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中国淫民 @ 2008年06月11日 Wednesday, 07:42 PM)
该同志出发点值得嘉奖,但是此方案没有任何操作的可能。首先,犯罪人员也有人权,他们的隐私权也同样得到保护。再有很多好事者会在这发表一些带有报复,陷害性的消息,必然引起更多系列问题,这些责任半个人同志不敢承担。然后如果某个被公布犯罪人员扬言要干掉半个人,半个人同志会每天晚上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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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员是有人权的,可是如果是在作案的情况下,让群众发现而举报了给公安局,犯了法,举报内容需要提供作案者的信息,所以这不算是侵犯吧,又不是无端端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