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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的林头政府 (1人在浏览)

阝可氵工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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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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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的林头政府,把大衙文化站卖佐,连大衙人民群众都不知道...真是无耻
大家来评下理...
 
我听说了
当天听说有不少大衙人前往聚集,可惜没办法阻止事情的发生。
据闻是私下卖掉的
 
可惜无人理众事,估计会不了了之
 
哎~!~!没眼看~!
不征收你们耕地卖掉算不错啦~!
 
这个事情如果已经定局,要改变事实很难。
不过,详情还是要了解,有机会就到省那里搞搞。
 
霞洞电影院与广场也给卖了,都没人理,现在好似政府独大....
 
强烈反对
 
公共资源卖出私人?政府也要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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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者或有路边消息者能否透露一下?
 
听讲是卖给了李振诚的弟弟 上次我见有一群人在街上拉横幅抗议,不过一会几条横幅就被扯下了
 
飞乐蓄电池老板的弟弟?
买卖,有卖主有买主,这些信息不知道哪得,同时是否是私下买卖和是否有利益勾结都是值得追究的
 
吴戴,林头镇长?
听说是吴镇长做的好事
 
以前大衙的一些班干部跟我讲过此事,问有什么办法,林头人要将大衙戏园买掉,其实大衙刚合并林头时,林头的干部就有了这个想法要将大衙戏园卖掉,但大衙干部回来后下去与一些管区开会提过此事,大衙人没有一个同意的,所以隔了一段时间,真想不到今天又听到了这个消息.
 
TMD 林头合并大衙后 专抽大衙油水 却不见给大衙带来一点发展 相反治安更加差了 FUCK
 
QUOTE(温柔一剑 @ 2009年10月26日 Monday, 12:57 PM)
以前大衙的一些班干部跟我讲过此事,问有什么办法,林头人要将大衙戏园买掉,其实大衙刚合并林头时,林头的干部就有了这个想法要将大衙戏园卖掉,但大衙干部回来后下去与一些管区开会提过此事,大衙人没有一个同意的,所以隔了一段时间,真想不到今天又听到了这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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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抵制私下买卖!
这是大衙人民唯一的文化精神建设基地了
 
电白大衙:镇府变卖戏院 村民群起抵制

2009-10-27 11:03 南方农村报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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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衙群众的文化活动中心如今空空如也。

文/图 本报记者 冼伟锋

大衙人民团结起来,保护我们用血汗建起的人民戏院!”近日,电白县林头镇大衙圩(原大衙镇府驻地,2003年12月大衙镇并入林头镇)戏院的墙壁、原镇府门口及戏院周围建筑物显眼的地方,均被贴上了这样的红纸黑字标语,这些标语的落款是:大衙人民群众。

大衙群众所要保护的人民戏院,是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大衙戏院。这个戏院,曾大大丰富了当地百姓的业余生活,如今面临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的命运

空荡荡的戏院

国庆前几天,大衙戏院近千个座位被拆得一干二净,地上露出千余个生锈的螺丝头,具有上世纪80年代乡村风格的戏院内空空如也。

长年在大衙戏院门前的街道边摆摊卖水果的阿桐(化名)说,上个月底,林头镇政府派人把戏院的座椅拆了用卡车拉走。之后,10年来一直借用戏院部分地方搞有线电视的老板也把设备搬走了

随着座椅被拆、电视设备被搬走,关于林头镇政府要“卖”戏院的传言在大衙圩流传开来。之后,传言被证实。

本月15日,林头镇陈副镇长告诉记者,座椅是镇政府派人拆的,变卖座椅所得的5000元已归林头镇政府。

于是,数百村民集中到戏院拉横幅、贴海报反对镇府“卖”戏院,甚至有村民把这一情况发到茂名在线论坛,想借网络民意让镇府回心转意。

据一些曾参与大衙戏院建设的老村民反映,上世纪80年代初,原大衙镇府牵头建设大衙戏院的想法得到了广大村民的支持和响应,大衙圩、营房等村自愿划拨土地,并到数公里远的磨刀坑担石头回来。“大衙戏院是广大民众勒紧裤头修建成的,为的就是有一个搞文化活动的地方。”说起戏院将被拆,老村民们情绪十分激动。

据村民们反映,建成后的戏院曾是他们观看电影、戏班演出、村民集会、政府会议的重要阵地。大衙是电白县荔枝的重要产地,荔枝成熟时,有关部门曾在戏院为村民举行过荔枝推销会。可以说,戏院对丰富大衙4万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影响了一个时代大衙人民的生活和生产。

15日,记者看到,残旧的“文化站”牌匾仍挂在戏院门口的正上方,破烂的大衙镇××婚育分校、××生育协会的招牌静静地挂在戏院一侧的墙上,这些都显示出,戏院曾风光一时。

当天下午,林头镇人大陈副主席(并镇前在大衙镇府任职)对村民有关大衙戏院修建历史的说法予以证实。但陈副镇长对土地属于大衙圩、营房等村有异议,认为这以前是公庙,不属于大衙圩等村的

镇府修楼欠巨款

15日早上,大衙圩、营房村的数个村民代表欲就大衙戏院被“卖”一事到茂名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林头镇一干部听说后马上对村民代表解释戏院用来抵债一事,并称镇府正在处理,试图说服村民勿上访

当晚,债权人陈采忠委托其外甥李先生介绍了林头镇府用戏院抵债的大概情况

据李先生介绍,1993年,陈采忠为原大衙镇府建造了镇府楼房2栋、派出所楼房1栋。1995年,镇府与陈采忠对建筑款进行结算,支付了部分建筑款,但仍欠下38万元余款。双方为此达成还款协议,从1996年1月1日起,余款开始计算利息,直至还清为止。但大衙镇府一直拖着不还,还款计划被搁置。

2003年,陈采忠把镇府推上了电白法院的被告席,法院判镇府按还款计划还款(含利息),直至还清。

据陈副主席反映,2003年法院判决后,法院曾打算查封大衙镇府办公楼,后经反复协商,办公楼才免遭查封的噩运。

到今年,这笔余款加上利息已达98万左右。年初,陈采忠就以已经生效的电白法院判决书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4月24日,电白法院向林头镇府发出执行通知书

林头镇府就此事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经过与陈采忠协商,林头镇府将其所有的一块土地(面积约为3890平方米,证号为“电国用[89]字第0000522号”)用来抵98万欠款

有群众质疑,戏院(含土地)的价值不止98万元。

对于戏院抵债引起民众如此大的反抗,林头镇一干部认为是群众对大衙镇政府被撤不满,“之前,原大衙政府曾把属于戏院的部分土地转让,没有一个群众反对。现在群众可能会说林头镇府卖大衙的东西,肯定不服。”

“各级政府都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我们连唯一一个戏院都无法保住,谈何开展文化活动?”也有不少群众以此为由反对以戏院抵债。

一地为何两证

15日下午,大衙戏院门前。陈副主席对大衙群众说:“我作为大衙人,也不想‘卖’戏院。”

“这大衙戏院,镇府有土地使用证吗?”记者问。

“当然有。”陈副主席话音刚落,便马上迎来不少群众的“口水”,不少村民对镇府拥有戏院土地使用证表示质疑。

16日早,电白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镇府的土地都是通过划拨方式获得的,所以镇府是可以合法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在电白县国土资源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法查到“电国用[89]字第0000522号”的资料。但其在系统打上“大衙镇府”却搜到3个查询结果。其中一个是:“土地坐落在大衙镇大衙圩,权利人为大衙镇政府礼堂,宗地号为0504028,土地证号为0001160,发证时间为1993年2月28日”。记者疑惑,此资料显示与大衙戏院的情况十分相似。于是,记者从档案室复印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卡(该土地证地籍档案的第06页)和宗地图(第10页)。

“国土局档案室工作人员说没有‘电国用[89]字第0000522号’,这个证是怎么回事?”记者就此咨询了大衙镇陈副镇长。

“我也是从国土局复印出来的,怎么会没有?”陈副镇长拿出“电国用[89]字第0000522号”的登记卡和宗地图给记者看。

“这证上的‘电国用[93]字第0001160号’权利人镇府礼堂是否就是大衙戏院?”记者再问。

“应该是,但我手头上这张更权威,登记卡备注一栏有登记我们之前转让部分土地的情况。”陈副镇长对比了这两张宗地图答,但表示,不清楚为什么会有两个土地使用证。

两张宗地图四至大体相当,用地面积相差902平方米。

16日下午,记者再次回到电白县国土局档案室,提出查询“电国用[89]字第0000522号”的资料,工作人员在系统查到确实有该证,但以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提供详细资料。
 
QUOTE(byronroy @ 2009年10月26日 Monday, 01:27 AM)
吴戴,林头镇长?
听说是吴镇长做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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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无此权力,书记一人大权独揽
 
现在的政府,什么都敢卖。土地卖完了,卖其他固定资产,其他资产卖完了,该轮到卖人了?
 
QUOTE(贾斯文 @ 2009年10月25日 Sunday, 08:23 PM)
哎~!~!没眼看~!
不征收你们耕地卖掉算不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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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发展的目光看,到某日他们把你们的房屋和土地都卖了,你们怎么办?到那时你们就会幸福地回想现在的时光,认为还是现在好。
 
头注中,林头政府想从中得利.
 
政府欠钱就卖地,是什么道理?
那电白政府不是要把电白都卖了来还债?
 
林头政府已经不是第一次卖大衙的土地了,上次在塘村路口上点点的土地也是林头政府卖的,连大衙人都不知道..
 
一吐为快:无视民意很危险
2009-11-03 15:05 南方农村报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近日,“大衙人民团结起来,保护我们用血汗建成的人民戏院!”――电白县林头镇大衙圩(原大衙镇府驻地,2003年12月大衙镇并入林头镇)戏院的墙壁、原镇府门口及戏院周围建筑物显眼的地方,均被贴上了这样的红纸黑字标语。这些标语的落款是大衙人民群众(据10月27日《南方农村报》报道)。

村民保护戏院基于三点理由:一,这是该镇唯一的戏院,是平常开展文化生活的唯一“阵地”,卖掉后他们本就枯燥的业余文化生活更加枯燥乏味;二,戏院变卖所得用于镇政府还债,这让村民难以接受;三,按村民的理解,戏院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大衙圩、营房等村,镇政府无权拍卖。

明晰了村民保护戏院的理由,其实也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首先,政府要认真对待“戏院卖了村民没有文化活动场所”这一事实,站在村民的角度换位思考,因为这关乎“大衙4万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就如村民所言,戏院影响了一个时代,丰富了大衙人民的生活。对这样的民意,政府不能当作耳边风,对戏院一拆了之的做法显然难平民愤、不得民心;其次,政府要反躬自问,村民为什么难以接受政府卖戏院还债?镇政府当初建镇府楼房和派出所楼房是不是非盖不可?盖楼有什么用途?有没有进行信息公开?有没有征求村民的意见?所有这些未履行的程序,镇政府都要反思。报道中未提及上述信息,笔者不敢妄加论断,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盖楼欠了一大笔债,从原来的38万到连本加息后如今的98万,这证明当初镇政府盖楼时手头并不充裕。好了,如今没钱还,就想用戏院抵债,叫村民怎么能心甘情愿地接受?最后,镇政府要拿出充分证据,证明戏院土地所属权乃镇政府所有,但从报道中“一地为何有两证”的质疑来看,镇政府显然没有做到这点,在土地权属尚存争议之下,不管政府采用何种方法获取戏院土地,都难以服众,也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当政府和群众发生矛盾时,政府一定要认真分析矛盾发生的原因,真诚地和群众对话,才会将矛盾“化解”于萌芽阶段,或许矛盾才不会激化,隔阂才不会扩大,问题自然也会顺利解决。反之,高高在上,对民意置若罔闻,甚至滥用权力,采用强迫手段压制民意,这样做的结果必使小矛盾酿成大问题,将事态扩大,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很危险。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不是杞人忧天,无数的“现实教训”犹可鉴。真诚希望当地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尊重民声民意,妥善处理、圆满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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