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矿泉街道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队长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
(二)高中或以上学历;
(三)有志于城管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可值日、夜班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具有1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曾担任同类职位者优先考虑;
(六)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在管理过程中坚持规范与原则,带领团队完成任务;
(七)优秀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责任感强,能够在压力下工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八)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矿泉街城管执法队(广州市越秀区北站路明泉街30号,即明泉花园内)二楼矿泉街城管执法队;
(三)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10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有条件突出人员亦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者直接从网上下载《矿泉街城市管理协管员队长报名表》一份,并打印填写好,连同其它报名材料提交;
3、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以上学历证、失业证、计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核;
4、报名时交小一寸近照彩色相片2张;
(注: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五)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面试、政审、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以我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从优,面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先生 练小姐36290336-8005,36290336-8001,
附件:[attachmentid=318501]
一、应聘条件
(一)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
(二)高中或以上学历;
(三)有志于城管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可值日、夜班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具有1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曾担任同类职位者优先考虑;
(六)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在管理过程中坚持规范与原则,带领团队完成任务;
(七)优秀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责任感强,能够在压力下工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八)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矿泉街城管执法队(广州市越秀区北站路明泉街30号,即明泉花园内)二楼矿泉街城管执法队;
(三)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10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有条件突出人员亦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者直接从网上下载《矿泉街城市管理协管员队长报名表》一份,并打印填写好,连同其它报名材料提交;
3、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以上学历证、失业证、计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核;
4、报名时交小一寸近照彩色相片2张;
(注: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五)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面试、政审、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以我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从优,面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先生 练小姐36290336-8005,36290336-8001,
附件:[attachmentid=31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