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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高一学生就这样死了 (1人在浏览)

ぜi怼&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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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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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2009年11月05日下午五点左右,茂名市电白县第一中学,在校一名高一学生参

加学校组织的拔河比赛,因为体力不支晕倒在地上。学校既然组织活动,但却没有安排一

个老师在现场。其他一起参加活动的同学见该学生晕倒之后,一位同学最先拨打了电白县

人民医院120,当时是五点十分左右,经过再三拨打120,救护车于五点三十分左右才

到现场,电白人民医院到电白第一中学路程不超过十分钟,最多不超过五公里。但在之

间的二十分钟内,是最佳的抢救时机,学校没老师在场指挥,校医已下班(据学校

说法),导致该学生在120到达现场时证实已经死亡。随后班主任才出现在现场,打电

话通知死者家长到学校事发地点,作为家长,就算是抱着一丝幻想的希望也好,或是一时

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坚持要120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医院抢救,但已经改变不了事实。

   事发之生,学校主要负责人迟迟不敢露面,并没有对死者家长进行慰问,还试图通

过县政府的能力把整个事情的消息封锁,死者家属对死因的不明想通过公安机关的侦察

,报警几次却没人过来受案,通知当地和茂名地区新闻记者过来,却被不明人士支走。

死者家属只求讨回个公道!!!
 
事发2009年11月05日下午五点左右,茂名市电白县第一中学,在校一名高一学生参

加学校组织的拔河比赛,因为体力不支晕倒在地上。学校既然组织活动,但却没有安排一

个老师在现场。其他一起参加活动的同学见该学生晕倒之后,一位同学最先拨打了电白县

人民医院120,当时是五点十分左右,经过再三拨打120,救护车于五点三十分左右才

到现场,电白人民医院到电白第一中学路程不超过十分钟,最多不超过五公里。但在之

间的二十分钟内,是最佳的抢救时机,学校没老师在场指挥,校医已下班(据学校

说法),导致该学生在120到达现场时证实已经死亡。随后班主任才出现在现场,打电

话通知死者家长到学校事发地点,作为家长,就算是抱着一丝幻想的希望也好,或是一时

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坚持要120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医院抢救,但已经改变不了事实。

   事发之生,学校主要负责人迟迟不敢露面,并没有对死者家长进行慰问,还试图通

过县政府的能力把整个事情的消息封锁,死者家属对死因的不明想通过公安机关的侦察

,报警几次却没人过来受案,通知当地和茂名地区新闻记者过来,却被不明人士支走。

死者家属只求讨回个公道
 
少说了几个字,你说是那个高官的儿子的话10分钟内就到了,电白这脚土就是这样的了
 
你了解事情的真相吗,这绝对是一次意外,是课外活动出现的突发事件,自始自终班主任都在场
 
今天感冒,在家,心情不好,我目睹了这个事情,心情沉重,生命太脆弱了,这几天搞得好厉害,学校,老师,同学都紧张,前天搞得我多走了很多路才回到家.老实说,这个事情是太突然了,我觉得不应该过多的责怪老师了,作为这种情况,他们毕竟不是医生,他们能够在第一时间呆在现场,第一时间组织呼救,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全程陪护,在目送他们登赴医院后,我觉得学校和老师已经尽到了他们应尽的最大义务了,人死了,是意外,谁都不想,从这几天的情况来看,学校也在积极应对,听说家属来到学校肆意取闹,群体殴打校长和班主任,还打了一个不相干的老师,其实好象也没有这个必要,我认为班主任没有错,他整个过程都在现场,尽到一个老师应该做的,换位思考,就算是家长当时在现场,我这几天常常在想,也许有些东西还是不能改变什么.校长呢?今年教育部下明文要求每个学校必须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一个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为这个我高兴了好多天,汗!),作为学校,经学生会组织起这样一个有益的活动,本身也没有错吧,总不能叫每个学生每天参加体育活动都要签定"生死协议"吧?他的身体不好,认识他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他有低血糖,上次打篮球就晕倒过,这次参加拔河,我听他班上的同学说有不少人叫他不去的,他表弟就在他班上呀,听说也劝过他的......,所以这个事情也不是硬性的摊派,纯属自愿,如果这样要求对学校特别是对老师,校长要求怎样怎样,我看以后不用开体育课了,老师也不用上课了,做一个安全登记表,天天组织每个学生做好体检登记就够他们累的了,做好不能因噎费食吧!
我说的不太好,都是心理话,别骂我,因为我总在想,总要逝者安息,生者安宁吧!
 
电白人传事真厉害,一传变一味,估计传三人,就可以变成世界大战了
 
在水东二十分钟算快的了, 记得有次车站有个女人晕倒救护车足足35分钟才到.
 
这样的事大家都不好过,毕竟出了人命,也不能怪学校,这是意外,谁都料不到的事情,大家为什么说说医院呢,人命关天,为什么不到二十分钟的路程却要三十分钟才到呢,医院咋不出面解释一下呢
 
- - 默哀
 
死者已逝。留下来的不应该是一场漫无目的和纯粹情绪发泄的争论。所有的是非将由有关部门去鉴定去审理。再这突发事件中,相信学校已经付出了努力了。在事情发生后,班主任、校领导都到场处理。但受能力的拘束(不具备及时抢救的能力)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是让人叹息的。然而他们打了120 ,并帮学生按人中穴,搽驱风油,这些是事实。也证明了他们是尽力的,负责任的。并不是有些人说的那样,老师在现场要具体怎样做,怎样抢救。请别忘记。老师毕竟是教书的。即少接触这方面的知识,也不敢随便下手。因为学生晕倒是很多原因的。特别在运动场上也是常见的,记得以前军训倒下来的不是很多吗?只是那些同学缓缓就醒来了。而这次却是不幸地导致了学生的离去,实在是有点吃惊。听说这学生身体有问题。但这个姑且不论。做个假设,要是他身体很健康,那么在场的同学和老师做出这样的努力是足够的了。要是这学生真的在健康上存在什么问题。那就超出了老师应对的能力范围了。更多的责任应由学生和家长承担。因为对一些隐性疾病,学校和老师都不可能知道的。只有家长和学生主动告诉学校让学校关注才行。综合以上的假设,这只能说是一件不幸的突发事件。
关于事后的说法,有人在质疑学校抢救不及时。这就有点含糊了。什么才叫抢救及时啊?具体是多长时间?具体怎么操作呢?都没有一个说法的。相信可以让大家普遍认同的就是:救活了,抢救就是及时的。救不活,抢救就是不及时的。况且校方也确实做出了努力,并且是及时地作出了努力。
然而还有人埋怨学校在事情发生之后没有给家长一个明确的态度。其实这话是立场的问题了。在事情发生后当天晚上,学校和县的相关部门的领导都到医院去了。这是肯定的。并且学校在第二天在召开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通报这件事情。并在第二天的上午十一点就跟学生方在学校里面的交流协商了。所以说学校逃避或者学校掩盖是不符合事实的。但是后来学生家长到学校里静坐、烧纸这些行为,估计是大家意见没统一,没协商好的问题。
从以上这些事情的经过来看得出以下的想法:
1、以后学校是否应该跟学生签定安全责任书呢?就是学生要是有隐疾不报而导致的,学生负责。学生报了,学校没处理好。学校负责。
2、学校应该保证学校里二十四小时都有校医值班。毕竟这是一间8000人的学校,在里面住宿的也有5000――6000人。
3、做为学生和家长应该主动跟学校交流,有特殊情况的更要及时上报。
4、这件事不要再拖拉了,大家都回到谈判桌上来。毕竟这不是某个校长的学校,也不是某个领导的学校,这是全县人们的学校。干扰了学校的秩序,损害的全县人们的利益。同样过激的行为也会让人把一种同情的心态转向为无聊。
5、学校也应该站在人性关怀的角度,理解和包容家长的一些过激的行为,主动安抚家长的情绪,并协助处理学生的身后事。
死者已逝,愿他能安息。
不知道真相的人就希望不要在乱做猜测或者是乱下狂言了,这也是对死者的尊重吧。让一切都回到谈判桌上。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去给这悲痛的无奈划上一个句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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