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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06/0707/09/2LDVEJHS0001124J.html
本报讯 (记者 柯鸿海)
●记者调查得知高州一市场16天前发生一起摊主与市场物业管理人员冲突事件,5人受轻微伤,未有人死亡
●当事学生为高州二中学生,今年高考成绩总分524分,并非传闻中的“高考状元”和“刚考上清华的学生”
●高州市向省委办公厅和茂名市委通报调查结果,称“纯属谣言”,高州警方负责人称公安部指示当地彻查网上造谣者
近日,互联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帖子:高州工商局的人因几元的费用踢打死了高州二中一个刚考完高考的男生,事情的起因只是这男仔帮他妈辩解……这个考生家里很穷,妈妈每天只有去卖点菜帮补家计,来供这个考生读书……前不久高考成绩出来了,这个考生以优异的成绩被清华大学录取,现在高州多所高校师生游行示威都无补于事,他们想拿80万元私了……
上述帖子和类似的、不同版本的帖子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在茂名、高州一带更是传得沸沸扬扬。
7月5日,记者专赴高州市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6月21日,高州市城西市场物业管理人员与一摊主母子陈某、蓝某发生冲突,事件中有5人受轻微伤,其中物业方4人轻微伤,传言中的“被打死的”、“刚考上清华的学生”――高州二中的蓝某也受轻微伤。昨天,蓝某在高州市人民医院向记者证实,他今年的高考成绩为524分,并非“高考 状元”,也谈不上被 清华大学录取。
高州市委官员昨天透露,传言惊动中办和教育部。目前,高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办、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高州市已向省委办公厅和茂名市委通报了调查结果:“高州工商人员打死高考学生”纯属谣言。
当事学生方:
因摊位费与物管打斗
昨日上午9时50分,记者在高州市人民医院一楼留观室见到了高州二中学生蓝某、蓝的母亲陈某和父亲蓝伯,他们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
蓝家是高州市分界镇人,1986年7月出生的蓝某是高州二中高三政治(8)班的学生,左手先天性萎缩,刚刚参加完今年高考,高考成绩为524分。今年2月,陈某开始在高州市最大的综合市场城西市场卖菜,头两个月,陈某的摊位费每月250元,陈某觉得高了,向高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城西管理所(下称物管)要求减少摊位费,之后陈某的摊位每月交费150元。
今年5月25日,因陈某回分界镇摘荔枝,直至6月14日才重新回城西市场卖菜。陈某跟物管方说明实际情况,物管人员6月份只收取陈某100元的摊位费。在高州人民医院,陈某给记者出示了物业收费票据,日期为6月16、17日。陈某称,她交费不到3天,物管人员就对她称不准她在原摊位卖菜,如要在原摊位继续摆卖就要每天加收1元钱。陈某认为每天都交了5元了,再加1元的话自己很难做,于是拒付1元/天。陈某称,物管随后就赶她走,还把她的菜扔在地下,叫别的菜农来她的摊位卖菜。6月19日,物管扛了她的两箩菜。6月21日早上,陈某和儿子蓝某再来原摊位卖菜,物管方一见她来卖菜就过来把她的菜扔在地下,随后双方就发生了冲突,并有打斗。
蓝某对记者称,在市场一楼发生冲突后,物管人员就把他拉出摊位并要打他,“因有很多群众阻止他们没打到我”。随后,他被物管人员扭送至三楼物管办公室.蓝某称,在二楼楼梯转向三楼楼梯处,物管人员殴打他的胸部、背部和腹部。“在三楼物管办公室,他们又殴打了我。”蓝某称。
当事物管方:
有冲突但无毒打之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市场三楼的高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城西管理所。该所所长萧汉儒、副所长吴娟、梁进喜3位所长也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物管方所介绍的情况则与蓝某方介绍情况出入较大。
物管方介绍,6月19日清晨,陈某拉菜在市场外的路边摆卖,他们的人去收一元钱管理费,陈某不给,还拿走了公秤的秤砣。后来,公秤秤砣被物管方拿回。6月20日、21日一连两天清晨他们去找陈某收一元钱管理费,陈某仍然拒绝支付。6月21日上午9时左右,当物管再去陈某位于市场内的摊位要求陈某先交清费用再卖菜时,双方发生了冲突。
物管方称,发生冲突时,陈某把自己卖菜的秤砣给了儿子蓝某,蓝某二话不说就把秤砣砸向了副所长梁进喜,梁闪开了,秤砣就砸在了后面一名物管保安员的额头上,鲜血直流,第二名保安的虎口被蓝某方扁担打伤,第三名保安的左臂被陈某用秤钩钩伤,第四名保安的右手及左肋也被打伤。物管方还向记者展示了4名保安受伤的照片。
副所长梁进喜称,在办公室毒打蓝某之说就更没有了,在上到办公室之前,闻讯赶来的当地巡警、联防队员、医生和辖区永镇派出所的民警都已经到达市场。民警到达市场办公室后,把受伤人员统一送往高州市人民医院治疗。
高州人民医院:
当事学生早就可出院
昨日上午11时左右,记者在医院查看了蓝某接诊记录和病历。
接到120后前往现场的梁医生称,他在现场检查蓝某身体发现,蓝某当时神志清醒,呼吸平顺,脉搏平稳。急诊科文主任和医务科颜主任向记者介绍,蓝某于6月21日10时左右送到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给蓝某做了胸片、肩关节、腰椎X光检查和腹部B超检查,检查结果发现蓝某右肩背部、右下胸和右腰背软组织挫伤,其他地方未见异常。
急诊科文主任称,蓝某入院两天后就拒绝用药,第三、第四天开药给蓝某,被其拒绝治疗,医院还给蓝某进行了骨科、脊柱会诊发现未有异常。“蓝某早就可以出院了,这样呆在医院浪费了医疗资源。”急诊科几位医生称。而医务科颜主任则称,蓝某入院15天只交了300多元,其余费用则挂账。
蓝某父亲、今年58岁的蓝伯则称:“拒绝用药是因为家里没有钱。”蓝伯坚称,儿子是“受了内伤”,医好就出院。蓝伯介绍,在城西市场卖菜一天只能赚几十元钱,儿子入院15天,他向医院共交了349元,蓝某住院后未有物管方人员探院。“至于事件目前有没有立案,我不知道,可能没立案吧。”蓝伯说。
高州工商局:
事件和工商毫无关联
物管办公室与工商部门的办公室相邻。事发当日在工商所办公的中山所城西组组长关卓文昨天对记者称,当日他听到楼下吵闹声时,就准备下去查看,刚到楼梯口,就见物管人员带人上来了,很快他就看到有医生、派出所的民警前往物管办公室。接着他看到有很多群众拥了上来,他就去劝他们下去。之后他一直在三楼物管办公室。关称,他没见到物管方的人殴打蓝某。
昨日下午,高州市工商局一官员告诉记者,该局与事件毫无关联,他们也成了事件的“受害者”。该位官员透露,目前,主管工商线的国务院领导作了重要批示,省工商局将在近日对事件作出相关回应。
高州警方:
网上传言太离谱
“这本是一起普通纠纷案,没想到网上传言这么离谱,也不知是哪位别有用心的人散布的谣言。”永镇派出所所长杨雄文昨天说。
据警方介绍,事发当天永镇派出所受理了案件,6月27日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当天永镇派出所就立案了。经法医鉴定,整个事件共导致5人受轻微伤,物管方4人,蓝某也受了轻伤。警方称,在蓝某和陈某的口供中,蓝某和陈某承认打了物管保安,但“不是故意的”。而蓝某姨父张先生的口供则称物管方没有在市场二楼楼梯转向三楼楼梯处殴打蓝某。
昨天下午,高州警方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安部目前已有指示,要求当地警方彻查此次事件在网上的造谣者。该位负责人还透露,广东省领导也对事件作了重要批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柯鸿海)
●记者调查得知高州一市场16天前发生一起摊主与市场物业管理人员冲突事件,5人受轻微伤,未有人死亡
●当事学生为高州二中学生,今年高考成绩总分524分,并非传闻中的“高考状元”和“刚考上清华的学生”
●高州市向省委办公厅和茂名市委通报调查结果,称“纯属谣言”,高州警方负责人称公安部指示当地彻查网上造谣者
近日,互联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帖子:高州工商局的人因几元的费用踢打死了高州二中一个刚考完高考的男生,事情的起因只是这男仔帮他妈辩解……这个考生家里很穷,妈妈每天只有去卖点菜帮补家计,来供这个考生读书……前不久高考成绩出来了,这个考生以优异的成绩被清华大学录取,现在高州多所高校师生游行示威都无补于事,他们想拿80万元私了……
上述帖子和类似的、不同版本的帖子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在茂名、高州一带更是传得沸沸扬扬。
7月5日,记者专赴高州市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6月21日,高州市城西市场物业管理人员与一摊主母子陈某、蓝某发生冲突,事件中有5人受轻微伤,其中物业方4人轻微伤,传言中的“被打死的”、“刚考上清华的学生”――高州二中的蓝某也受轻微伤。昨天,蓝某在高州市人民医院向记者证实,他今年的高考成绩为524分,并非“高考 状元”,也谈不上被 清华大学录取。
高州市委官员昨天透露,传言惊动中办和教育部。目前,高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办、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高州市已向省委办公厅和茂名市委通报了调查结果:“高州工商人员打死高考学生”纯属谣言。
当事学生方:
因摊位费与物管打斗
昨日上午9时50分,记者在高州市人民医院一楼留观室见到了高州二中学生蓝某、蓝的母亲陈某和父亲蓝伯,他们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
蓝家是高州市分界镇人,1986年7月出生的蓝某是高州二中高三政治(8)班的学生,左手先天性萎缩,刚刚参加完今年高考,高考成绩为524分。今年2月,陈某开始在高州市最大的综合市场城西市场卖菜,头两个月,陈某的摊位费每月250元,陈某觉得高了,向高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城西管理所(下称物管)要求减少摊位费,之后陈某的摊位每月交费150元。
今年5月25日,因陈某回分界镇摘荔枝,直至6月14日才重新回城西市场卖菜。陈某跟物管方说明实际情况,物管人员6月份只收取陈某100元的摊位费。在高州人民医院,陈某给记者出示了物业收费票据,日期为6月16、17日。陈某称,她交费不到3天,物管人员就对她称不准她在原摊位卖菜,如要在原摊位继续摆卖就要每天加收1元钱。陈某认为每天都交了5元了,再加1元的话自己很难做,于是拒付1元/天。陈某称,物管随后就赶她走,还把她的菜扔在地下,叫别的菜农来她的摊位卖菜。6月19日,物管扛了她的两箩菜。6月21日早上,陈某和儿子蓝某再来原摊位卖菜,物管方一见她来卖菜就过来把她的菜扔在地下,随后双方就发生了冲突,并有打斗。
蓝某对记者称,在市场一楼发生冲突后,物管人员就把他拉出摊位并要打他,“因有很多群众阻止他们没打到我”。随后,他被物管人员扭送至三楼物管办公室.蓝某称,在二楼楼梯转向三楼楼梯处,物管人员殴打他的胸部、背部和腹部。“在三楼物管办公室,他们又殴打了我。”蓝某称。
当事物管方:
有冲突但无毒打之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市场三楼的高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城西管理所。该所所长萧汉儒、副所长吴娟、梁进喜3位所长也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物管方所介绍的情况则与蓝某方介绍情况出入较大。
物管方介绍,6月19日清晨,陈某拉菜在市场外的路边摆卖,他们的人去收一元钱管理费,陈某不给,还拿走了公秤的秤砣。后来,公秤秤砣被物管方拿回。6月20日、21日一连两天清晨他们去找陈某收一元钱管理费,陈某仍然拒绝支付。6月21日上午9时左右,当物管再去陈某位于市场内的摊位要求陈某先交清费用再卖菜时,双方发生了冲突。
物管方称,发生冲突时,陈某把自己卖菜的秤砣给了儿子蓝某,蓝某二话不说就把秤砣砸向了副所长梁进喜,梁闪开了,秤砣就砸在了后面一名物管保安员的额头上,鲜血直流,第二名保安的虎口被蓝某方扁担打伤,第三名保安的左臂被陈某用秤钩钩伤,第四名保安的右手及左肋也被打伤。物管方还向记者展示了4名保安受伤的照片。
副所长梁进喜称,在办公室毒打蓝某之说就更没有了,在上到办公室之前,闻讯赶来的当地巡警、联防队员、医生和辖区永镇派出所的民警都已经到达市场。民警到达市场办公室后,把受伤人员统一送往高州市人民医院治疗。
高州人民医院:
当事学生早就可出院
昨日上午11时左右,记者在医院查看了蓝某接诊记录和病历。
接到120后前往现场的梁医生称,他在现场检查蓝某身体发现,蓝某当时神志清醒,呼吸平顺,脉搏平稳。急诊科文主任和医务科颜主任向记者介绍,蓝某于6月21日10时左右送到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给蓝某做了胸片、肩关节、腰椎X光检查和腹部B超检查,检查结果发现蓝某右肩背部、右下胸和右腰背软组织挫伤,其他地方未见异常。
急诊科文主任称,蓝某入院两天后就拒绝用药,第三、第四天开药给蓝某,被其拒绝治疗,医院还给蓝某进行了骨科、脊柱会诊发现未有异常。“蓝某早就可以出院了,这样呆在医院浪费了医疗资源。”急诊科几位医生称。而医务科颜主任则称,蓝某入院15天只交了300多元,其余费用则挂账。
蓝某父亲、今年58岁的蓝伯则称:“拒绝用药是因为家里没有钱。”蓝伯坚称,儿子是“受了内伤”,医好就出院。蓝伯介绍,在城西市场卖菜一天只能赚几十元钱,儿子入院15天,他向医院共交了349元,蓝某住院后未有物管方人员探院。“至于事件目前有没有立案,我不知道,可能没立案吧。”蓝伯说。
高州工商局:
事件和工商毫无关联
物管办公室与工商部门的办公室相邻。事发当日在工商所办公的中山所城西组组长关卓文昨天对记者称,当日他听到楼下吵闹声时,就准备下去查看,刚到楼梯口,就见物管人员带人上来了,很快他就看到有医生、派出所的民警前往物管办公室。接着他看到有很多群众拥了上来,他就去劝他们下去。之后他一直在三楼物管办公室。关称,他没见到物管方的人殴打蓝某。
昨日下午,高州市工商局一官员告诉记者,该局与事件毫无关联,他们也成了事件的“受害者”。该位官员透露,目前,主管工商线的国务院领导作了重要批示,省工商局将在近日对事件作出相关回应。
高州警方:
网上传言太离谱
“这本是一起普通纠纷案,没想到网上传言这么离谱,也不知是哪位别有用心的人散布的谣言。”永镇派出所所长杨雄文昨天说。
据警方介绍,事发当天永镇派出所受理了案件,6月27日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当天永镇派出所就立案了。经法医鉴定,整个事件共导致5人受轻微伤,物管方4人,蓝某也受了轻伤。警方称,在蓝某和陈某的口供中,蓝某和陈某承认打了物管保安,但“不是故意的”。而蓝某姨父张先生的口供则称物管方没有在市场二楼楼梯转向三楼楼梯处殴打蓝某。
昨天下午,高州警方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安部目前已有指示,要求当地警方彻查此次事件在网上的造谣者。该位负责人还透露,广东省领导也对事件作了重要批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