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400余人居家隔离,茂名第13例新冠确诊病例梁某雄被判刑!
来源:电白检察
在疫情防控期间,自武汉返茂后,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的防控措施,多次擅自外出,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近日,由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茂名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梁某雄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为配合防疫要求,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庭审参与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此次庭审一键开启“云”模式,公诉人、合议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通过视频“面对面”实现四地远程异地连线,“零距离”同步完成庭审活动。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雄于2020年1月21日自武汉返至户籍地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三渡合和村家中。
1月24日,在被当地镇、村干部及卫生疾控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要求居家隔离的情况下,被告人梁某雄仍于1月24日至2月5日期间多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先后外出理发、打牌、派发利是;前后多次驾车搭载家人前往广西,均因疫情管控被迫中途返回,在返程途中逗留高速出口、加油站等地。
2月7日,被告人梁某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2月1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因被告人梁某雄违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1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两条村实行封闭式管理,密切接触者4人集中医学观察,其所住村村民及其他接触者共400余人居家隔离的严重后果。
此次庭审虽是“线上”庭审,但整个庭审过程信号畅通、画面清晰,流程规范有序、公正高效,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均按照法律程序依次进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权利。
经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精准量刑建议均获法庭支持。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当庭宣判。
来源:电白检察
在疫情防控期间,自武汉返茂后,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的防控措施,多次擅自外出,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近日,由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茂名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梁某雄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为配合防疫要求,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庭审参与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此次庭审一键开启“云”模式,公诉人、合议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通过视频“面对面”实现四地远程异地连线,“零距离”同步完成庭审活动。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雄于2020年1月21日自武汉返至户籍地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三渡合和村家中。
1月24日,在被当地镇、村干部及卫生疾控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要求居家隔离的情况下,被告人梁某雄仍于1月24日至2月5日期间多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先后外出理发、打牌、派发利是;前后多次驾车搭载家人前往广西,均因疫情管控被迫中途返回,在返程途中逗留高速出口、加油站等地。
2月7日,被告人梁某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2月1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因被告人梁某雄违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1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两条村实行封闭式管理,密切接触者4人集中医学观察,其所住村村民及其他接触者共400余人居家隔离的严重后果。
此次庭审虽是“线上”庭审,但整个庭审过程信号畅通、画面清晰,流程规范有序、公正高效,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均按照法律程序依次进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权利。
经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精准量刑建议均获法庭支持。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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