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开发区一饭店因结账发生纠纷问题报警导致的妨碍公务案对被抓者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不起诉,《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文如下: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茂南检刑检刑不诉〔2019〕80号
被不起诉人林某甲,男,1957年**月**日出生,身份号码4409231957********,汉族,高中文化,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户籍地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南海街道***村**号,现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路**栋**房,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于2018年8月16日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刑事拘留,于2018年8月19日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