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12月08日 Thursday, 01:17 AM)
还是回复下你,表达下对楼主您的敬意!
一个人说自己不想做一件事情――看来也并非什么好事,却要为“朋友”而做,不知道君子是成人之美,还是成人之恶。
自己做了什么事情,却不敢自己承担,偏要将与幕后人(权相信有通奸此事)聊天的记录都放出来,而且一边半遮不掩,一边却故意通过图片让人知道:这个幕后人是与手机行业有关的,以此将自己的屁股洗干净。
非但将屁股洗干净了,还装着对所攻击的人说“对不起”。
这是做人的很高境界啊!比鲁迅笔下的“二丑”还懂人生的艺术。
现在好了,一边对主子有交代了:“我已经帮你做了你自己想做却不敢公开的事情!”
但是同时又向外人宣布:自己是被强奸的!而且还告诉别人自己是给一个与卖手机有关的人强奸的。
似乎将自己的PP洗得一干二净,其实呢?
两边都讨好,结果呢,既犯众恶,又对朋友不仁不义,
入黑社会都知道有义气所在,死不出卖大哥。
助纣为虐,结果又出卖朋友。
这是什么人啊!
“自强不息,博学致远”,天下都有这种人格低贱的人,真是侮辱这八个字。
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后,杀死武大郎,但是潘金莲并不敢宣布自己的贞节妇人,而楼主竟连潘金莲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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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不要自作聪明,楼主发的聊天记录,就算对话的是县委书记,也不一定是,因为,我可以把我和胡锦涛的聊天记录发出来,难道你也相信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