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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首歌 (1人在浏览)

beny

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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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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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已经成为我呼吸的一部 分。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进入了音乐的世界。我喜欢旋律优美的音乐,崇拜摇滚也喜欢集合民间智慧的民谣,既张扬又内敛,够极端吧!听摇滚的时候,我一般不听大家都在听的热门歌曲,而是寻找一般人不知道的冷门曲子。一旦发现有意思的,那真是如获至宝。有时发现歌词里最深刻的隐喻和最奇怪的思想观念,那真是不可言传的独特经验-我不能跟你解释,因为那种经验是为那一个时刻和气氛而存在的,就如同那些歌曲本身,不可言传而独特。
对我而言,一支歌好不好有三个要素:气氛,歌词,音乐。但不一定要三个同时并存,往往一个元素就行。一支歌,如空灵的朱哲琴,如果能散发出最好的气氛,不一定需要最好的词,因为气氛本身能使人愉快或悲伤。歌词写得好,如诗人张楚和曾经有过理想的许巍,能让你会心地微笑或者沉入忧伤。音乐好,如飘渺的王菲,歌出就缠住了你的脑袋,不管它的词多笨或者气氛不怎样。
最怕的是,一首好歌变成流行曲时,它就真的完了。不管那首歌的歌词多深刻,旋律有多么动听,当每个人都在唱它,每一个K房里喝得烂醉的人一手酒一手麦还在哼它,这支歌就被“谋杀”了。再好的歌,听得太多,就自动变成流俗!所以我绝不滥听歌。听音乐的人已经发现:俗烂的音乐从网络下载就好,听完就删。只有真正好的音乐人,真正好的音乐CD,才值得你掏去买。
在这样的逻辑下,那些烂歌逐渐被淘汰,留下好的音乐。反观“网络音乐革命”革掉的是坏音乐,严肃的音乐人反而有了活路。但愿!
流行文化的特征,就如金子和泥沙总混在一起。流行文化经过时间的筛选,泥沙被淘汰,金块被留下,留下的就被叫做经典或古典。。 。
用一首现代诗,缀在音乐里的歌。作结尾:
聋子听见了
听见他情人的声音
瞎子看见了
看见第一次日出
哑巴说话了
他清晰无比
写一首曲子
被唱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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