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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力量何以严重削弱 (1人在浏览)

炉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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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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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力量何以严重削弱

近几年,经常从媒体报道或各种总结、报告看到,说我们公安警察的队伍获得了不断的发展壮大,战斗力得到了长足的提高。确实,象领导的重视、人数的增加、科技的运用、经费的投入、素质的提高、意识的超前,等等等等,从表面看好象我们的力量确实强大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党、国家、人民交给我们的繁重任务了,因此也确实可以有精力来对自己的队伍实施这样那样的超前的高标准高要求了。
但是,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大家来冷静的思考仔细的分析一下,其实这些年公安队伍的力量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是在不断地削弱。我们每个一线的民警把自己现在的工作量和若干年前进行比较,就可以明显发现无论是工作量、工作难度还是工作时间上都比以前繁重了许多,很多基础管理工作的实际水平甚至还不如以前。在基层民警工作量大大增加,而整个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我实在不明白,怎么还会有人说警察队伍是在不断的壮大呢?从“大局意识”、“忧患意识” 出发和对公安队伍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担忧,我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警察队伍力量逐步削弱的过程。

一、 从队伍的人数同所承担任务量的比较来看警察力量的削弱。
就我们电白县而言,八十年代与九十年相比,警察人数差不多增加了一倍,好象增加的量还是不少的,全国各地估计也就是这样的增长水平,比较发达的地区就更多了。但是,一支队伍力量的强弱,是不能光看其绝对人数的多少的,而必须同其所承担的任务量相比较而言的。我们不要忘记,这些年来,我们的工作量增加了多少?社会大变革大发展大建设,使得整个社会情况急剧复杂化。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高速增长,经营场所的成倍增加,这些数字是80年代的多少倍?这样的形势使实有人口、复杂场所等基础管理工作不但数量翻倍而且难度越来越大,极大的增加了基层民警尤其是派出所民警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全社会刑事案件总量是成几何级数增加的,且恶性程度和侦破难度也越来越大,刑侦部门以及相关警种的工作量当然也相应成倍增长。而经济高速发展使城市机动车数量急剧膨胀,城市交通压力越来越大,交通管理的工作量增加何止三倍,我不知道交通警察的数量是不是也同样增加?国家的逐步开放,外事管理的工作量也是成倍增长。除此之外,经济案件、毒品案件、涉外案件、网络犯罪、恐怖活动等各种新的工作内容不断增加,使我们不断建立新的机构逐项应对,社会矛盾的激化使政保工作量也一样增加。再加上大量的非警务工作对公安正常工作秩序的干扰,以及我们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普遍存在的不合理因素,等等,我们每个实战单位真正增加的警力究竟有多少?增加成倍的警察,比照急剧猛增的工作量,真不知警察力量究竟是增加了,还是削弱了?!!

二、 从协辅力量和群众基础的减少来看警察力量的削弱。
近十余年来,公安队伍的协辅力量急剧下降,而且不久将面临彻底消失的结局。以前最壮大的时候,仅仅电白县就有1000多名联防队伍和大量业余的治安力量如反扒人员、各镇村治安人员等,使我们的力量无形中得到了极大的增强。这不仅仅是一个人数的概念,更是坚持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促进警民关系良好和睦发展的重要因素(肯然也有出现联防队员素质差影响警队声誉的现象)。那么多的协辅力量参加治安管理也就意味着有那么多的百姓家庭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群众基础啊?可现在的状况呢?先是联防人员的全部清退,代之以少量 “协警”队伍。且不说数量少得可怜,而且还要从社会上重新招聘,结果文凭结构文化程度是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却要从头学习。由于工资福利保障不了,而且工作极其辛苦,心理的不平衡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因为毕竟他们不象过去的联防队员那样多年的合作已经同警察培养出深厚的感情。很多老队员以前甚至完全是凭着自己对治安管理工作的热爱在工作着,这也是现在的协警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如今公安部一纸文件,明年内彻底清退协警队伍。使刚刚经过几年的磨合逐步适应公安工作的协警又一次陷入心理上的不稳定状态。工作都不能保证了,谁还能认真尽力的去投入工作呢?我实在对我们国家的体制看不懂,象目前电白以及大多的地方警力严重不足,公安部究竟是否了解实情?届时警力能否按实际要求解决力量空缺替补问题?

三、从公安队伍常规管理手段的不断缺失来看警察力量的削弱。
全国二十公会议曾经提出,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用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可实际呢?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情。现在城镇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中70%以上是外来人员,城镇外来人口管理是最复杂最困难但又是最必须抓好的的事情,可我们的“重点解决”体现在哪里?反而是不断强调所谓“人性化管理”,关心“弱势群体”,不得搞大清查,等等,造成管理力度严重削弱。城镇常住人口有严格的户籍制度管理和基本确定的居住点,那么对同处于一个城镇中的外来人员的加强管理也应该是公正公平理所当然的,可我们的一些领导却偏偏听信这是对“弱势群体”的歧视,连办理“暂住证”都不能强制。在现在的公众法制意识水平下,不强制有几个人会自觉办证?我们初级阶段的国家还非常薄弱的,社会保障体系难道已经可以保证全体百姓的户籍自由了? 近年来,警察常规管理手段的不断缺失,使我们对社会面管理掌握的能力大大下降。最早是收容审查手段的取消,到收容遣送条例的废止。而新出现的“救助办法”根本发挥不了原来遣送制度的力度,因为它根本没有强制性。刑事拘留、治安处罚、留置、盘查甚至查验身份证等常规手段也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就我县而言,实有人口、场所等基础管理陷于越来越难的境地。先是暂住证收费的取消,使派出所组织群防群治力量的经费一下子断绝。辅助管理人员的缺少使得暂住证的办证率一下子降低,外来人口管理出现了倒退。经营场所治安许可证制度的取消,使民警对场所的管理变得缺乏法律依据,毫无强制力度可言。我县有不少酒吧、美容美发店等,而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几家。如此庞大复杂的情况,一方面要求派出所民警加强管理,一方面却没有给民警任何管理的法律依据,这让派出所基层民警如何开展工作?紧接着,暂住证制度也将面临寿终正寝。哈尔滨、武汉等地已经先行取消,社会舆论也一直沸沸扬扬。如果不是北京、上海两地当局坚守着最后的防线,那么一旦这两个老大哥阵地失守,全国取消也就是马上的事情了。还有劳动教养制度,现在已经严格限制,距离消失也一样为时不远了。但是我们的新的手段呢?没有!这就等于我们不但在人员数量上没有优势,连手中的武器也越来越少,这究竟是力量的加强还是削弱呢? 诚然,从社会文明发展的角度看,从法制建设的进步看,一些制度确实也存在着落后性。但是这些落后的制度是针对我们国家一切都还是初级水平的实际状况而实施的。即使要取消,也应该有相应的更先进的法律手段来替代,而不能造成管理手段上的空缺。 我们不是不要学习先进的理念,而应该是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盲目超前,只会削弱社会管理力度,在社会上制造混乱。一切体制的进步都应该是和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而不能超前,就象我们国家不能一下子进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一样,还是得从初级阶段做起,而且还要走“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们能不能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落后的呢? 就象五十年代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一样,共产主义谁不希望马上实现?但是要脱离实际的“跑步”,能够达到预定的目标吗?马克思主义还要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我们的法制建设也一样要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


四、从当前越来越恶劣的执法环境来看警察力量的削弱。
在《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议》中,公安机关的定性依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但是近些年来,公安的执法权威却面临着巨大的危机,警察的执法环境越来越恶劣。对抗执法、暴力抗法已经变得非常普遍,近几年我县就有多起对抗执法、暴力抗法的事件,以至于交警执法经常要求助于110,抓捕重要案犯有时甚至要动用军队。象海宁事件那么简单的事情会闹成全国有影响的案件,象成都某派出所副所长的正常执法行为却会因为一个非他的故意而造成的后果而锒铛入狱。而我们公安机关目前整体的感觉是越来越软,越来越不敢挺起腰杆。
目前普通民众对警察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强,媒体舆论也只要一有公安警察的反面事件就兴风作浪。这虽然说是社会法制建设进步过程中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很多地方我们实际也是在为政府受过。但是很多地方却是我们公安队伍自己的决策错误造成的。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远远不完备,群众的法制意识总体依然处于低级水平,民警的整体素质也同样处在低级的水平。而目前我们的决策者却对一般的警察实行“高级阶段”的严格要求,是不合时宜的。这就象要求民警穿着洁白的制服去做泥水工,却不允许衣服被粘上半点污迹一样的不现实。这样的做法最大的副作用就是让一般民警不敢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宁可少做工作也不能犯错误,不能被群众投诉。因为我不做、少做泥水活,白衣服搞脏的机会总是大大下降了。
执法环境的不断恶化,使得我们原本简单的工作,现在也必须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去小心应付。抗拒执法的人就是希望把事情搞得越大越负责,而我们自己却越来越胆小怕事就怕把事情搞大。这样的情形,我不知道我们警察的力量是壮大了还是削弱了?


五、从“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思想在公安决策层意识上的缺失来看警察力量的削弱。
“与时俱进”的口号是一切领导都会说的,因为这是中央提出的口号。至于如何做到,那就是变着法子搞点新的东西,什么引进新的理念啦,推出新的经验啦,进行新的改革啦,等等,不管是否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治安状况,有新的就是好的,仿佛已经做到“与时俱进”了。形式主义被始终放在第一的位置,而实际效果却退居其次。那么多年来,我们推出过多少“经验”、“改革”?但事实上有几个是有生命力的?“四有四必”把警察的思想搞得混乱不堪,“侦审合一”不仅违背刑诉法的程序规定,而且客观上反而削弱了刑侦和预审两大专业的力量。而最可悲的是被事实证明是错误的东西却依然没有一个决策者会出来说一句真话,承认改革的错误,依然是“将错就错”,得过且过。
其实,从各行各业来看,公安机关是最没有做到“与时俱进”的部门之一。一切的一切,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无处不在,市场经济的观念渗透太少。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推进,一个部门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最重要保证就是一切工作的制度化,而我们却依然一切执行着长官意志。来了一个是政治局委员的部长,就可以不顾是否合法强行推行“五条禁令”。主观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做法却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一年到头,三项教育、大讨论、大练兵等等等等各种学习、整顿是不会停止的。几十年了,这样的学习整顿究竟有多大作用大家都知道,可是队伍问题依然不断的出,学习依然不断的搞。业务工作上,“运动”、“突击”、“专项”是永远不会停止的,就象前些日子连续召开两个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百日攻坚”成果,部署“破命案、反盗抢…专项行动”的开始。我实在不明白计划经济时代的“运动型”的工作模式为什么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与时俱进”的公安队伍内部那么有市场?是不是没有运动我们的工作就无法开展了?我们的长效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究竟在那里?
甚至是提高民警素质的大练兵也来个“突击运动”,期望在短时间内将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体能力量得到长足的提高,要立马让每个民警做到“跑得过、追得上、打得过、说得过……”的全能民警,这做得到吗?五十多岁的警监要走白领方队,连几条狗还要集中走“队列”,这和实际工作有什么关联?提高素质是长期化制度化的工作,目前这样的做法,和五十年代极左时期的大跃进大练钢铁又有什么区别? 可悲的是,我们的队伍,非但没有做到“与时俱进”,也更没有做到“求真务实”。一切以上级命令为准,一切以形式主义为重。且不说广大民警,就是在绝大多数基层县(市)区局领导的思想里,对三项教育、大讨讨、大练兵这样突击式劳民伤财而又让业务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且效果并不好的做法都有着不同的看法,可是谁敢于说一句真话?遇到上级检查,宁可在心里有着抵触情绪的情况下,也要把整个形式搞得轰轰烈烈,表示自己不折不扣的执行了上级的指示精神。地区以上的那一级公安领导敢于直面向公安部提出这种操作性的错误?非但不敢,反而积极参与,还把很多本来就应该取得的成绩也变成是大练兵而带来的结果,其实天晓得这些成绩有多少是和大练兵有关的?说句真话,这样的练兵形式能够不影响正常工作就已经万幸了。有关部门敢不敢统计一下,我们一共有多少民警在训练中为了短期突击达标而无谓的受伤?我们在经费短缺的情况下,一共在这些接二连三的学习整顿中浪费了多少宝贵的经费?单单是写笔记、心得、宣告栏的纸墨费就是一笔可怕的开支!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就已经忽略不记了。而这些,决策者能够知道吗?他们能够得到的信息,只能是“大练兵”运动是多么的正确,取得了多大的成绩,解决了很大的问题。于是,今后可能还要坚捋不懈地搞。这就是所谓的“恶性循环”!
我们的决策者,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听到一些基层的真实状况?不敢说真话,不愿意说真话,是我们国家干部队伍长期养成的恶习。关键在于领导们愿意不愿意听到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声音,敢不敢于承认自己可能会有的决策错误。容不得反面的声音,在官本位依然重于一切的行政单位里,还有谁会说真话?连一个地区究竟一年有多少刑事案件都无法真实反映的情况下,我们的上级,我们的政府如何才能对公安队伍的真实状况有所了解?有的公安部门克服了巨大的压力搞了“如实立案”,使刑事案件总量几乎翻了一翻,可见情况的虚假已经到了什么样的程度!而我们看看所有宣传报道,案件总量居然还下降,甚至我们伟大的首都北京,一年的案件总量居然只有不到7万起,这几乎和当初大跃进亩产水稻上万斤一样是一个可笑的数字,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这里面的水分已经到了无法想象的程度,但是只有我们的最高决策者是会相信这个结果的真实性呢。因为这样的结果正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投其所好,是目前我国行政机关下级对上级的最好态度。这些,就是我们决策者面临的现实。
五十年代的大跃进的极左错误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中央决策者对基层的实际情况缺乏客观科学的认识,那么我们现在公安队伍的最高决策者们,是不是已经具备了对实际状况的正确认识了呢? 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公安队伍依然实行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一切以长官意志为第一,以形式主义为第一,始终实行口号式、运动式的工作方式,缺少长效发展的机构体制和科学的决策体系,是完全不能适应新时期对我们公安工作的高要求的,是很难保证完成繁重而艰巨的任务的。这是造成警察力量削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六、 从整个队伍的凝聚力和警察个体的精神状态来看警察力量的削弱。
曾几何时,“警察”是多么崇高的职业,荣誉感极其强烈。能够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是多么的光荣。每年警察院校的招生总是热门项目。然而近些年来,很多地方尤其是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几乎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招收警察的困难,警察队伍的进人门槛不得不有所降低。不少地方警察队伍的稳定已经越来越成问题,离开公安另谋生计的人越来越多。曾有人做过调查,如果有其他待遇相似的职业可以选择,半数以上的民警会选择离开。
如果讲真话的话,广大民警的精神状态近些年是江河日下,已经到了危险的底线。而且全国各地几乎都是一样,经济发达地区情况尤为严重。作为警察个体来讲,身为一名警察的荣誉感自豪感已经荡然无存,除了必须的公务以外,已经没有多少人再愿意公开自己的警察身份,因为如果你是警察,就可能连自己普通百姓身份的合法权益都保护不了。警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弱势群体”的说法被越来越多的民警认可。很多民警目前的心态就是把“警察”当做是自己的一个生存的职业,保证“职业”的安全已经成为大多数民警对自己工作的要求。多做多错,只要你在执法中“伤”了违法犯罪人员及其亲属的心,特别是抓了有权有钱者的亲朋狗友,他们一个电话打向上头,当官的即会大动干戈,督察、纪检监察闻风而至,他们不会追究诬告者法律责任,而被告民警对也要受训戒,有些许错误就“玩完” 了。于是宁可不做也不可出错的消极思想已经成为民警思想的主流。当一种职业、一支队伍的荣誉感丧失了,当每个民警都搞不清楚自己的使命感和价值观究竟是什么了,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就一定会受到严重影响。没有了荣誉感、使命感、价值观,也就不会有“奉献精神”,我们有着几十年优良传统的警察精神就无法得到弘扬。现在很多基层警察不断提出劳动保障和待遇问题,这个问题确实要提,但是关键还是民警们精神上的缺失。没有了精神上支撑,物质和待遇上的不平衡对警察心理的负面作用就显得尤其突出了。
讲到保障问题,确实也是影响民警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因素。警察的工资福利待遇从总量上看在同一地区肯定不会算是差的。但是如果把警察的收入按照我们实际工作的单位时间来平均计算就会明显偏底了。这还不包括超强度的精神压力和经常性的生命危险,加班加点都是义务的。每个民警超负荷的付出没有物质上的回报,那就只能是无私奉献。而无私奉献是要有精神支撑的,警察的精神支撑又在那里呢?
任何领导的重要讲话都会讲到类似“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等内容,也看到了基层民警普遍存在的压力过大、困惑、厌战等情绪,但是实际中那么多年却从来看不到一个行之有效的思想工作方法,政治工作也依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工作模式,学习、整顿、再学习!一份总结改几个字几乎可以用上几年。大家都知道是形式主义骗骗人的东西就有那么强盛的生命力。长此以往,警察队伍的力量怎么可能不削弱呢?
综上所述,让我们每个民警每个领导自己来分析,我们的力量究竟是壮大了还是削弱了?确实,人员的一定增加,素质的逐步提高,经费投入的加大,高科技手段的逐步运用,尤其是基础信息的收集、信息网络的逐步完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们“精确打击”的能力,但从整个队伍应付艰巨繁重任务的全局看,也只能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察力量的进一步削弱。
 
上级也已察觉到警察队伍士气低沉的严峻形势,也想出了提高公安局长政治待遇(兼当地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的方法,试图扭转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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