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光的萤火虫
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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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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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汇景广场目睹一事:四个治安员打一个摩托车搭客的男人(简称――搭客佬)。
前言不大清楚,听说是治安员说他们(摩托车搭客佬)阻住七星门口,要求他们走开,一名搭客佬不依,治安员即时拿他的车钥匙走了,搭客佬很自然地跟上,索取回钥匙后向外跑出,治安员随即追出,还打了一拳搭客佬的背上……
就算搭客佬不对在先,治安员也不该动手打人(更何况四人K一个),真***没天理。幸好有众人看不过眼,大喊‘报警’。
这事引起众多人群不满,纷纷议论,使人怒火三象,众目睽睽下打人,简直有毁水东声誉,全失水东人的脸,哪怕你是当了个大官,也不该将着权势欺负平民白姓,更何况区区一个治安人员,就能无法无天?尝问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