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学校班子、中层干部与师生的联系,深入一线查摆问题、解决问题,实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全覆盖、指导全覆盖、活动全覆盖,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决定从2014年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第一班主任”工作制度,要求全区中小学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挂班任“第一班主任”,正副校长挂毕业班,中层干部根据学校管理需要挂班,每人挂点一个班。
“第一班主任”主要负责指导和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抓好班级制度建设和拟定班级发展规划;指导开展创建“文明班”、“特色班”活动,侧重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氛围,以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和行之有效的养成教育提升学生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推行目标序列化建设,让学生努力追寻目标并实现自身突破;指导创建学习结对帮扶模式,有效开展小组合作活动;指导本班科任探索并创建课堂教学新模式,建立高效课堂。
“第一班主任”将定期向茂名滨海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新区领导不定期对“第一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学期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聘任、绩效工资挂钩。
“第一班主任”主要负责指导和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抓好班级制度建设和拟定班级发展规划;指导开展创建“文明班”、“特色班”活动,侧重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氛围,以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和行之有效的养成教育提升学生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推行目标序列化建设,让学生努力追寻目标并实现自身突破;指导创建学习结对帮扶模式,有效开展小组合作活动;指导本班科任探索并创建课堂教学新模式,建立高效课堂。
“第一班主任”将定期向茂名滨海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新区领导不定期对“第一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学期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聘任、绩效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