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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副市长眼中的基层行政十弊:有人依法搞腐败 (2人在浏览)

lalala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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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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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副市长眼中的基层行政十弊:有人依法搞腐败
路志强,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此职之前,他曾长期在纪检部门工作。
近日,在《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草案)论证会上,路志强认为现阶段基层依法行政中存在十个有代表性的问题。
  其一:行政权万能
这个现象在县级以下政府和部门比较突出,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上级拿下级的权力,正职拿副职的权力,政府拿部门的权力,行政机关拿企业的权力,比较普遍。
比如:本来是副职管的事情,就是正职一句话“这个事情以后要经过我同意哦”,这就成为一个制度,以后就按这个来;下级机关的人也说“你这个必须经市长同意啊”,或者“须经过政府同意”。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政策规定,领导一句话,你就得按这个办,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太多太多了。法律明确规定,明明是下级的权力,明明是部门的权力,明明是副职的权力,但是就是这么被抢夺了。
其二:将法规变相变形
明明法律有规定,但他就是不给你按这个来,甚至给你变相。
这个问题在社会各个方面都比较突出,也比较普遍。比如在餐馆,顾客要发票就是200元,不要发票就是180元。按理说,有规定就按规定来,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包括现在的出租车位停车,那个管停车费的老太太都会给你说:要票3块钱,不要票2块钱、1块钱也行。
其三:法与情、法与理互相脱节
法院不是行政部门,但其判案可以拿来作例。比如说,有个农民开拖拉机把一个年轻人撞死了。责任全在这个开拖拉机的人,按法律规定这就要赔10万块钱。
这个农民所有资产加到一块不到1万块钱。案子执行不下去。
法院判得准不准?准,定性也准,该赔多少就是多少。没办法,开拖拉机的要人有人,要钱没有。
类似问题比较多。我认为基层工作部门,包括法院,最高的境界是法、情、理完全统一。
回到那个开拖拉机撞人的案子。如果审判以前给他调解,本来要判10万,你不要要10万啦,给你5万块钱,他再借点钱,当场结清,这个问题不就解决了?
结果不这样干,所以有法难依。
  其四:一些人依法搞腐败
政府的很多部门一般至少都掌握一部法律。林业部门有林业法,土地部门有土地法,都有法。在执法阶段,好多部门就依靠掌握的这个执法权搞腐败。
比如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应该是罚50元到200元。罚50元可以,罚200元也可以,那么,必然的,出现了交管部门一些人收你100元钱不开票,这个太普遍了。
咱们好多法律伸缩性太大,自由裁量权太大。行政执法部门往往在抓住你这个事情以后,先给你个“下马威”,说你这个问题太严重,按规定应该罚你两万,罚你多少万,先把你吓住,然后你再请他吃饭、喝酒、送礼,最后,看你认错态度还不错,少罚一点,本来应罚1万,现在罚5千。吃了、喝了还把人情落了,还不违法。这样好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这样的问题在全国的基层都一样,都很普遍。好多部门就是利用这个执法权进行腐败的。
其五:决策不科学是最大的腐败
给领导干部送两条烟,送两瓶酒,吃了一顿饭,你说这是不是腐败?是腐败,但危害不大。本来这个工程不该上,他非要上这个工程;本来这个工程花1000万元就可以了,他非要花个2000万元,不加强审计,最后结果是国有资产流失。
所以,决策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个决策失误就可能造成1亿甚至10个亿的损失。
其六: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出现一言堂
现在基层有法不依、决策不科学、依法搞腐败等问题,最大的根子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基层,哪儿都是熟人,都是儿女亲家,都是姑舅,关系错综复杂,所以违反制度太容易了。一不留神就违反了制度。搞了就搞了,没人管,举报信上去石沉大海,大媒体上不去,一般的小媒体登上去也没人管,所以越搞胆子越大。特别是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山高皇帝远,老子说了算,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不按政策规定,不依法办事,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干了就干了,没有后果,不怕。
其七:利用掌握的政府信息搞腐败
比如招标,本来三天完成的事,他们一天就搞完了;本来要开信息发布会,他在不太知名的媒体给你发布个信息,很快就结束了。实际上,他的信息公布是限定了范围的。
其八:审批权过多
我国的行政审批权,尽管中央在抓,减少了好几批,一次减300多个、500多个,但还是多。
减少审批事项以后,审批管理上会存在一些相应的问题,有些机关往往就抓住一个特殊事例,夸大事实,赶快把他的权力收回来,形成了反复。
  其九:办事无期限
好多机关办事没有法定的期限,所以好多人利用这个时间段来搞腐败。你报个审批事项,报上来了,我就是给你今天批不上,明天也批不上,等你把烟酒拿来后,才给你按程序办。会议研究了以后,这个批件能不能及时给你,这里头还有名堂。你来了,他还是不给你批件,说是顾不上,你还得送礼,送烟酒,送钱,然后你来取。
其中的原因,就是我们办事没有时间界限。
我就想:哪个地方缺一把手,组织部门你必须在几个月给人家配上,缺了副职组织部门必须在几个工作日给人家配上;人事部门报来的调动干部,必须在多少个工作日批下来。市长、副市长给批了钱,你财政部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给人家打到账上去,不要让人家上门来要。
其十:行政成本太高
现在行政,包括开一个会,包括研究一些问题,有时候开半天的会,也要通知地市的市长或者分管领导来,从榆林来西安一趟,来回得三天,吃、住、用,多大的成本?
针对以上问题,路志强提出建议:
  减少审批事项。审批事项要强行压下来。这个工作要上级来抓,上级不抓根本不行;细化行政权力。希望进一步明确哪些是你的,你就可以直接批。哪些是必须向上级请示的,哪些是上市长办公会的,哪些是上政府常务会的;
明确行政时限。凡是有审批的地方,有报批的地方,报批事项必须要有时限要求。省政府也必须要有时限,否则你超过这个工作日不批下去,他们就可以自认为你同意;
细化行政程序。一些人不依法行政、不科学执政,就是因为没有程序规范。他那样干,干了就干了,你还抓不住他;
明确公开的事项。对应该公开的决策事项,应该用制度定下来。2006年1月10日,《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正式施行,就必须按这个规定来,否则,就是违法;
强化监督。一个是同级监督,再一个就是上级监督。监督只靠自己不行,上级要加强监督,近距离去监督,发现问题给他指出来,你上级不监督,光靠他自己监督,那就是形同虚设。建议把舆论监督单设出来。有些事情,群众写了十封信、八封信反映,没效果。报纸一登,哪个领导一批下来,就马上解决了;
对依法行政定期考核。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进行考核,而且把这个考核要作为干部晋升的主要依据,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对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进行培训。现在人们的社会活动很多,内容也很广泛,你靠他自学,根本不可能。所以只有把他们集中起来,用几天时间给他系统地过一遍。该学的学一遍,该讲的讲一下,这样的话他就有个印象,回去工作就好做;对不依法行政、违反规定的一些典型事例,要严厉查处,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理的就处理,毫不手软,杀一儆百,这样才会有效果,有作用。(杨宝琦 记者 台建林)
 
来自这里: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01/19/content_4070496.htm
 
基层党委的一些行为已经严重损坏了共产党的形象,将会严重影响共产党的生死存亡,已经到了不可不治理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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