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电城屠夫 @ 2012年06月21日 Thursday, 01:48 PM)
按过去的做法,教师们交完集资款后,建楼所需资金的不足部分应由包工头带资。现在为何不带资了?学校有没有与包工头签订过合同?所订合同是否合法?教师们为何连看看合同的权利都没有?莫非校长就是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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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签了,一手包天的校长坚决不给看呀,能有什么办法,没人后台不做这样的事!!!我打过电话给一个律师问过,这原始一开始就是一个圈钱的局,但到现在还在圈无奈!!借老师的钱建房还要老师看脸色。所以现在都是抓权的人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