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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有人把国务院当成“救助院”? (2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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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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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杜雪雪,今年11岁,是安徽省阜阳市铁路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我本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爸爸妈妈都非常疼爱我,我每天生活都很快乐,但不幸于2006年5月18日降临了……”这是11岁的阜阳女孩杜雪雪为了给身患白血病的妈妈治病,写给国务院的一封信,笔迹虽然稚嫩,但字字饱蘸深情。(9月18日新安晚报)

  据报道,杜雪雪的信有了回音。国家信访局很快作出回复,把信转到安徽省信访局,并通过省信访局转到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教育局领导见信后,专程到医院看望了杜雪雪的妈妈,并立即决定:免去杜雪雪的学费。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还向记者透露:“我们现在正在讨论是否号召社会给杜雪雪捐款”。这件事情体现了国务院为民亲民的情怀。但国务院毕竟不是“救助院”,如果全国的困难群体都通过这种方式解决困难,要那么多部委局办做什么,要那么多地方政府做什么,要那么多社会团体、群团组织做什么。显然是我们政府的救助机制出现了问题。百姓有困难,去找国务院,这是一个不好的苗头,是一个值得注意并必须抓紧解决的问题。开了这个头,人们遇到天灾人祸、特殊困难,走投无路时就有可能都去找市长、省长,甚至直接去找总理、总书记借钱,请求救助。你说给还是不给?既使倾家荡产,也是杯水车薪。前些日子一位儿瘫母亲,为筹集孩子4万元手术费,写信求助王菲夫妇。一经媒体报道,引起轩然大波,有人对儿瘫母亲此举指责为“道德绑架”,话是重了点,你能说没有道理吗?

  由此看来,百姓有困难,直接去找国务院,甚至直接去找名人、找富翁、找国家各级领导人,都是不妥的,也是不可行的。关键是完善救助机制,建立快捷有效的救助“绿色通道”。

  社会救助制度在发达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对我国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英国政府早在1834年就制定了新《济贫法》。英国社会救助的项目很多,甚至有些是福利式的救助,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救助、老龄救助、儿童救助、残疾救助、失业救助及疾病救助等内容。美国的免费医疗,是为了使穷人获取医疗服务的项目,在美国所有的资助项目中该项目耗资最大,由联邦和州政府分担。我们的国家还不很富裕,救助标准和内容不可能与这些国家完全一样。但其做法值得借鉴。从国外的做法看,一是在救助上他们有法可依,二是在救助上他们是分类施助、差异施助,而不是平均施助。我国当前急需要做的是,出台符合我国实际的《社会救助法》,对社会救助主体、对象、类别、标准、资金来源进行明确的规范。当一个家庭出现自身不能克服的困难时,当某地出现人们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实施救助既有法可依,又有专门机构评估施救标准、发放施救资金、监督施救过程,而不是动辄去找国务院、去找名人,这只能是对我们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的反讽,也是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反讽。在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情况下,各级政府不能等待,不能国务院过问了才重视,更不能不作为。(编辑:东雪)
 
找得对!建立一个完整的求助系统是政府的责任.没有尽责,难怪有人老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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