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校按在岗教职工人数结算:每个月结算一次;按周一至周五学校实际开放的课时计算。
二、周标准工作量:语、数、外5×2=10节/周;文综(政、史、地)、理综(物、化、生)3×4=12节/周;体艺技术(音、体、美、信息、通用)2×7=14节/周。跨年级每周加1节、跨学科每周加1节,行政人员每周补其他学科标准工作量的1/3-1/2。
三、课时津贴:
1.周满工作量基本标准96元;
2.系数标准
①行政:校长1.25,副校长(含校长助理)1.15,主任1.10,副主任1.05
②教学:(节课时系数)语、数、外1.2,综合1.0,体艺技术0.86,(毕业班综合系数为1.2)
③教辅:0.9
3.因学校教学安排,工作量不足:体艺技术8个以上授课班、文综理综3个以上授课班,毕业班按1.0、非毕业班按0.9计算。
四、超课时补助:
1.超工作量一半以下:非毕业班(高一、高二)14元/节;毕业班(高三、补习班)16元/节
2.超工作量一半以上(含一半):17元/节
五、特殊津贴:
1.周末补课每人每周按该年级1节超课时补贴(高一、高二14元/节、高三16元/节)
2.毕业班、补习班每人每周按该年级1节超课时补贴(16元/节)
3.体育教师每周早操:14元/周
六、代课费:
1.婚嫁(三周)内,不足补齐100元/周;产假(六个月)内,不足补齐100元/周
2.代课教师需有教务处正式调课通知,按相应年级标准补助。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和县一中教务处,如若有误,核准后代入下次计算(多退少补)
******中学
2010年12月
二、周标准工作量:语、数、外5×2=10节/周;文综(政、史、地)、理综(物、化、生)3×4=12节/周;体艺技术(音、体、美、信息、通用)2×7=14节/周。跨年级每周加1节、跨学科每周加1节,行政人员每周补其他学科标准工作量的1/3-1/2。
三、课时津贴:
1.周满工作量基本标准96元;
2.系数标准
①行政:校长1.25,副校长(含校长助理)1.15,主任1.10,副主任1.05
②教学:(节课时系数)语、数、外1.2,综合1.0,体艺技术0.86,(毕业班综合系数为1.2)
③教辅:0.9
3.因学校教学安排,工作量不足:体艺技术8个以上授课班、文综理综3个以上授课班,毕业班按1.0、非毕业班按0.9计算。
四、超课时补助:
1.超工作量一半以下:非毕业班(高一、高二)14元/节;毕业班(高三、补习班)16元/节
2.超工作量一半以上(含一半):17元/节
五、特殊津贴:
1.周末补课每人每周按该年级1节超课时补贴(高一、高二14元/节、高三16元/节)
2.毕业班、补习班每人每周按该年级1节超课时补贴(16元/节)
3.体育教师每周早操:14元/周
六、代课费:
1.婚嫁(三周)内,不足补齐100元/周;产假(六个月)内,不足补齐100元/周
2.代课教师需有教务处正式调课通知,按相应年级标准补助。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和县一中教务处,如若有误,核准后代入下次计算(多退少补)
******中学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