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事项:
依法追究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那霍派出所所长蔡永鹏涉黑付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徇私枉法,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法律责任。
事实经过和理由:
2013年3月11日16点20分被打到派出所
2013年3月11日16时20分左右,我邵良燕正在供电所营业厅上班,一名陌生男子到来叫我出外说句话,我以为该男子有业务需办,便走出供电所营业厅门外。我刚踏出营业厅大门,即时被六至七个黑社会分子绑上一辆遮挡住车牌的面包车内进行殴打,逼迫我签订一张欠款五十万元的欠条。不难猜出这些歹徒均有备而来。...