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一句,非常反感交警某些作为。举个例子说,查车像作贼,故意躲在暗角落里或转变地方,实施“抢车”行为。本来是个坦坦荡荡的行为,你们反而弄得很猥琐。如果按规范来操作,在查车地点前应有警示标志。从内心讲一句,你们是基层干警,同人们接触得最多,也最能反映政府形象。从便民角度来讲,有时实在忘了带证,给点时间让人送来或拿来,就放行。这样行为在人们心目中还有点温情。---水东又不是很大的地方,一来一回总不要很久吧?当然,不敢苟求你们一定这样做,但你们作为一个执法者,真正按规行车又有几个呢?我邻居就是个交警,时常见他开着无牌车,短裤,拖鞋到处乱窜,有恃无恐啊,从不见他戴过头盔,你们会查他?难道交警是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