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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教育厅长批个别教师敷衍教学师德低下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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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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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意见》规范中小学教学行为 教育部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学生参加周末补课的比例高于8省平均水平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海口7月9日讯 (记者 许欣) 省教育厅厅长胡光辉在今天召开的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视频会议上抨击违规补课现象说,2008年9月,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对上海、广东、山东、湖北、河南、海南、甘肃、贵州等8省区四年级、八年级学生的学习质量、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随机抽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学生参加周末补课的比例高于8省平均水平,但抽样监测科目的学习质量总体成绩低于8省平均水平。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出炉,胡光辉结合我省中小学办学行为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对全面贯彻和落实《意见》进行了解读。

  现状:7000人以上大规模学校不鲜见

  《意见》:中小学班额不宜超过50人

  胡光辉指出,我省部分地区盲目扩大中小学办学规模,不少地方出现了7000人以上的大规模学校。全省中学大班额现象普遍。据2009年教育统计结果,我省初中平均班额57.73人,大班和超大班占总班数的比例达53.30%;高中平均班额58.39人,大班和超大班占总班数的63.3%。这一现象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律,不仅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实施,也对青少年身心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但部分市县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对大班额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任其发展,致使这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意见》要求,合理设置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额。各市、县要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的实施,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和改造规划,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小学规模一般控制在6-24个班为宜,最大不超过36个班,每班学生为20-45人,交通不便的地区可设立教学点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控制在12-36个班,每班学生30-50人;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规模控制在12-48个班,每班学生40-50人。

  现状:音体美等科目遭随意削减

  《意见》: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胡光辉指出,一些学校“应试教育”思维根深蒂固,以致于不遵循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以考定教”,考什么教什么,语数外等考试科目课时大幅增加,音体美等科目课时随意削减,综合实践课程不落实,毕业班年级甚至取消音体美等课程。这种现象在每年的开学检查中均有发现。今年春季开学,三亚一所乡镇中心小学提供的课程表上,六年级数学一周占13个课时(规定4课时),语文占12个课时(规定6课时),体育只有1课时(规定3课时),音乐、美术、品德、科学均没有开设。

  《意见》强调,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普通高中必须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必选课程,文理分科应不早于第二学年末。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首要工作来抓。

  现状:违规补课现象屡禁不止

  《意见》:严格控制教育教学活动时间

  胡光辉谈到,根据省教育厅掌握的情况,全省中小学利用节假日补课的问题比较严重,家长和学生对此反映非常强烈,媒体也时有曝光。尽管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就是难以禁止。个别教师师德低下,敷衍课堂教学,热衷有偿家教。

  《意见》指出,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必须放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补课和集体补课。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举办学科培训班,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方办校、办班;鼓励学校免费开放教育教学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各项课外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坚决纠正一些教师不思进取、工作敷衍塞责、不关爱学生等行为。中小学校一律实行教师集体办公制度,加强对教师教学常规的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寄宿生每天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7小时,初中不超过9小时,高中不超过10小时。寄宿生晚自习时间:小学不超过1课时,初中不超过2课时,高中不超过3课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21:00,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00。小学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一般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书面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课外书面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45分钟。初中课外书面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高中课外书面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

  现状:频繁考试增加学生负担

  《意见》:学校统考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胡光辉谈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校、重点班目前普遍存在,这严格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严重背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同时一些地区以教育质量监测为名,频繁进行统考统测,打乱正常教学安排,增加学生负担。

  《意见》指出,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规范评价标准。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得超过2次(期中和期末);科任教师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测试;除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原则上省、市县不得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抽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随机抽取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学生的30%。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拔高考试难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招生区域。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各市、县要根据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结合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目标,制订招生计划,并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要逐步扩大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招收计划外的学生,严禁招录被其他高中学校正式录取的公费生,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限招生人数、限学业成绩、限收费标准)政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高考复读班,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现状:存在学籍管理混乱现象

  《意见》:规范管理严禁空挂学籍

  胡光辉谈到,目前存在学籍管理混乱现象。农村地区不足龄儿童入读小学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区域连学生基本人数都弄不清、统计不严肃,部门间数字矛盾,甚至出现虚报数字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严重违规行为。

  《意见》指出,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积极推行电子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海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利用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入学、流动等进行监控,及时掌握学生人数的变化情况,不得虚报学生人数,不得冒领人头费。

  《意见》强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与职称评定、晋职晋级挂钩,直至追究其他行政责任。
 
哪行都有败类。。不过做官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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