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杨梅小学校讯通信息:把以下证件一式二份交给老师:1、户口簿复印件,要把父母和所有孩子的户口内容复印齐。2、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计生服务证复印件。如果没有计生服务证的,请到镇或村委会出证明,证明这是你第几个孩子。4、上环证或结扎证复印件。请问大家,你们会把以上材料上交吗?如果不上交学校有权把学生开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