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至2013年9月30日止,下同;已获取相关执业资格证的临床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精神医学和医学技术专业,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广东省内户籍(已获取相关执业资格证的临床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精神医学和医学技术专业户籍不限);
4、全日制本科、国家承认本科或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矫正视力5.0以上(含5.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的;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辅员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和薪酬
招聘职位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报考人员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东路36号,南海公安分局正门右侧信访室,不接受委托及电话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背面签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由我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进行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英语专业需要增加面试口语)。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项目及合格标准:
(1)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男10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30秒合格;女8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25秒合格。
(2)30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男10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45秒合格;女8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40秒合格。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每人6分钟。
(三)体检和政审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的,也可依次递补政审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我局将在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区委组织部批准聘用后,与我局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人:86321938、86232981,汤警官、卢警官(女)
(四)监督投诉电话:86234122。
附件:[attachmentid=3185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13年10月16日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至2013年9月30日止,下同;已获取相关执业资格证的临床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精神医学和医学技术专业,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广东省内户籍(已获取相关执业资格证的临床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精神医学和医学技术专业户籍不限);
4、全日制本科、国家承认本科或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矫正视力5.0以上(含5.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的;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辅员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和薪酬
招聘职位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报考人员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东路36号,南海公安分局正门右侧信访室,不接受委托及电话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背面签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由我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进行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英语专业需要增加面试口语)。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项目及合格标准:
(1)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男10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30秒合格;女8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25秒合格。
(2)30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男10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45秒合格;女8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40秒合格。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每人6分钟。
(三)体检和政审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的,也可依次递补政审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我局将在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区委组织部批准聘用后,与我局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人:86321938、86232981,汤警官、卢警官(女)
(四)监督投诉电话:86234122。
附件:[attachmentid=3185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