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大家, 家中的自留地 政府和商人合伙打算强征收。请问自留地和一般的田园赔偿有什么不同?如果不想被强征,有什么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生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进行投诉?谢谢大家,希望能给些建议。 因为如果没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恐怕以后立足之处也没。且政府和村官可能都是以很低廉的价格强买。村民自身的利益怎样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