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角水系岭门所职工过个“伤心年”
原因:岭门镇政府没交农业水费,并要截留“转移支付”补助
票据上的96900元其实仅是"转移支付"补助款。童戈 摄
本报记者 童戈
一样的过年,别样的感受。红红火火的春节才刚刚过完,但电白县河角水系工程管理处岭门管理所的干部职工品尝的却是一个不是滋味的“年”。由于电白县岭门镇不缴交农业水费,就连“转移支付”水费也要截留,使得他们工资拿不到手,1月31日(年廿八)仍要四处“讨钱”,有的职工甚至无颜回家,“过年讨薪”成了他们的伤心“年礼”。岭门管理所投诉岭门镇不交水费我们没钱过年
以往过年的讨薪事件多发生在农民工身上,被追债的往往是一些 “黑心”老板,但这次向记者投诉的却是电白县岭门镇水利系统的干部职工,被投诉对象是岭门镇政府,原因是镇政府不缴交农业水费,令他们没钱过年。
据电白县河角水系工程管理处岭门管理所的职工反映,2010年岭门镇农业用水量798.4万立方米,应缴水费金额32.18万元。一直以来农业用水费是由镇政府代为征收,再缴交给水利部门。但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向农民征收农业用水费越来越困难,因此从2004年起,每年省下拨的“村水利修建经费”转移支付补助都是首先用于缴交农业水费,而且这五年来也是这样运作,岭门镇政府对这笔经费也从未拖欠过,但今年岭 门镇 政府却对 这笔96900元的“转移支付”水费说“不”。
据介绍,岭门管理所隶属电白县河角水系工程管理处, 河角水系灌区的受益镇除岭 门镇外,还有 马踏镇、电城镇、树仔镇以及新华 农场等,目前,其它镇的“村水利修建经费”转移支付水费都已在春节前全部 缴交,唯 独岭门镇仍然拖而不交。 当时 眼看春节就要来了,而岭门管理所职工的工资、生活费还没着落, 急得 该所 的员工在年二十八(1月31日)集体来 到河角水 系工程管理处,团团围住办公楼,要求主管部门领导给予解决 无钱 过年的 燃眉之急。岭门管理所的职工告诉记者,当时由于没钱过年,一些 职工甚至不 敢回家面对亲人,而有些 不了解 情况 的职工家属就责 怪说:别 人在 外省 工作的都已赶回家 过年了, 你们在本 地上班的却还没能回来。主管领导协调无效四处为下属借钱过年
对于岭门管理所职工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其主管部门――电白县河角水系工程管理处的梁明主任。据梁主任介绍,从2004年以来,河角水系和用水受益镇一直执行“电府办【2004】73号”文件精神,有效地解决用水和拖欠水费的矛盾,而且历来岭门镇都是缴交水费最快的一个镇,但现在的岭门镇委书记到任不到半年,却动员其它用水受益镇一起拒交(截留)这笔“村水利修建经费”转移支付补助,他获悉后,马上向电白县水务局以及电白县政府打了一份名为 《关于用水镇不交水费引发我系职工春节工资没着落造成博贺新港区和春节生活用水危机的协调解决报告》。后来,在县政府的协调下,其它三个用水受益镇 都缴交了“转移支付”水费,只剩下岭门镇仍未缴交。他与岭门镇委书记也协调过,最初对方提出只能缴交96900元“转移支付”水费 的一半,最后作妥协后仍提出要截留一万元作为镇的维护经费。因为岭门镇去年应缴水费是30多万元,现在连九万多 元的“转移支付”都要截留,他们当然不答应,而且如果开了这个头对以后的收缴工作更难做。
梁主任告诉记者,他们没有其他收入,除了县政财每人每月补贴282元外,主要就是靠收取水费和自筹来发工资,所以哪个管理所收取了水费他们就给哪个所发工资,现在因为岭门管理所还未能收到水费,当然也就没有工资。但是他向岭门管理所的职工保证,无论如何都要筹到钱给岭门管理所的职工过年。同时梁主任担忧地说,如果岭门镇政府不缴纳水费,势必影响到岭门管理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可能引发停水事件,今年农民的春耕用水将会成为问题,更可能造成其它诸多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据岭门管理所的职工反映,最后河角水系工程管理处的领导向县水务局以及他的朋友处才勉强借了4万元左右,2月1日(年廿九)才发给职工过年。岭门镇解释截留“转移支付”缓解债务
对于岭门镇缴交农业水费事件,岭门镇的陈镇长有不同的说法。2月11日,陈镇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用水水费是群众缴交的,并不是由镇征收,去年所欠的水费金额他具体也不太清楚,只是水务部门说欠多少就是多少。至于这笔“转移支付”并不是用来缴交水费的,即不是水费钱,是用于水利设施的。因为镇里的水利设施还欠债(别人年年都来追债),水利设施要维护,所以为缓解债务,镇里提出“转移支付”水费可以缴交,但就要留出一万元用来还债。
据陈镇长介绍,其它用水镇,如树仔镇、马踏镇也都存在扣一部分“转移支付”的现象。当记者问到以前镇政府是否也存在截留“转移支付”水费时,陈镇长表示以前的事他不清楚,但他到任以来却是从未征收过水费。而对于记者问他是否看过电白县政府的“电府办【2004】73号”文件时,他表示还没有看过。那应该如何解决这件事情时,陈镇长提出,就是先欠一万元,镇只支付部分“转移支付”水费。
就缴交水费事件,记者也多次尝试联系岭门镇委叶书记,但叶书记的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无法打通。县政府文件规定专帐资金先缴交农业水费
记者从电白县河角水系工程管理处提供的材料获悉,为了抓好农业水费征收工作,规范农业水费管理,解决电白县农业水费收缴难问题,化解管水与用水矛盾,电白县政府在2004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农业水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的73号文件(“电府办【2004】73号”)。文件明确规定,农业水费由水务局委托镇政府代收;农业用水继续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水费征收任务的镇要继续足额征收农业水费;省拨给电白县“村水利修建经费”转移支付补助,由县财政局直拨给各镇开设的专户管理,各镇征收的农业水费也一并划入该专户统一管理,专账资金先用于缴交各镇农业水费,剩余部分用于该镇水利工程维修与管理,严禁挪作它用。而对于收缴的农业水费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镇、村征收人员的征收经费也作了规定,即完成农业水费任务80%以下的不得提取。同时文件还规定,对拒不缴交水费的单位或个人,供水单位可以限制供水,对长期不缴交水费的,可依照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停止供水。
如果缴交水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岭门管理所的职工真的实施了 “限水”、“停水”,最终受到损害的又是谁?面对这一实际的问题,我们期望有关方面予以认真妥善解决。
(转载茂名日报)
本文章由 风信语于 2011年02月25日 Friday, 12:08 AM 重新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