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见步行步吧,但博贺医院辩护理由站不住脚:
首先,博贺医院辩称,阮柳影等8名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到外地进药,暗中卖药给他人,并私分利润,其行为是个人行为说不过去,作为患者不可能识别在医院拿药的工作人员是个人行为,也没有理由怀疑是个人行为,就算是个人行为,也只能是医院负责,因为是在药房拿出来的,也是医院的药剂员拿出的,其行为可视是职务行为。
第二,医院辩称没有证据显示陈燕红的病症是因注射狂犬疫苗所致也是错误的。医患纠纷举证适用举证倒置原则,这是应该由医院举证的,就因为生物制品检验费用高昂,认为没必要对狂犬疫苗作检测是医院过错,这点恰恰相反是陈春荣的理由,而不是医院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