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驾驶员在水东被查车时候出示粤省事不管用,交警同志说:那只能证明你有证,不是无证驾驶,不带证需要罚1分,罚一百块! 我搜了一下,各地执法标准不一。 我曾在茂名出示粤省事的电子驾照就放行了。 有请大家讨论,这究竟合理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