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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政府竟然违反宪法28年 (2人在浏览)

水东老马

高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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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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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电白县不属于茂名市管的,托管也是违反宪法的。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按照宪法,电白县跟茂名市是平级,而且排在前面。公然违反宪法28年之久,也没人告它。如果是这样,还要宪法干什么。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茂名市为地级市,为较大的市,分区、县分出电白县无不妥,然而代管之说却不来何处。
因此按宪法,茂名代管高州、化州、信宜是缺少宪法的根据。
 
老马,你知道的太多了!
裸因果等下找你
 
地级市本身就是违宪的

全国到处都违宪,不只是茂名

一句话:宪法在中国,只是闲着没事干,胡乱写着玩一下的
 
QUOTE(孔子老婆 @ 2011年04月27日 Wednesday, 10:36 AM)
地级市本身就是违宪的

全国到处都违宪,不只是茂名

一句话:宪法在中国,只是闲着没事干,胡乱写着玩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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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看过某些涉及文革资料,当看到刘少奇向红卫兵喊道:我是国家主席,你们没有权力这样对待我-----

我就觉得这个刘主席根本不了解中国国情-----

当然这个刘主席也不是什么完人,据说:批判陆定一的会议是他主持的----
批判别人时,你不心痛,等到火烧到你了,你就懂得冤枉了.
刘少奇的悲剧包含了中国人太多的缩影.
 
在中国,还是人治大于法治
 
QUOTE(聚福楼主 @ 2011年04月27日 Wednesday, 06:35 AM)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茂名市为地级市,为较大的市,分区、县分出电白县无不妥,然而代管之说却不来何处。
因此按宪法,茂名代管高州、化州、信宜是缺少宪法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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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个屁。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茂名市管电白县绝对是违宪,相反,茂名代管高州化州信宜还勉强讲得过去。
 
说茂名市为“较大的市”是慨念错误,广州、深圳才是“较大的市”,LZ基本上正确的,继续讨论!
 
中文名称:地级市
英文名称:prefecture city
定义:在中国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或自治州一级的建制市。1983年正式将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地级市一般都设区。
 
地级市为省辖市的一种,接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管辖。

地级市是地级行政单位,行政区划级别相当于地区、自治州、盟级别的市。

地级市一般下辖市辖区,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
 
茂名是很小的市,在台湾,台中市这样大的是都归桃园县,茂名归电白管就正确了!哈哈
 
不过,从党委的角度看,却?
哈哈
 
QUOTE(孔子老婆 @ 2011年04月27日 Wednesday, 10:36 AM)
地级市本身就是违宪的

全国到处都违宪,不只是茂名

一句话:宪法在中国,只是闲着没事干,胡乱写着玩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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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春诗 @ 2011年04月27日 Wednesday, 03:05 PM)
茂名是很小的市,在台湾,台中市这样大的是都归桃园县,茂名归电白管就正确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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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梦想,希望可以,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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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级市,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的市,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区(地区行政专署)相当,故被称为“地级市”。

  “地级市”在1983年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前,称为省辖市,但“地级市”和省辖市的建制不同。“地级市”属于地级行政区;实行市管市,包括各种形式的县级行政区(参见:省辖市)。“随着“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的深入,至1986年,“地级市”达到166个,占地级行政区的51%,取代“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要区划类型。截至2004年,共有地级行政区333个,其中地区17个、盟3个,“地级市”达到283个,占85%。“地级市”的建制仅为区划形式,不能反映城市化水平,也不属于传统意义的城市,仅反映了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地级市”包括较大的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含计划单列市)。
  辖域(一级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

  2004年,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划共计333个,其中283个“地级市”。
 
地级市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应该撤掉地级市和县级市、县应该只保留一个,减少一个级别,可以加强中央集权。
 
QUOTE(水东老马 @ 2011年04月27日 Wednesday, 02:11 A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电白县不属于茂名市管的,托管也是违反宪法的。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按照宪法,电白县跟茂名市是平级,而且排在前面。公然违反宪法28年之久,也没人告它。如果是这样,还要宪法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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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http://www.tudou.com/playlist/p/l11871687i79536551.html
 
百度的东西

法律争议

  因地级市是行政级别,宪法上的较大的市是行政区域,地级市是否是宪法上的较大的市,这点上有争议,比较主流的看法是不是,如较大的市的行政区划分为区和县,但是地级市也有少数并没有划分为区和县,因此有地级市管县违宪的争议。

改革方向

  按照“缩省并县,省县直辖”的改革方向,地级市要逐步取消对县的管辖,形成地级市和县都直辖于省、自治区。
 
这种事情,我们说了不算,你们说了也不算。别人说的才算,但别人不说,我觉得我们还是算了!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这里的市应为地级市,如化州、高州信宜等是一个地级市,茂名应属这里所说的较大的市。

我们没有必要在这讨论宪法的字眼了,不如去探讨研究下中国法律的漏洞,在哪三种情况下,根据中国的法律,杀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
 
听说全球法律最多的国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茂名市人大有权通过法规:茂名市内禁鸣喇叭,但茂名市人大没有权利通过法规对茂名市内鸣喇叭者进行罚款!因为茂名市不是“较大的市”,广州、南宁、深圳、大连等省会级市才是“较大的市”,才有权通过有罚款内容的法规。这点按《行政处罚法》是明确的。在《宪法》里如果没有特别明确,也这样理解。
按《宪法》条文,应该这样理解:茂名市长没有权利对电白县长说三道四,茂名市政府没权管电白的事情。茂名市政府只有权管茂名市区内的事。但宪法在中国管不了中国共产党,茂名市委书记管电白县委书记,电白县委书记管电白县长。结构应该这样,如果是按《宪法》论。
大家不要以为我在讲笑话,不是的,当年(83、84年吧)电白县长蔡智文因年龄退二线,由县长改任人大常务主任。当时等于“失权”,可是到吴明盛当人大常务主任时,人大常务主任就不一样了,李喜气书记也奈吴明盛主任无何。因为《宪法》有这样一句话: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最高权利机关。
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没地位,89年,中央政治局常委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份,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排第二了,现在中国,胡排第一,按理温排第二,可是,吴邦国出场顺序是第二!还有,现在各级党委书记一般兼人大常委会主任。这就是合理斗争的结果!
按《宪法》论,茂名市是管不了电白县的,大家可以合理争取,不是笑话!
 
QUOTE(聚福楼主 @ 2011年04月27日 Wednesday, 06:35 AM)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茂名市为地级市,为较大的市,分区、县分出电白县无不妥,然而代管之说却不来何处。
因此按宪法,茂名代管高州、化州、信宜是缺少宪法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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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茂名为较大的市是非常小白的说法,市,是指市辖区本身范围,在83年茂名管电化高信四县市前,茂名只是从湛江专区分出来的一个非常细小的市,只有几条街道,其时市区与电白县城不相上下,其人口不到电白一个零头,注意,电白化州高州信宜不是从“较大的茂名”分出来,而是违宪地把四县并给茂名管理后才有点大。即使现在,茂名也只算中等城市,绝对算不上较大的市。
 
中国法令多如牛毛,条条皆为庶民设!
 
QUOTE(春诗 @ 2011年04月28日 Thursday, 10:37 AM)
茂名市人大有权通过法规:茂名市内禁鸣喇叭,但茂名市人大没有权利通过法规对茂名市内鸣喇叭者进行罚款!因为茂名市不是“较大的市”,广州、南宁、深圳、大连等省会级市才是“较大的市”,才有权通过有罚款内容的法规。这点按《行政处罚法》是明确的。在《宪法》里如果没有特别明确,也这样理解。
按《宪法》条文,应该这样理解:茂名市长没有权利对电白县长说三道四,茂名市政府没权管电白的事情。茂名市政府只有权管茂名市区内的事。但宪法在中国管不了中国共产党,茂名市委书记管电白县委书记,电白县委书记管电白县长。结构应该这样,如果是按《宪法》论。
大家不要以为我在讲笑话,不是的,当年(83、84年吧)电白县长蔡智文因年龄退二线,由县长改任人大常务主任。当时等于“失权”,可是到吴明盛当人大常务主任时,人大常务主任就不一样了,李喜气书记也奈吴明盛主任无何。因为《宪法》有这样一句话: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最高权利机关。
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没地位,89年,中央政治局常委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份,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排第二了,现在中国,胡排第一,按理温排第二,可是,吴邦国出场顺序是第二!还有,现在各级党委书记一般兼人大常委会主任。这就是合理斗争的结果!
按《宪法》论,茂名市是管不了电白县的,大家可以合理争取,不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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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争取吧,最好把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自由集会也争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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