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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王忠贵因涉嫌强奸女教师被依法逮捕 (3人在浏览)

law223399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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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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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毕节7月13日电(喻星)7月13日,毕节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王忠贵因涉嫌强奸女教师被依法逮捕。

2011年5月20日毕节市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对王忠贵(男、28岁、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5月27日提请毕节市人民检察院逮捕,6月3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补充证据后,于7月13日提请毕节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同日,市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目前,毕节市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王忠贵执行逮捕。

新闻回顾:贵州一女教师遭官员凌辱 警方称“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贵州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琴称,酒醉后的她,被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阿市乡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劝其私了。检察院亦以证据不足为由,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捉得好!28岁就做负责人,看来后台不小啊!
 
我觉得,那么小的官,就一个所长,不必炒作。
推测假设可能根本就是两个人拍拖,后来争吵,才会报案。
强奸是重罪,能够从容带套再强奸,确实少见。
当地派出所可能也仅仅是出于好心,或证据不足,
劝其和解,费事毁了那么年轻的两个人和两个家庭。
有时舆论炒作害死人啊。
 
当然,只是猜测,一切还要凭事实证据和法律说话。
 
QUOTE(law223399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3:34 PM)
我觉得,那么小的官,就一个所长,不必炒作。
推测假设可能根本就是两个人拍拖,后来争吵,才会报案。
强奸是重罪,能够从容带套再强奸,确实少见。
当地派出所可能也仅仅是出于好心,或证据不足,
劝其和解,费事毁了那么年轻的两个人和两个家庭。
有时舆论炒作害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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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想象力倒是挺丰富的。。我你留意下新闻在发言好不好。。报道事实不等于炒作,明明就是官官相卫,包庇犯罪的丑闻,被你说成是感情问题,服你了。
 
如果仅仅是因为打了一炮,就要丢官,还要坐上十几年牢,
才二十八岁的年纪,一生就这样毁了,太可惜,现在年轻人睡两觉太常见了。
什么官官相卫,
我倒觉得那个派出所指导员有点人情味,有点担当,
不是一味把人往死里整。
 
那说法戴避孕去叫鸡都唔算嫖娼??是不是新政策?
 
QUOTE(梁芬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4:48 PM)
那说法戴避孕去叫鸡都唔算嫖娼??是不是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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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肯定不能说是强奸。
现在的关键是他强奸时还能从容带套?很少见。
疑点也是在这里。
 
QUOTE(law223399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4:12 PM)
如果仅仅是因为打了一炮,就要丢官,还要坐上十几年牢,
才二十八岁的年纪,一生就这样毁了,太可惜,现在年轻人睡两觉太常见了。
什么官官相卫,
我倒觉得那个派出所指导员有点人情味,有点担当,
不是一味把人往死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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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逻辑,铁板钉钉的事实,除了派出所外,居然还有人为其强奸的罪行喊冤。28岁了,脑袋没开化吗,不懂得辨别是非黑白吗?是法盲吗?
什么叫往死里整,犯罪,难道不应该接受法律的裁判吗?
就是因为所谓的“人情味”,其实就是官官相卫,才导致百姓维权艰难。。才导致社会不和谐
不讨论事件,单以指导员的名言“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就知道司法腐败和黑暗了,按这逻辑那带手套杀人也不等于杀人,带手套抢劫也不等于抢劫了。。
 
QUOTE(law223399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4:12 PM)
如果仅仅是因为打了一炮,就要丢官,还要坐上十几年牢,
才二十八岁的年纪,一生就这样毁了,太可惜,现在年轻人睡两觉太常见了。
什么官官相卫,
我倒觉得那个派出所指导员有点人情味,有点担当,
不是一味把人往死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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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你是脑进水了吧,什么年纪轻轻,难道年纪轻轻的官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践踏法律的威信与尊严?
材料里反映的内容如果确切,就是官官相互!
 
QUOTE(wdfb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5:00 PM)
什么逻辑,铁板钉钉的事实,除了派出所外,居然还有人为其强奸的罪行喊冤。28岁了,脑袋没开化吗,不懂得辨别是非黑白吗?是法盲吗?
什么叫往死里整,犯罪,难道不应该接受法律的裁判吗?
就是因为所谓的“人情味”,其实就是官官相卫,才导致百姓维权艰难。。才导致社会不和谐
不讨论事件,单以指导员的名言“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就知道司法腐败和黑暗了,按这逻辑那带手套杀人也不等于杀人,带手套抢劫也不等于抢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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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学点法律吧,
自愿发生关系,和强奸罪,完全是不同的两回事。
世界各国都是这样规定的。
抢劫就是抢劫,哪怕你拿着假枪去抢,也是抢劫。

你说铁板钉钉就铁板钉钉,你亲眼看见了?
慎重办案是好事,要有证据证明一定不是自愿发生关系,
和未满18岁少女发生关系就一定是强奸?
那些中学就恋爱的岂不都成了强奸犯?
 
QUOTE(不懂游戏规则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5:55 PM)
楼上,你是脑进水了吧,什么年纪轻轻,难道年纪轻轻的官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践踏法律的威信与尊严?
材料里反映的内容如果确切,就是官官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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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你们以后谈恋爱或搞个情人小心点,忍不住干脆自慰好,否则一旦和女朋友反面了,
被她告个强奸,随便就可以把你抓起来。否则就是徇私枉法或官官相卫。
 
所有派出所都秉公铁面执法,你说你上有80岁老母要养都没用,一律逮捕。
 
QUOTE(law223399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3:34 PM)
我觉得,那么小的官,就一个所长,不必炒作。
推测假设可能根本就是两个人拍拖,后来争吵,才会报案。
强奸是重罪,能够从容带套再强奸,确实少见。
当地派出所可能也仅仅是出于好心,或证据不足,
劝其和解,费事毁了那么年轻的两个人和两个家庭。
有时舆论炒作害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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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脑残
楼主脑残楼
楼主脑残
楼主脑残
 
QUOTE(law223399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3:34 PM)
我觉得,那么小的官,就一个所长,不必炒作。
推测假设可能根本就是两个人拍拖,后来争吵,才会报案。
强奸是重罪,能够从容带套再强奸,确实少见。
当地派出所可能也仅仅是出于好心,或证据不足,
劝其和解,费事毁了那么年轻的两个人和两个家庭。
有时舆论炒作害死人啊。
[snapback]3179878[/snapback]​





楼主脑残进水,
改天大家带个套套找你家上下两代女的
同意的响应

楼主脑残进水,
改天大家带个套套找你家上下两代女的
同意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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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law223399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5:55 PM)
去学点法律吧,
自愿发生关系,和强奸罪,完全是不同的两回事。
世界各国都是这样规定的。
抢劫就是抢劫,哪怕你拿着假枪去抢,也是抢劫。

你说铁板钉钉就铁板钉钉,你亲眼看见了?
慎重办案是好事,要有证据证明一定不是自愿发生关系,
和未满18岁少女发生关系就一定是强奸?
那些中学就恋爱的岂不都成了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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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说的都是强奸是事实好不好,(不知你所说的自愿发生关系是否基于不反抗这理由)不错你都懂得“抢劫就是抢劫,哪怕你拿着假枪去抢,也是抢劫”那强奸也就是强奸,哪怕你戴着避孕套也是强奸。既然强奸未经证实,指导员为何急于说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如此低能的司法解释呢,此话带出两层意思,一强奸是事实,二派出所要么不是官官相卫,就是脑子进屎了。

很难相信所谓慎重办案,在刑侦取证后会让受害人私了,并说这个事不要闹大,不要伸张,他们会处理,可以商量,会说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如此低能解释。这是慎重办案吗,我看是是在侮辱法律,侮辱人民的智慧。

“要有证据证明一定不是自愿发生关系”那就怪了。既然无证据证明王领导强奸,派出所无需要受害者私了,而且还可以反告老师诬告陷害罪,报假案。。(自愿发生关系,和强奸罪,完全是不同的两回事)。


你说铁板钉钉就铁板钉钉,你亲眼看见了?我收回铁板钉钉 这句话,媒体记者没也亲眼看见老师被强奸,媒体不应报道,而且新闻词还涉嫌认定王就是强奸犯,误导广大网民。广大网民也不应该恶意攻击王领导,因为他们也没看见王领导强奸。媒体记者和广大网民智慧确实不如楼主。。
 
QUOTE(law223399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5:58 PM)
所有派出所都秉公铁面执法,你说你上有80岁老母要养都没用,一律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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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讽刺点,秉公办案,铁面执法的公安人员会怂恿受害者私了,这时尊重法律的行为吗?会说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如此荒诞的司法解释。。如果不是为罪犯开脱的话,确实想不出什么理由了。
当然庆幸的是王忠贵涉嫌强奸已依法逮捕,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
 
QUOTE(law223399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5:56 PM)
劝你们以后谈恋爱或搞个情人小心点,忍不住干脆自慰好,否则一旦和女朋友反面了,
被她告个强奸,随便就可以把你抓起来。否则就是徇私枉法或官官相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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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案一样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QUOTE(wuyifu40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3:31 PM)
捉得好!28岁就做负责人,看来后台不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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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gif
 
QUOTE(law223399 @ 2011年07月14日 Thursday, 04:50 PM)
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肯定不能说是强奸。
现在的关键是他强奸时还能从容带套?很少见。
疑点也是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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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或打晕她,要怎么带套就怎么带,什么叫做强奸啊,没脑子的
 
未见过比你们更加脑残,无耻的人。
狗嘴里吐出的都是狗屎。
想强奸,当场击毙,是正当自卫,
或者把你阉了,还是正当自卫。
可以来试试看,把你阉了,你还要坐十几年牢,
而我们则完全是正当自卫,还会受到勇斗奸贼的表彰。

小心以后拍拖时被人敲诈,否则就告你们强奸。
这就是自己做好的圈套自己钻去吊颈的脑残。
 
一炮打响
 
捕与不捕,罪与不罪,重点根本就不在于“避孕套”这三个字,而是在于“所长”这两个字罢了。
 
逮捕了,这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需履行的,显示国家的法律不可违;但是,接下来我们的公安、法院这些部门会依法办事么?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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