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役法修正案草案不是解决征兵难!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兵役法修正案草案。雷鸣球委员审议时说:“困扰我国国防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征兵难、军队吸引保留人才难、退役军人安置难。
, 这次讲的“三难”,把修改兵役法的要害问题讲明白了。一是军人首先是奉献牺牲,但同时也要得到应该的保障和待遇。 二是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考虑长远。现在是2011年,不能修改了,三年以后又再修改。三是要考虑军人的风险问题。我国的解放军、武警、公安,是三大风险岗位。解放军、公安、武警要为国家的安全做出奉献牺牲,这是必须的。军人的待遇标准要高于一般的标准和要求,否则影响了军人的积极性,谁来保护国家。四是解决“三难”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法律的要求。建议这部法律要实打实的进行修改,标准要明确,要有约束力。没有约束力,很多问题不好解决。五是要从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大局考虑。有了这方面意识和观念就能够立足于全局,起点就高,法律的约束性就强。法律是约束性的规定,不是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丛斌在审议中说:“提高服兵役期间和退役以后的待遇,一定要把它看成是国防建设的投入,并不是部门的问题,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系统的问题,要把它上升到对国防建设的重大投入的层面。光有武器没有人是不行的,决定战争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这是个重要的军事观点。因此,要提高待遇。退役以后再考学的要照顾,按照录取线要降低多少分,这一点要明确。现在考大学根本就没有年龄限制,服完兵役以后回来可以继续考学。免学费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因素就是考学,安排工作并不是优先,这是义务,还是要把它看成国防建设,必须安排。企业安排,要和它的税收挂钩。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应当有义务安排退役军人,尤其是安排残疾军人”。
然而新兵役法修正案草案与修改兵役法初衷解决“三难”相违背。我国已进入老年社会又是独生子青年人会越来越少;你靠什么来吸引,难道是退役金,退役金你能给多少?从公平公正角度讲一个稳定工作岗位应该值多少货币?满12年的士官能几个能做到?立功又有几个?还有战时立功,难道还要盼打仗?(但我国提出是和平崛起)这显然就是取消安置;退役军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现大专都几乎免试了(总分750只要100-200分),中专毕业又能找到工作吗?(大学生都难找)报考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怎样条件下的同等,且报名条件一般要全日制本科,首先笔试第一关你就过不去,因为你在部队有时间看书吗?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你能加多少分?虽然高考不限年龄,但高龄考取大学毕业又有谁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怎样保证优先招录?他们若不公开招录呢?这些不具体不明确的所谓“优惠条件政策”实际都是张空头支票!在我国过去经济不富裕年代都实施几十年并经检验唯一实实在在可行解决广大官兵后顾之忧安心服役,对征兵有吸引力且有效地优惠安置政策却被取消!只有安置军官及进一步提高其待遇是具体!要知道军队90%多是士兵,没有他们你们还叫军官吗?现在每年全国安置30―40%退役士兵,你取消安置政策这30,40%兵员靠谁填补!这征兵难能解决吗?!那只会加剧!正确地做法是:在现有兵役法基础上还要加大安置力度,加大提高各类学历层次士兵,军官在服役期的待遇和安置费,采取多种优惠政策解决;用法律形式约束执行,才是解决征兵难、军队吸引保留人才难、退役军人安置难三难的根本!别无出路!
, 这次讲的“三难”,把修改兵役法的要害问题讲明白了。一是军人首先是奉献牺牲,但同时也要得到应该的保障和待遇。 二是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考虑长远。现在是2011年,不能修改了,三年以后又再修改。三是要考虑军人的风险问题。我国的解放军、武警、公安,是三大风险岗位。解放军、公安、武警要为国家的安全做出奉献牺牲,这是必须的。军人的待遇标准要高于一般的标准和要求,否则影响了军人的积极性,谁来保护国家。四是解决“三难”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法律的要求。建议这部法律要实打实的进行修改,标准要明确,要有约束力。没有约束力,很多问题不好解决。五是要从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大局考虑。有了这方面意识和观念就能够立足于全局,起点就高,法律的约束性就强。法律是约束性的规定,不是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丛斌在审议中说:“提高服兵役期间和退役以后的待遇,一定要把它看成是国防建设的投入,并不是部门的问题,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系统的问题,要把它上升到对国防建设的重大投入的层面。光有武器没有人是不行的,决定战争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这是个重要的军事观点。因此,要提高待遇。退役以后再考学的要照顾,按照录取线要降低多少分,这一点要明确。现在考大学根本就没有年龄限制,服完兵役以后回来可以继续考学。免学费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因素就是考学,安排工作并不是优先,这是义务,还是要把它看成国防建设,必须安排。企业安排,要和它的税收挂钩。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应当有义务安排退役军人,尤其是安排残疾军人”。
然而新兵役法修正案草案与修改兵役法初衷解决“三难”相违背。我国已进入老年社会又是独生子青年人会越来越少;你靠什么来吸引,难道是退役金,退役金你能给多少?从公平公正角度讲一个稳定工作岗位应该值多少货币?满12年的士官能几个能做到?立功又有几个?还有战时立功,难道还要盼打仗?(但我国提出是和平崛起)这显然就是取消安置;退役军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现大专都几乎免试了(总分750只要100-200分),中专毕业又能找到工作吗?(大学生都难找)报考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怎样条件下的同等,且报名条件一般要全日制本科,首先笔试第一关你就过不去,因为你在部队有时间看书吗?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你能加多少分?虽然高考不限年龄,但高龄考取大学毕业又有谁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怎样保证优先招录?他们若不公开招录呢?这些不具体不明确的所谓“优惠条件政策”实际都是张空头支票!在我国过去经济不富裕年代都实施几十年并经检验唯一实实在在可行解决广大官兵后顾之忧安心服役,对征兵有吸引力且有效地优惠安置政策却被取消!只有安置军官及进一步提高其待遇是具体!要知道军队90%多是士兵,没有他们你们还叫军官吗?现在每年全国安置30―40%退役士兵,你取消安置政策这30,40%兵员靠谁填补!这征兵难能解决吗?!那只会加剧!正确地做法是:在现有兵役法基础上还要加大安置力度,加大提高各类学历层次士兵,军官在服役期的待遇和安置费,采取多种优惠政策解决;用法律形式约束执行,才是解决征兵难、军队吸引保留人才难、退役军人安置难三难的根本!别无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