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厂“有噪声排放,水煮工艺有废气排放,无污染治理设施,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已经被环保部门证实,所以楼主所言部分有证据支持。
但楼主身份有虚假,一,若是该校老师,应该告知校方,由校方代表出面与厂方交涉,才会名正言顺;二,被暴打后学样竟然毫不知情,至少校方领导应该知情,作为学校老师被打不可能不会告知上级,这是常理;三,作为老师,被暴打后应该会争取个人合法权益,上报有关部门乃至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但文中没有提及这方面的延伸内容;四,个人猜测,文中有语句不畅,言词粗劣等情况出现,连一般老师日常写评语的水平都不及,令人有所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