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
1、需要在户籍地二甲/三甲医院开转院证明,回到户籍镇社保办登记备案,凭上述材证明材料到异地治疗医院医保办办理入院结算手续。
2、父母投靠子女异地就医,子女在就医地有半年(含)以上房产证,或者经街道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满半年,凭这些资料到户籍镇社保办登记备案,凭上述材料到就医医院办理入院结算手续。
上述两种途径都可以办理缴费时直接报销。没有走上述流程,只能自行先垫付,凭票据回当地报销。这是新区之前的流程,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如果自行垫付回来再报销,你就别想能报40%了,想想就好了。
开转院证明不好开,哪家医院都不想病人转走,这是生意啊,除非重大疾病辖地医院自己放手不敢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