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些学校的情况如何,我所了解到的,有些学校的老师是被迫参加的(领导每晚拿本子记名)。活动是好,但首先得自愿原则而且得不影响教学工作!问题是,每晚跳舞回家后还一堆琐事要处理,当闲下来已接近晚上12点,老师还有精力备课?早就困乏不堪了!其次,临近期中考试和中考,每晚光跳舞还有时间辅导学生吗?第三,有些家庭一方去跳舞了,另一方只能留下来照顾小孩,时间一长,家里矛盾暴发,吵吵闹闹,严重破坏家庭和谐!所以,个人觉得,上面应该下严令,以自愿为主,不应强迫,否则既影响教学,又破坏家庭和谐,这活动还有意义吗?(别说什么向领导请假的话,领导让你自己克服家庭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