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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贺镇恶人李小江强抢冯苏土地 (1人在浏览)

飘零落叶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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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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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公义何在!电白县博贺镇恶人李小江仗着有钱有势强抢电白县博贺镇人冯苏(一个癌症末期病人)的土地!迫害其一家大小十几口人无家可归、露宿街头!李小江假昌签名、非法转让、擅改土地证,官商勾结、狼狈为奸!来吞掉电白县大源厂9亩8分地皮!这帮强盗为达到目的,强行停水停电!李小江真是有钱有关系,连水、电厂都要受他摆布。请问电白县博贺镇还有王法吗?难道他李小江在博贺镇就可以只手遮天欺压百姓了?希望给有关部门的领导去关注这个事件,让不法分子得到制裁,为我们无辜百姓作主,还我们一个公道!一个无助家庭最后诉求!!!感谢大家!!!
 
不说出来龙去脉……外人如何评判……
 
我是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新街居委会的居民冯苏,今年63岁,患有晚期食道癌,我一生奉公守法,从未做过违法乱纪的事,但想不到垂暮之年还给李小江等人通过勾结电白区法院、电白区国土局等有关单位强占我所有的9.8亩的国有土地。
虽说我经过多方自力救济,但始终斗不过以李小江为首的恶势力,就在昨天(2015年11月17日),李小江还通过勾结电白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出动钩机、推土机、铲车及数以百计的黑社会人员,想强行将我及我一家人驱赶离开,以达到强占我合法所有的9.8亩土地的目的。
事实与理由:
位于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三八公路十二公里路牌北边,用地面积玖亩捌分的国有土地(下称“涉案土地”)是属于我个人合法拥有的,于1991年以电白县博贺镇水产鲜冻贸易部(负责人为我冯苏)的名义,通过征收并给予补偿的形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获得的,这由我方拥有的由电白区国土局颁发的茂许证电字(1991)032号《建设用地许可证》及电国用(2011)第00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均可以证明我方是涉案土地的唯一合法使用权人。
而李小江则与电白区法院法院勾结,通过诉讼及执行程序需要执行大源食品厂的名下财产的过程中,将属于我方所有并非大源食品厂所有的涉案土地当作被执行的财产想执行到李小江名下,但因为证据方面不足,而且执行的扣押清单也明显没有关于涉案土地,执行一时之间无法进行。
之后电白区法院的相关执行庭法官被李小江收卖后,通过偷龙转凤的形式,说电白县博贺镇水产鲜冻贸易部是大源食品厂的股东,既然大源食品厂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直接执行我方所有的涉案土地以清偿债务。但众所周知,作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自身名义独立承担债权债务,而不能无故执行股东个人所有的财产。正是因为法律的明确限制性规定,李小江无法通过合法形式取得涉案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电白区法院也无法通过合法形式要求电白区国土局变更李小江为涉案土地的使用权并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计不成,李小江又施一计通过直接收卖电白区国土局的相关官员,通过非法手段办理涉案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于是,才有了后续的以电白区国土局名义发给我方的所谓函说收到我方申请,并且同意我方转让土地,并要求我方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后可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事实上我方至今为止并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表示过要转让涉案土地,更别提向电白区国土局提出要转让涉案的国有土地的申请,很明显是电白区国土局的相关官员被李小江收卖编造假的国有土地转让的相关材料,给人一种是我方主动将涉案土地转让给李小江,进而通过这种方式给李小江办理涉案土地的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若是李小江通过诉讼的形式,有充足的合法的理据执行我方的涉案土地,那么进入执行程序的时候,电白区法院仅需向电白区国土局发出相关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电白区国土局为申请执行人李小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手续即可,作为行政机关的电白区国土局只需按照电白区法院的生效判决及执行文书即可办理,而根本不需要征求我方的意见,更不可能存在需要由我方提出申请转让,给李小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手续。
上述如此简单浅显的道理,即使作为学识如此浅薄的我都可以很清楚理解得了,更不要说作为专门的审判机关的电白区法院的执行庭法官会不清楚其中的缘由。很明显就是李小江主张的所谓生效判决根本不支持其执行我方的涉案土地的财产,而电白区法院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也不敢强行执行我方的涉案土地,才会出现既有法院执行庭形式执行的影子,又有国土局所谓土地转让的手续的如此不合理的行为出现。
因此,恳请茂名市市委、市政府的各位为奉公守法的弱小市民的我主持公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纠正并狠狠打击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腐败行为,并严惩欺霸弱小群体的黑社会势力组织及个人,还我一个年届63岁的癌症晚期的病人一个心愿,还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一片法治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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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看不完。假如双方都能把自己的理由说一说,大家自然能做出判断,现仅一家之言,不好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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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广州卖手机大哥 @ 2015年11月19日 Thursday, 0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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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博贺人!那天我经过那手机拍了下结果被那个官员抢了手机,要我删了视频,才还手机我。真是没王法了。李小江在这边和他们的亲戚都很有钱,还有亲戚在法院上班的。这事情没有媒体帮你们很难。只有钱才可以使鬼推磨。
 
QUOTE(飘零落叶 @ 2015年11月19日 Thursday, 10:02 AM)
我是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新街居委会的居民冯苏,今年63岁,患有晚期食道癌,我一生奉公守法,从未做过违法乱纪的事,但想不到垂暮之年还给李小江等人通过勾结电白区法院、电白区国土局等有关单位强占我所有的9.8亩的国有土地。
虽说我经过多方自力救济,但始终斗不过以李小江为首的恶势力,就在昨天(2015年11月17日),李小江还通过勾结电白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出动钩机、推土机、铲车及数以百计的黑社会人员,想强行将我及我一家人驱赶离开,以达到强占我合法所有的9.8亩土地的目的。
事实与理由:
位于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三八公路十二公里路牌北边,用地面积玖亩捌分的国有土地(下称“涉案土地”)是属于我个人合法拥有的,于1991年以电白县博贺镇水产鲜冻贸易部(负责人为我冯苏)的名义,通过征收并给予补偿的形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获得的,这由我方拥有的由电白区国土局颁发的茂许证电字(1991)032号《建设用地许可证》及电国用(2011)第00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均可以证明我方是涉案土地的唯一合法使用权人。
而李小江则与电白区法院法院勾结,通过诉讼及执行程序需要执行大源食品厂的名下财产的过程中,将属于我方所有并非大源食品厂所有的涉案土地当作被执行的财产想执行到李小江名下,但因为证据方面不足,而且执行的扣押清单也明显没有关于涉案土地,执行一时之间无法进行。
之后电白区法院的相关执行庭法官被李小江收卖后,通过偷龙转凤的形式,说电白县博贺镇水产鲜冻贸易部是大源食品厂的股东,既然大源食品厂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直接执行我方所有的涉案土地以清偿债务。但众所周知,作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自身名义独立承担债权债务,而不能无故执行股东个人所有的财产。正是因为法律的明确限制性规定,李小江无法通过合法形式取得涉案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电白区法院也无法通过合法形式要求电白区国土局变更李小江为涉案土地的使用权并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计不成,李小江又施一计通过直接收卖电白区国土局的相关官员,通过非法手段办理涉案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于是,才有了后续的以电白区国土局名义发给我方的所谓函说收到我方申请,并且同意我方转让土地,并要求我方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后可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事实上我方至今为止并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表示过要转让涉案土地,更别提向电白区国土局提出要转让涉案的国有土地的申请,很明显是电白区国土局的相关官员被李小江收卖编造假的国有土地转让的相关材料,给人一种是我方主动将涉案土地转让给李小江,进而通过这种方式给李小江办理涉案土地的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若是李小江通过诉讼的形式,有充足的合法的理据执行我方的涉案土地,那么进入执行程序的时候,电白区法院仅需向电白区国土局发出相关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电白区国土局为申请执行人李小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手续即可,作为行政机关的电白区国土局只需按照电白区法院的生效判决及执行文书即可办理,而根本不需要征求我方的意见,更不可能存在需要由我方提出申请转让,给李小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手续。
上述如此简单浅显的道理,即使作为学识如此浅薄的我都可以很清楚理解得了,更不要说作为专门的审判机关的电白区法院的执行庭法官会不清楚其中的缘由。很明显就是李小江主张的所谓生效判决根本不支持其执行我方的涉案土地的财产,而电白区法院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也不敢强行执行我方的涉案土地,才会出现既有法院执行庭形式执行的影子,又有国土局所谓土地转让的手续的如此不合理的行为出现。
因此,恳请茂名市市委、市政府的各位为奉公守法的弱小市民的我主持公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纠正并狠狠打击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腐败行为,并严惩欺霸弱小群体的黑社会势力组织及个人,还我一个年届63岁的癌症晚期的病人一个心愿,还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一片法治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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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博贺人!那天我经过那手机拍了下结果被那个官员抢了手机,要我删了视频,才还手机我。真是没王法了。李小江在这边和他们的亲戚都很有钱,还有亲戚在法院上班的。这事情没有媒体帮你们很难。只有钱才可以使鬼推磨。
 
帮忙顶上去吧。
 
QUOTE(爱吃薄荷糖 @ 2015年11月19日 Thursday, 12:52 AM)
报警吖!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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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来人报警有毛用。派出所就在旁边。
 
QUOTE(飘零落叶 @ 2015年11月19日 Thursday, 10:02 AM)
我是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新街居委会的居民冯苏,今年63岁,患有晚期食道癌,我一生奉公守法,从未做过违法乱纪的事,但想不到垂暮之年还给李小江等人通过勾结电白区法院、电白区国土局等有关单位强占我所有的9.8亩的国有土地。
虽说我经过多方自力救济,但始终斗不过以李小江为首的恶势力,就在昨天(2015年11月17日),李小江还通过勾结电白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出动钩机、推土机、铲车及数以百计的黑社会人员,想强行将我及我一家人驱赶离开,以达到强占我合法所有的9.8亩土地的目的。
事实与理由:
位于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三八公路十二公里路牌北边,用地面积玖亩捌分的国有土地(下称“涉案土地”)是属于我个人合法拥有的,于1991年以电白县博贺镇水产鲜冻贸易部(负责人为我冯苏)的名义,通过征收并给予补偿的形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获得的,这由我方拥有的由电白区国土局颁发的茂许证电字(1991)032号《建设用地许可证》及电国用(2011)第00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均可以证明我方是涉案土地的唯一合法使用权人。
而李小江则与电白区法院法院勾结,通过诉讼及执行程序需要执行大源食品厂的名下财产的过程中,将属于我方所有并非大源食品厂所有的涉案土地当作被执行的财产想执行到李小江名下,但因为证据方面不足,而且执行的扣押清单也明显没有关于涉案土地,执行一时之间无法进行。
之后电白区法院的相关执行庭法官被李小江收卖后,通过偷龙转凤的形式,说电白县博贺镇水产鲜冻贸易部是大源食品厂的股东,既然大源食品厂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直接执行我方所有的涉案土地以清偿债务。但众所周知,作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自身名义独立承担债权债务,而不能无故执行股东个人所有的财产。正是因为法律的明确限制性规定,李小江无法通过合法形式取得涉案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电白区法院也无法通过合法形式要求电白区国土局变更李小江为涉案土地的使用权并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计不成,李小江又施一计通过直接收卖电白区国土局的相关官员,通过非法手段办理涉案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于是,才有了后续的以电白区国土局名义发给我方的所谓函说收到我方申请,并且同意我方转让土地,并要求我方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后可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事实上我方至今为止并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表示过要转让涉案土地,更别提向电白区国土局提出要转让涉案的国有土地的申请,很明显是电白区国土局的相关官员被李小江收卖编造假的国有土地转让的相关材料,给人一种是我方主动将涉案土地转让给李小江,进而通过这种方式给李小江办理涉案土地的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若是李小江通过诉讼的形式,有充足的合法的理据执行我方的涉案土地,那么进入执行程序的时候,电白区法院仅需向电白区国土局发出相关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电白区国土局为申请执行人李小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手续即可,作为行政机关的电白区国土局只需按照电白区法院的生效判决及执行文书即可办理,而根本不需要征求我方的意见,更不可能存在需要由我方提出申请转让,给李小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手续。
上述如此简单浅显的道理,即使作为学识如此浅薄的我都可以很清楚理解得了,更不要说作为专门的审判机关的电白区法院的执行庭法官会不清楚其中的缘由。很明显就是李小江主张的所谓生效判决根本不支持其执行我方的涉案土地的财产,而电白区法院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也不敢强行执行我方的涉案土地,才会出现既有法院执行庭形式执行的影子,又有国土局所谓土地转让的手续的如此不合理的行为出现。
因此,恳请茂名市市委、市政府的各位为奉公守法的弱小市民的我主持公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纠正并狠狠打击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腐败行为,并严惩欺霸弱小群体的黑社会势力组织及个人,还我一个年届63岁的癌症晚期的病人一个心愿,还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一片法治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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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博贺老一辈人都知道,大家都在议论,以前很多博贺人在大元厂做过工,相信其中的谁是谁非很多人都心中有数,而且听说李小江只是走狗,林国安两兄弟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听说上一次博美村的土地纠纷也是他们搞出来的,前天在那里亲耳听到一个官员打电话向上级汇报说如果真的要强行做会花钱封口,还有一官员说怎么你们昨天晚上不把他们抓光先,那一刻,我都惊呆了,虽然我警匪片看得不少,但是我真是不知道现实生活中这些话会从官员的口中说出来,这让我想起了博贺水厂那件事,当年我是亲眼看着所谓的官兵拿着棍子打向老人的,只能说当我们的生活还算比较平静的时候我们很难设身处地的体会一群家都要被人抢走的人的感受,但是我相信没有老百姓会故意去冒犯政府,我也相信一个廉洁的政府会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希望这件事快点过去,希望快点还这家人一个完整的家,希望博贺快点平静下来,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原谅我这颗愤青的心轻轻地躁动了一下。。。
 
我是博贺人!那天我经过那手机拍了下结果被那个官员抢了手机,要我删了视频,才还手机我。真是没王法了。李小江在这边和他们的亲戚都很有钱,还有亲戚在法院上班的。这事情没有媒体帮你们很难。只有钱才可以使鬼推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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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那天在现场看到的,拍下了相片的、摄下了视频的人,都能把它放上来,让大家看看那些人的所作所为,帮帮我们这无助的一家人,谢谢大家!!!!
 
QUOTE(491434337 @ 2015年11月19日 Thursday, 02:56 PM)
这件事博贺老一辈人都知道,大家都在议论,以前很多博贺人在大元厂做过工,相信其中的谁是谁非很多人都心中有数,而且听说李小江只是走狗,林国安两兄弟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听说上一次博美村的土地纠纷也是他们搞出来的,前天在那里亲耳听到一个官员打电话向上级汇报说如果真的要强行做会花钱封口,还有一官员说怎么你们昨天晚上不把他们抓光先,那一刻,我都惊呆了,虽然我警匪片看得不少,但是我真是不知道现实生活中这些话会从官员的口中说出来,这让我想起了博贺水厂那件事,当年我是亲眼看着所谓的官兵拿着棍子打向老人的,只能说当我们的生活还算比较平静的时候我们很难设身处地的体会一群家都要被人抢走的人的感受,但是我相信没有老百姓会故意去冒犯政府,我也相信一个廉洁的政府会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希望这件事快点过去,希望快点还这家人一个完整的家,希望博贺快点平静下来,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原谅我这颗愤青的心轻轻地躁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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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十分感谢!
 
李小江是什么人?在博贺这么有势力?以前在小时候听说大源厂的时候我们都知道老板是冯苏,现在这么又搞出个李小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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