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郑壮不会是你的学生吧?是的话,教出这种社会败类,就激死老师了。
可能老师对郑壮这个人不了解,那就在这里介绍一下他的劣迹。他和好几个人合伙搞过生意,但每次都是坑合伙人的钱,搞的不欢而散。
听说早期和亲戚在外地合伙做生意,后来生意不好,就卷款跑回村里了,损失让亲戚承担,搞得亲戚都没得做;
回村后,在90年代土地征收的时候当了村委,到场私卖村集体财产;后和村民合伙在二招搞东庄食府,生意稍微好一点,又使阴谋坑了合伙人几十万后退出;
再就是和他亲侄子合伙搞文昌鸡,后面因为这个事他亲大哥还怒骂他在合伙过程中坑了不少他亲侄子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