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时十六分
小学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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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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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罪证是关键。今年80多岁的原大连体育用品商场董事长于云盛说,谷开来杀死她家的老朋友,英商海伍德,不是偶然的,她是为了保住薄熙来的权力,铤而走险的,根据以前薄的思想性格和夫妻处事风格,薄熙来是谋杀主凶的可能性很大;另一见过薄的大连十五中学教师,同样正值耄耋之年的王志馨说,对他们这样的政治夫妇来说,他老婆杀人,他不知道,谁能相信?这些了解薄熙来的大连人的观点具有代表性,可供薄专案组人员参考,但小心翼翼地查证此罪的中纪委人员只相信证据,并追求真相,大连新闻界知情者说,谷开来归案后态度不错,不仅承认预谋杀人的事实,而且合盘托出薄熙来是主谋的内幕,当海伍德扬言要尽爆薄家贪腐丑闻后,薄瓜瓜把详情告知父母,薄谷商量了对策,他们认为杀人灭口是最好的办法,而让王立军直接参与,不如安排他利用公权力遮掩,这正是王局一度改变主意的原因,实际上是薄亲自下令和指挥了这次谋杀行动,王立军原以为薄会领情而摆平中纪委对自己在辽宁问题的调查,但他不是很了解薄熙来,薄向来不是一个够朋友的人,王立军只有星夜狂奔,玉石俱焚,才能保命,而成都法院的判决书只字不提王在铁岭的贪腐之事,不过是避嫌而已。毫无疑问,查证薄熙来预谋杀人比较困难,但一旦铁证如山,他必将判死,不留后患,这也许正是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稿透露的要点。
与四人帮七点不同
新华社的报道说,日前,薄熙来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这简短的文字含义深刻而微妙,值得解读,我认为,第一,涉嫌犯罪,没有说涉嫌“经济犯罪”,已足以表明薄熙来不是一种罪,而是数罪并罚,不是轻罪,而是重罪,可能除了杀人,还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和颠覆国家政权,或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破坏国家文物,强奸,等等,这就是说,他有可能成为建国以来第一个被依法处决的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依据我对他的了解,他绝对是罪大恶极,按刑法应立即杀掉,但由于其多年操控的官媒谎言,他在民间有一些不明真相的追随者,ZG高层还存在一点担忧,所以,已公布的贪腐数额必得缩水,但他的死党利用钓鱼岛事件造势和薄瓜瓜收买外媒造谣中伤党内改革派的蠢行,又激怒了胡温,使形势有变,故依法惩处与刀下留人,两种意见陷入僵局,简言之,判死刑和判死缓,是薄熙来逃不过的结果。
有报道说,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律,批准逮捕(也即采取强制措施)、起诉的检察院和审理的法院是同级的。根据新华社的这则消息,薄熙来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这既说明该案也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也说明会送到同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薄熙来一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他可能是继四人帮案之后,ZG内部的又一次最高级别的审判,也是建国以来第二起由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案子。这一分析结论得到大连新闻界消息人士的认同。
在笔者看来,薄熙来的罪行,比四人帮要严重得多,首先,四人帮罪行重大,但没有直接的预谋杀人的证据,薄谷杀死海伍德,毁尸灭迹,徇私枉法,是完全利用公权力进行的,并以廉洁奉公的美丽词句作装饰,遮断了许多人的慧眼,也毁掉了政府的信誉,破坏了外商的投资环境;其次,四人帮可以把罪行推到毛泽东身上,但薄熙来是始作俑者,在一个由谷开来,王立军,张晓军,郭维国,李阳,王鹏飞,王智等人组成的杀人贪腐集团里,薄熙来是核心人物和主犯,无处推卸罪责,再巧言善辩也没有用;第三,从做案时间上看,薄在任重庆市委书记之后,从2007年至2012年,短短五年,就绑架了公检法司,彻底地摧毁了邓小平改革开放30年的本地成果,破坏了彭真多年倡建的司法体系,虚构了640个黑社会,抢夺民企上千亿,造成了数以千计的冤假错案,形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单就这一点,也使四人帮望尘莫及;第四,四人帮有毛做后台,个个位高权重,但薄熙来才是一个偏于中国西南一隅的地方领导人,就把重庆搞得遍地是渣滓洞,把民企老板李俊逼出了国门,闹得全世界沸沸扬扬,极大地挫伤了民企的积极性,造成了新的移民潮和资金外流潮,这对中国政治经济都是致命的打击,可以想象他阴谋得逞后,中国复辟文革,会是一种何等可怕的社会乱象;第五,四人帮是思想僵化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所推行的是一种极左路线,本身基本上没有经济问题,而薄熙来从大连一直贪到重庆,单是其子与海伍德合作的一笔生意,其违约金就是1200万英镑,可想而知,贪腐数额巨大;第六,四人帮也曾插手军队,安排党羽,阴谋兵变,但没象薄熙来那样直接抢夺民企财产,喂饱军头,进行利益交换;他和张海洋等人相勾结,显些搞成“陈桥兵变”;第七,四人帮拢络文人,搞了梁效写作组,大造政变舆论,但没象薄熙来那样毫不掩饰地收买全世界的媒体前往重庆造势,并把政敌的所谓“黑材料”直接提供给境外媒体,与专案组讨价还价,抹黑党内的改革派,这一点使中南海高层人人自危,也促使他们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薄熙来的问题。
薄瓜瓜必须引渡回国
按理说,父母的案子,不应株连孩子,但薄家情况不同,从90年代中期开始,薄谷即把瓜瓜捧为掌上明珠,安排他伴随巨额不义之财转移,而赴新加坡和英美读书,其目的是在中国准备“金正恩”,由重庆忽悠全国大学生代表的一段视频,已足证薄熙来要搞世袭的野心,他想利用年轻人的单纯幼稚,鼓动他们到大西北创业,消耗其青春年华和识别能力,自己的儿子却留洋镀金,暗中收买美国政要,为夺权做准备,现在,薄瓜瓜手里的黑钱数额巨大,活动猖獗,手段阴险,已吸引了不少文人,以反腐的名义造谣报料,误导舆论,针对ZG党内改革派,企图搅乱习李接班格局,因为他们深知,胡温为下一届领导班子趟地雷,第五代领导人一旦开启政改新里程,薄熙来将永无翻身之地,所以,不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考量,都应当将薄瓜瓜引渡回国。何况薄谷案件的细节直接涉及到他,至于是否可以免于刑事处分,需看其认罪态度和有关证据。
留下后患,追悔莫及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子都是一审终审的案子,建国以来,也只有四人帮案一起。依笔者之见,不论是最高法院直接受理,还是地方法院具体承办,都应当依法治国,从重从快,果断处置,因为中国处于社会矛盾云集,体制转型之际,又正值高层权力交接的关键点,薄已成为海内外希望中国动乱和分裂的领军人物,一定会有人在时机成熟之时,利用他出牌发声,只要他翻身,中国就是“二次文革”,不仅血流成河,而且国土分裂,到了那时,谷开来就会翻供,把预谋杀人描述成遭人陷害,进而嫁祸于党内改革派,因此,必不可少的司法程序要走,但切不可书生气十足,最好在XXX之前,最迟在明年两会前夕完结此案,为习李接班,开创政改新局扫除障碍,否则,退下来的胡温悔之晚矣。
2012年10月28日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与四人帮七点不同
新华社的报道说,日前,薄熙来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这简短的文字含义深刻而微妙,值得解读,我认为,第一,涉嫌犯罪,没有说涉嫌“经济犯罪”,已足以表明薄熙来不是一种罪,而是数罪并罚,不是轻罪,而是重罪,可能除了杀人,还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和颠覆国家政权,或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破坏国家文物,强奸,等等,这就是说,他有可能成为建国以来第一个被依法处决的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依据我对他的了解,他绝对是罪大恶极,按刑法应立即杀掉,但由于其多年操控的官媒谎言,他在民间有一些不明真相的追随者,ZG高层还存在一点担忧,所以,已公布的贪腐数额必得缩水,但他的死党利用钓鱼岛事件造势和薄瓜瓜收买外媒造谣中伤党内改革派的蠢行,又激怒了胡温,使形势有变,故依法惩处与刀下留人,两种意见陷入僵局,简言之,判死刑和判死缓,是薄熙来逃不过的结果。
有报道说,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律,批准逮捕(也即采取强制措施)、起诉的检察院和审理的法院是同级的。根据新华社的这则消息,薄熙来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这既说明该案也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也说明会送到同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薄熙来一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他可能是继四人帮案之后,ZG内部的又一次最高级别的审判,也是建国以来第二起由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案子。这一分析结论得到大连新闻界消息人士的认同。
在笔者看来,薄熙来的罪行,比四人帮要严重得多,首先,四人帮罪行重大,但没有直接的预谋杀人的证据,薄谷杀死海伍德,毁尸灭迹,徇私枉法,是完全利用公权力进行的,并以廉洁奉公的美丽词句作装饰,遮断了许多人的慧眼,也毁掉了政府的信誉,破坏了外商的投资环境;其次,四人帮可以把罪行推到毛泽东身上,但薄熙来是始作俑者,在一个由谷开来,王立军,张晓军,郭维国,李阳,王鹏飞,王智等人组成的杀人贪腐集团里,薄熙来是核心人物和主犯,无处推卸罪责,再巧言善辩也没有用;第三,从做案时间上看,薄在任重庆市委书记之后,从2007年至2012年,短短五年,就绑架了公检法司,彻底地摧毁了邓小平改革开放30年的本地成果,破坏了彭真多年倡建的司法体系,虚构了640个黑社会,抢夺民企上千亿,造成了数以千计的冤假错案,形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单就这一点,也使四人帮望尘莫及;第四,四人帮有毛做后台,个个位高权重,但薄熙来才是一个偏于中国西南一隅的地方领导人,就把重庆搞得遍地是渣滓洞,把民企老板李俊逼出了国门,闹得全世界沸沸扬扬,极大地挫伤了民企的积极性,造成了新的移民潮和资金外流潮,这对中国政治经济都是致命的打击,可以想象他阴谋得逞后,中国复辟文革,会是一种何等可怕的社会乱象;第五,四人帮是思想僵化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所推行的是一种极左路线,本身基本上没有经济问题,而薄熙来从大连一直贪到重庆,单是其子与海伍德合作的一笔生意,其违约金就是1200万英镑,可想而知,贪腐数额巨大;第六,四人帮也曾插手军队,安排党羽,阴谋兵变,但没象薄熙来那样直接抢夺民企财产,喂饱军头,进行利益交换;他和张海洋等人相勾结,显些搞成“陈桥兵变”;第七,四人帮拢络文人,搞了梁效写作组,大造政变舆论,但没象薄熙来那样毫不掩饰地收买全世界的媒体前往重庆造势,并把政敌的所谓“黑材料”直接提供给境外媒体,与专案组讨价还价,抹黑党内的改革派,这一点使中南海高层人人自危,也促使他们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薄熙来的问题。
薄瓜瓜必须引渡回国
按理说,父母的案子,不应株连孩子,但薄家情况不同,从90年代中期开始,薄谷即把瓜瓜捧为掌上明珠,安排他伴随巨额不义之财转移,而赴新加坡和英美读书,其目的是在中国准备“金正恩”,由重庆忽悠全国大学生代表的一段视频,已足证薄熙来要搞世袭的野心,他想利用年轻人的单纯幼稚,鼓动他们到大西北创业,消耗其青春年华和识别能力,自己的儿子却留洋镀金,暗中收买美国政要,为夺权做准备,现在,薄瓜瓜手里的黑钱数额巨大,活动猖獗,手段阴险,已吸引了不少文人,以反腐的名义造谣报料,误导舆论,针对ZG党内改革派,企图搅乱习李接班格局,因为他们深知,胡温为下一届领导班子趟地雷,第五代领导人一旦开启政改新里程,薄熙来将永无翻身之地,所以,不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考量,都应当将薄瓜瓜引渡回国。何况薄谷案件的细节直接涉及到他,至于是否可以免于刑事处分,需看其认罪态度和有关证据。
留下后患,追悔莫及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子都是一审终审的案子,建国以来,也只有四人帮案一起。依笔者之见,不论是最高法院直接受理,还是地方法院具体承办,都应当依法治国,从重从快,果断处置,因为中国处于社会矛盾云集,体制转型之际,又正值高层权力交接的关键点,薄已成为海内外希望中国动乱和分裂的领军人物,一定会有人在时机成熟之时,利用他出牌发声,只要他翻身,中国就是“二次文革”,不仅血流成河,而且国土分裂,到了那时,谷开来就会翻供,把预谋杀人描述成遭人陷害,进而嫁祸于党内改革派,因此,必不可少的司法程序要走,但切不可书生气十足,最好在XXX之前,最迟在明年两会前夕完结此案,为习李接班,开创政改新局扫除障碍,否则,退下来的胡温悔之晚矣。
2012年10月28日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