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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临时工”比例禁超10% 须同工同酬 (1人在浏览)

彷徨放牛娃

小学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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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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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用工单位辅助性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权利,享有加班费、绩效奖金和相关福利待遇等。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现在的国企用人都是招本系统职工弟子多,很少向社会公开招聘。
 
政府临时工,各机关临时工可以同工同酬吗?怎样去执行?
 
每个单位都必须招几名临时工、、、、无论工作上需不需要、、、

不是吗、、、关健时候会派上用场的、、、
 
政府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需要临时工吗?比如镇一级真的需要雇佣干部吗?领财政工资的真正干部职工那去了?打麻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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