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港区逸夫中学,初一(7)班一个学生与教导主任会面时,对着教导主任的面,大叫:“汉奸。”教导主任并不认识这个学生,被学生无缘无故地骂,非常生气(他平时没有不爱国的言行),怒目注视着这个学生,这个学生毫无惧色,当面再叫“汉奸”。教导主任忍不住了,一脚踢往这个学生的大腿。
事后,学生家长要教导主任给十万元。学校出面调解,要求学生去医院(或法医处)检查治疗,并愿意给医疗费。但学生及其家长不愿意去检验,只是要教导主任给十万元。许多老师都去做了家长的思想工作,但无效。
这个学生的哥哥劳改了几年刚释放,扬言若不给钱就砍杀这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