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相当猖狂的“两抢”现象,作为执法部门的公安局,有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遏止这个现象的漫延呢?在11月22日这一天,在水东县城,至少有3辆五羊本田摩托车被盗,被抢,对于一个手法相当高明的犯罪团伙,市民们是防不胜防的。作为警方,是不是每次都等事情发生了,再给事主作个笔录,然后让事主回家等一个遥遥无期的回音?还是应该在发生一起类似的案件后,警方应该主动出击,搜集证据,根据罪犯的心理特点,作案手法,主动引蛇出洞呢?如果是前者的话,那么只会引起市民的恐惧,人人自危!如果是后者的话,就能有力的遏止犯罪现象的漫延,维护社会治安,给人民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