十分放学了,我忍不住了,由于我未带校卡,故借了同学的,快步走出去想去看医生。差不多到了校门我才戴上校卡,政教处的一位副主任和保安看见了就叫我过去,检查我的校卡。问我去那,我说我发烧,我牙痛要去看病,他们说我的校卡有问题,要带我回政教处,我再次要求去看病,他们竟说:“我第一次看你就觉得不顺眼,你那么横。”(天呀!一个女孩子怎么就令你们大男人看不顺眼,是因为她丑吗?)保安不由分说的把我拽回了政教处。
政教处李秋文副主任对我进行了问话,并叫我写检讨,我也写了,并再次强调我病了,要去看病,叫他们不要动我,此时李副主任拿着一支笔指向我,并不断挥动,说我诈病,戳我这戳我那,口里说哪里痛,你哪里病,谁知他的笔戳到了我发病的牙齿上,我一下子痛得要命,并蹲了下去,向他们求救我:“我好痛啊,要死了,你们快带我去看病啊、、、、、”但他们不理我,只是说:“你可以叫班主任带你去。”他们后来让我走。我走出去后打了电话给我姐,姐叫我快快去看病。我蹲在地上哭,一位男同学看见了,又问了我事情的经过,竟爱莫能助。我没人帮,不知怎么办,于是,我家里人报了警。我不知怎么才到了人民医院。据说当时是1:30分,后来我在打吊针,警察来做了问话,再后来,有好多位同学来看望我。(写到这,我要问一下:作为老师,学生犯病和犯错误了,我们是抓住他的错误不放,弄清他是真病假病,还是宁愿先相信他是病了,协助他们去看病?否则因我们的耽误而令学生的病情加重甚至于死亡,谁又负责得起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老师!)
接下来是周日了,我就也没去学校,在家休息。我姐打电话说算了,只要人没事就好了,大事化小,叫我周日晚回校。周日晚,我回校了,可级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谈话,说我说假话,报警侮辱了老师,要我还一个清白给李主任,要我去销案,否则就开除我等,他们问了我差不多两个小时,我没做过,不肯承认,他们就要我在第二天早上一定要给他们一个答覆,后来,在一位同学的陪同下,我恍恍惚惚地回到宿舍去了。(级主任谢*也承认有这么一次谈话,但说是如何教育,开导他的话,但据*姐说她打过电话给班主任,叫大家算了,让她回去读书,也不要找*晴谈话了,他也答应了,但为什么又要出尔反尔找她谈话,以致弄成这样呢?他们是不是想掩盖过错,却不想造成了更大的错,有可能会毁了一个孩子啊!我们也不能辨别谁真谁假,但第二天,潘*晴打电话给姐姐,说自已不舒服,其姐打电话给老师帮她请了一天假。据说她也不知怎么回到电城,也不知在电城那下了车,总之她不会回家了,据她妈妈说:“她一个人在圩里逛,还是她以前的同学见了她,问她为什么不上学,在逛街。后来才送她回家。在星期一上午,我们想到其宿舍看望她,她姐下来接我们,说*晴在房间里睡,但当我们上到宿舍一看,却不见人了,我们急忙去找,发现她独自一人坐在楼顶的楼梯上自言自语,双手拳头紧握,可以看出她的内心极其恐慌。后来,我们和她一起到教育局,在三楼找了一位副局长,局长很负责地听了我们的讲述,但在讲述过程中,潘*晴不自主地站起来,傻傻的要走。局长和我们安尉她,她才又坐下来。她坐下来后,手打椅边,头撞墙壁,口里自言自语说:“我没错,我不写检讨,老师你别逼我、、、、、、”据他妈妈说,她几天都是这样了,晚上睡觉时更是不停地说。看到这样情形,我一个大男人也哭了。局长也很同情,打电话叫水东中学一位副校长过来。写到这里,我不禁要说,你们学校说星期日即6月24日晚是一次教育性的谈话,那为什么这一次谈话后*晴就变得疯疯癫癫,情绪失常了?如果说这是一次教育性的谈话,那么谈话的内容,教育的方式,老师的为人,就值得我们去思考。谁说的真,谁说的假,不是一目了然了吗?潘*晴的妈妈星期五中午、星期一上午到他们政教处了解,但每一次梁军主任他们都是指责她妈妈,说她没事找事,叫他有本事就找校长告状,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领导,随时都可以开除*晴等恐吓性的语言,每次都把她妈骂得哭着走。开始,她妈这样讲,我还半信半疑,但6月25日星期一下午,我和叔叔等几个家属到了他们政教处,他们迟迟没人到来,后来他们几位主任才来了,我们首先表明我们我们不是要求赔偿,追究责任的,而是来了解事情经过,解决问题的。但在谈话过程中,他们的态度越来越恶劣,尤其是梁军主任和李秋文副主任更是蛮横,以致谈话无法下去。我想:他们对到访的家长尚且如此,那他们平时对待学生会如何呢?大家可以思考。)
这件事还在处理中,作为家属,我们不是存心找茬,想要学校的赔偿。如果*晴的精神不是被逼成这样的话,我们不会写这份材料,也不会去找上级领导的。我们作为平民百姓,无权无势,我们遇事无门时,我们只能报警求助,希望各级领导能谅解。作为家属,我们也向副局长和詹副校长表明了我们态度。我们不想去追究事实的经过和有关人的责任,我们只有两个要求:一是学校、老师协助我们把*晴的病治好,最好是做一次精神签定,看是否失常;二是给她换一间好一点的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千万不要就这样就毁了一个孩子啊!
我希望领导们能站在一介平民百姓的位置上,在维护好学校的前提下,帮帮我们,为我们作主。如果事态再继续恶劣下去,我们不知潘*晴还会发生什么事,真到出了人命那时,我们将追悔莫及啊!如果学校说我们的要求过分,(但这过分吗?)可以和我们谈,但如果想逃避,此事不能很好解决,我们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力包括赔偿。(我们已两次找教育局、三次找水东中学商讨解决的办法,但他们每次都只是在应付我,没有为我们解决一点问题。6月29日下午,我们再次来到水东中学,詹副校长再次听了我们的诉说,答应7月3日给我们一个处理决定,但7月3日我们来到水东中学,在等了一小时后,詹副校长说学校的决定意思是潘*晴可以回校,其它不理,任你自生自灭。这是人话吗?难道他们是铁石心肠吗?他们的良心那里去了?这个社会还有公理吗?谁能给我们作主、还我们孩子一个公道?)
公道自在人心,请大家评一评,论一论,给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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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同道中人 @ 2007年07月05日 Thursday, 03:03 AM)
看了《无良水东中学逼得女学生精神失常》一文,我觉得有存在很多疑点,且与我所知道的很不相符,故写出来让大家知道得更清楚一些。事情是这样的:
第17周星期五上午11:50分,高一(18)班女生潘某佩戴假校卡(该校卡是高一(19)班程某的,下课后潘某到高一(19)与他聊天,后来拿他的校卡换上自己的相片)在校门口被值日领导李某拦住,并让一位校警将其带回政教处处理。
政教处李主任叫她登记好姓名、班别。潘某问:“要不要处分?”李说:“依情况按校规处理。”于是她就用手捂住嘴巴,说:“我牙痛,快点让我出去。”李说:“牙痛也要了解清楚情况,你这像什么样子呢?”潘某就说:“我要去校长室告你!”李一听就说:“你为什么要告我?”潘某说跑出政教处。
到了校门口,潘某遇到值日的级长,就向级长说:“政教处主任侮辱我的人格,我要告他。”级长问清楚情况,就说:“你先去看好牙痛,下午来校再找校长调查处理。”她就回到校外租住的宿舍。
中午1:20分,潘某打电话给级长,说政教处处理此事耽误时间,让她的牙痛加重,要学校派老师去看她。级长说老师休息了,并让她先去买点牙痛药吃,至于派不派老师待将情况向校长室反映后再答复她,于是她就挂机了。
到1:40分左右,她又打电话给级长,说她现在正和家人在人民医院门口,要学校派人去看她。级长就说,既然在医院门口,就先到医院看,学校会作出处理的。她说学校不派老师去看她,她就报警。于是又挂机了。
下午2:30分,潘某的家长不是与学校联系如何解决问题,而是直接报警由派出所处理。报警理由不是说李主任侮辱她,而是说李主任用铅笔戳中她发病的牙齿,导致发炎,引起发烧。派出所同志出警调查,认为老师戳学生牙齿事无根据。并叫其家人立案,让法医检查,她们不敢让法医检查。派出所进行调解,由其家属来学校了解情况,学校将具体情况详细地向潘某的母亲及姐姐说明。到下午5:30分,潘某的姐姐打电话给其班主任,说这件事她们不再追究学校,学校也不再追究潘某的责任,就算解决了。学校依其所言,准备大事化小。
第18周星期日潘某回校自修。出于对学生的关心,班主任和级长在下第二节自修(晚上9:40分)后,叫她到级室坐下倾谈。级长说:“牙痛好了吗?发烧好了吗?”她回答说:“牙不痛了,也退烧了。”级长说:“病情好了,大家总算放心了。”并问:“此事你对学校有什么要求?”她说:“一是学校不报复她,并写保证书;二是李主任向她道歉、认错。”级长就针对她的要求,引导她分析:“学校是不会报复学生的,学校是依法依规管理,而且对学生的教育都是反复给机会,引导学生改正,处分不是目的,请你放心。再说,你弟弟在18班,纪律散漫,理应处分,但学校仍是由班主任找他谈话解决。对于你的第二个要求,我难以答复,而且事情焦点也在此,请你回去后认真思考。”班主任接着也说:“你认真想一下,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尽快处理好,安心读书。”此次谈话大约是50分钟,都是说些安慰、开解的话,而且谈话期间一直有同班同学何美娜、杨青秀在场,谈话完后并由这两位同学送她回宿舍,当时情绪稳定,无任何异常现象。
但是第二天风波又起,星期一早上8:02分,潘某的姐姐打电话给级长,说昨晚不应找她谈话,给她这么大的压力,要帮潘某请一天假,让她回家,级长同意了。8:30分,其母来到政教处,要学校找回其女儿潘某,说她已离家出走了。学校向其母说明情况,说是其姐姐已请假让她回去了。当天下午,其家人又带一伙人到学校闹事,说学校对此事不认真处理,导致其女儿离家出走。到下午3:30分,其家人接到电话说是找到了,但理由又换成是潘某已精神失常,老是在说一句:“我不说谎。”并说记忆力消退了,什么事情都记不清了。学校再向其家人摆清事实,其家人说回去了。
第二天(星期二),其家人再将事情扩大化,不顾事实真相,只听信其女儿一面之词,叫茂名电视台记者调查,学校以及教育局再将情况向记者说明。
第三天(星期三),潘某的姐姐再来学校同校长商量解决,提出其目的要求:转到另外一所学校去,学校不准对潘某作出处分。学校本着教育学生,并营造一个好的气氛让潘下台阶。认为学生是会犯错误的,但学校仍大度作出承诺,既往不咎,并提供条件,帮助她解决问题。但转学的事由其姐姐去教育局联系办理。
然而,星期五下午,其家人再度到学校闹事,纠集十几人到学校,喊打喊杀。学校质疑,不是同潘某的姐姐谈好了吗,为何还来闹事?其家人说转学的事情达不到她们的要求,因为转达不到她们想去的学校,这怎么行?并要学校带潘某到高州看病。听说潘某病了,同班的同学很想去看望她,但联系不上,打通电话却没人肯接。
此事给学校的反思:
一、学生的素质令人担忧。该生一向以来未表现出较大偏差。但为人不够老实,诚信意识差,抗挫折能力欠缺。表现在:一是校卡不见,不是向老师、领导报告,而是企图用假手段蒙混过关。二是夸大事实真相,即同李主任之事。三是班主任、级长与其倾谈时间只是50分钟,但却说成是两个小时,内容是开解、引导,但她却向家人说谎,说是给压力,并让她写检讨在早操时当着全校学生检讨。可见,该生综合素质仍需提高。特别是在爱面子以及虚荣心的驱使下,步步为自己设绳,将自己牢牢套住,导致不敢回校上课,只能转学。
二、当前的家庭教育让人担忧。学生家长在处理事情时,不作全面调查分析,只听信子女的片面之词。在处理问题的方法上不是与学校商量解决,而是先通过社会给学校施压,然后再找学校商谈达到自己的目的。方法、手段给学校的工作带来巨大的冲击,也给其子女带来巨大的伤害。如此表率,给子女树立了什么样的榜样呢!这不能不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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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关心下一代 @ 2007年07月05日 Thursday, 09:59 AM)
听说水东中学新调来的校长在学校管理方面抓得很严。管理严格对学校、学生、家长来说是好的。试问,如果一所学校如果能随便出入校门,那么,学校的安全如何能得到保障?我们作为家长的把子女送到学校,无非是希望他们能健康成长。如果校庆门形同虚设,那么我们如何放心让孩子留在学校?
希望双方能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学生和学校任何一方受到伤害都不是我们想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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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关心下一代 @ 2007年07月05日 Thursday, 02:57 PM)
看了两篇关于事件情况的具体报道,我个人有些感想要说。
首先,从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今的学校教育处于两难局面。一方面,如果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出现,那么学校的麻烦就大了,特别是电白三中事件后,所有的学校都是把安全放在首位,绝不敢怠慢。另一方面,在广大人民的法制意识逐渐增强的背景下,很多人在很多时候遇到一些自己不想见到的事情时,不是先冷静下来了解、分析事情的因果,而是动不动就上访、告状。特别是在独生子女家庭,很多家长认为,我就这么一个孩子,在家里我都舍不得骂他一句,现在你老师竟然敢如此对待他。于是就容易意气用事,冲动之下容易酿成大错,给孩子和学校造成伤害。多年前,我曾听到这样一件事情,我有一位在电白当教师的朋友,他后来调到东莞的一所贵族学校当老师,但很快他就又待不住跑回电白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你不知道呀,我在东莞才彻底明白什么是“猪”,那些学生简直不是人,他们上课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不能说他,一说你就失业了。因为学校有一条规定,老师被学生家长投诉到一定的次数,学校就要跟你解除合约。
当然,这位朋友的话有点过分,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学生和家长的观念与素质,这的确值得我们思考。
学校有学校的管理制度,作为学生要遵守。违反了就要受到处分,这无论在哪一个时候,哪一个单位都是如此。这对个人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既然你做错了事,就得承担责任。我个人还是比较赞同学校做到严管理的。因为,我们也想自己的子女在一个有纪律,有秩序的环境下学习、成长。俗话说,无规矩则无以成方圆。谁还愿意把自己的子女送到一所管理混乱的学校呢?
在此次事件中,虽然我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但我不相信潘某所说的政教处主任拿笔刺她的牙齿一事,我想,大家都不想把事情闹僵,只有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其次,从事件中我们还看到当今的家庭教育确实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当我们的子女受到委屈时,我们心里的确也难受,毕竟他们是我们的心头肉呀。心疼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处理的方法上我们是否可以先问清楚情况,待了解真相再作打算?如果在没有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去找对方“算帐”,这无疑就给子女一个误导:无论如何,父母还是站在自己这一方,还是维护自己的。那么,当他做错事时,他就会想方设法地去编理由,去撒谎,让父母相信自己是对的。这对子女的成长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这也是父母对子女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在无形中影响着孩子,这个表率做得如何会影响子女的一生,这个影响如果是负面的,那么很有可能会毁了孩子的一生。我们做父母的也要慎思呀!
但不管如何,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大家只有积极去面对,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这才是明智之举,否则,就算潘某转学了,问题还是依然存在,类似的事情有可能会再次发生。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以上只是我作为一个家长的一些个人看法,不代表所有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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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中事件一贴于7月3日发出之后,今日有一貌似水中校方马甲“同道中人”及疑为校方
委派但自称为一家长之马甲“关心下一代”迅速于今日注册上来进行所谓澄清或为校方辩
驳。争辩双方所述事情经过大同小异,此事因一张带错的校卡而起。
从第一贴发贴时间“2007年7月3日”不难看出,学生一方因不满意校方对此事件的处理
结果而于获知结果的第一时间将贴发出声讨校方处事不公。
一个为自认受害者的家庭,一个为偌大一个县级学校管理方,强弱可见。
在此作一大胆假设,假设以上点名两马甲为校方委派,则得以下看法:
水中于此事情处理中有失去公允,诚信不足。通篇辩言看似中规中距,实则是遮遮掩掩,
意图瞒天过海,一味推卸和逃避责任,丝毫没有把握住事情处理的重点所在。
事情的重点和家长关注的重点还有我们关注的重点是“该女生现是否已经精神行为有障
碍”,鄙人觉得校方更应该放下姿态,把谁是谁非先放一旁,尽快配合家长给该女生做一
精神病征检测,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也是最符合“以人为本”的一贯教育原则的做法。
如果女生方不存在所谓精神病征上的问题,则应就此事对该高一豆蔻年华的一位心智尚未
完全成熟的学生做相应心理辅导,以扫除其心理阴影。以尽快让该生再次重返校园,得到
应有的教育。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谨请校方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